人民公社好不好?
视角很重要。
人民公社好在何处?
1,对国家而言,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转变为工业化的中国的制度基础。把一盘散沙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互助组、合作社到公社化的逐步发展,实现了我国农业从原始的个体生产状态到分工与协作的现代化集体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从而为我国国家的工业化的实现和国防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稳固的基础和各方面的支持。
2,对农民来说,它是提高自己生存和发展能力,家家走向兴旺的基础。有了人民公社,进行了大量的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工程的开展,从根本上改善了农业生产的条件,在从1956年到1983年的二十多年里,我国粮食产量从1.92亿吨增长到3.87亿吨,增长幅度达到100%以上;虽然人民公社的发展过程经历了头几年的挫折,但在进行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调整之后,即从1962年之后,人民公社的运行和发展就进入了正常发展轨道,我国粮食产量的增长进入了一个长期的上升通道。而粮食产量的不断增长,为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基础,同时也支持了我国工业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从1956年到1983年的我国集体经济时期,我国人口从6亿多增加到10亿多,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一家变成二、三家是非常普遍的情况,与此同时,在农村普及了文化教育系统和卫生医疗系统,从而使我国人口文化素质和人均寿命,都有了大幅提高。集体经济时期的人口快速增长及素质的大幅提升,为改革之后的世界工厂形成和人口红利打下了基础。
3,从社会主义运动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实践是按劳分配公有制的具体体现,中国人民通过合作化和公社化的途径,逐步形成了以社员为主体,以满足劳动者个体需要和公共需要为生产目的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人民公社以生产队基础独立核算,形成了公有制条件下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形式——即劳动实体的新型企业形式。在这种新兴的生产方式中,劳动者联合起来,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自己劳动来满足自己的个人需要和公共需要。在生产队中,每个社员凭借着劳动投入参与生产成果分配和管理,第一次全面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伟大创新!
4,在农村合作化运动中产生的人民公社实践,事实上它不仅突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小农生产方式,而且也突破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苏联模式,形成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权制度”的劳权公有制模式,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变成了实践,从而在大范围内展开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由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为我们在实践上认识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客观规律,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奠定了基础。
5,从老百姓的角度看,人民公社一方面由于在生产队采用了工分分配方式,打通了个人劳动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通道。这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第一个由劳动者凭借劳动投入可以参与企业生产成果分配的劳权生产模式。这满足了劳动者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而产生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利益要求。另一方面,人民公社通过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来发展能够体现劳动者公共需要的服务体系,从而形成了老百姓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从周家庄等保持集体经济的单位的后续发展的情况看,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需要满足的项目会日益增加和扩大,共同富裕通过这种公共需要服务范围的扩大和力度的增加而得以实现。为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途径。
人民公社为什么不好?
1,对于习惯于自给自足、个体生产的农民来说,人民公社需要服从权威、有纪律约束,因而不自由。就具有顽强的小农意识的人来说,集体生产让他们失去了自由。这些人总是对集体生产很感冒,他们总是企图回归田园般的小农生产方式。
2,人民公社时期恰好与我国工业化时期相重合,与我国人口快速增长时期相重合,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相重合,人民公社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优越性首先作为劳动者的生存、发展环境因素体现出来,这使个人利益满足方面暂时没有大幅度的优劣变化。这一现实使许多人对人民公社制度持否定态度。我国的农业从原始生产状态到现代化的发展的转变,经过几个阶段的发展有了大幅的改变,但是,其产出成果却需要较多地安排到满足国家工业化发展方面,满足劳动者公共需要方面,因此,许多农民在感知,主要是在个人利益满足的感知上,觉得没有多少优越性。而在人口的过快增长环境下的农业生产发展成果又被大幅稀释。这便是农民感觉好像自己干的苦,且吃不饱饭似乎是人民公社制度带来的。
3,人民公社对中国人民带来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但是,许多人看问题只是着眼于吃与穿等方面,而不是从普通老百姓根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提高的角度去衡量一种制度的优劣。譬如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收入看起来很少,以0.5元/工的工值计算,一年400工的收入是200元钱。但这样的收入在农民有自留地,又自养猪、羊、鸡、鸭等家畜的情况下,在教育、医疗、婚娶费用很低的情况下,相对来说就较富裕了。但是,一对夫妇要管七、八口人的吃饭问题,要管三、四、五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家的各种费用和开销,做得辛苦,乃至有吃不饱等问题,在农业生产力没有全面实现机械化的条件下,在化肥、农药尚未大量使用、良种尚未全面推广的情况下,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但因为认识上的偏见,许多人便把这种苦和难归咎于人民公社体制了。
4,个体生产的农民状态类似于小资产阶级。而小资产阶级既可以进一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也可以在市场竞争中破产变成无产阶级。因此,这个处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中间等级,其观念容易受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而成为社会主义的对立面。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门大开,西方的意识形态的侵入不可避免。因此,接受了资产阶级思想的人对人民公社这种消灭了地主阶级,杜绝了产生剥削阶级的体制持否定态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5,人民公社是一种新制度、是一种新的经济实体,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它有新的生产主体、新利益要求、有新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要求和新的制度形式,但是无论是小农生产者还是产权学者,他们总是用旧制度、旧实体、旧的生产方式、旧的主体观念和旧的权利观念来解读进行判决,这些人当然要对人民公社实践持否定态度。
6,人民公社体制本质上是劳动者当家做主和按劳分配的新体制,大家凭劳动说话,按劳分配,不承认特权,甚至形成了以农民利益的满足为中心的制度环境。公社体制决定了基层行政系统深入生产一线,形成了干部为人民服务的管理状态。这对一些具有特权意识的人来说,他们感到不满。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传统中,那种打天下,论功行赏,成为王侯将相的的传统观念使一些功勋人员非常排斥这种新体制。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以来,以分工与协作为基础的集体生产方式优于个体生产方式,更能促进生产力发展,这本来是一个经济学常识。我国以农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方式存在了三千年,到1949年建国时,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的、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化生产方式相比已经落后了至少有300年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土地之后,通过互助组、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的途径逐步实现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化的社会生产,从而避免英国那种采用“圈地运动”方式消灭小农生产方式的悲剧,这本来就是我国农村和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最佳选择。
人民公社的潜力是无限的,只有真正的社会主义领导者,无产阶级革命家,只有那些目光长远而又善于实践的人才会喜欢并发现人民公社模式。人民公社优于农民单干的个体生产方式,其实这都是明摆着的事情,只有那些缺乏历史常识而又没有战略头脑的人,那些受小农意识左右的才会害怕和排斥公社体制和普及。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