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这句流传千年的民间谚语,道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真理:唯有内心坦荡者,方能无畏于任何形式的监督与审视。
然而,当下社会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每当提及群众监督,某些人便如临大敌,甚至以“依法治国”为盾牌进行抵制。这种反常的敏感恰如一面照妖镜,照出了权力运行中某些不可告人的阴影。
群众监督与为政者的坦荡心态,实则是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辩证法。监督不是刁难,而是帮助;不是威胁,而是保护。
历史长河奔流不息,但权“力不受约束必然导致腐败”的铁律从未改变。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断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那些抵制群众监督的人,或许忘记了1945年毛主席与黄炎培在延安窑洞中关于"历史周期律"的著名对话。当时毛主席自信满满地表示:“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可见,群众监督不是现代社会的发明,而是人类政治文明积淀的智慧结晶。
那么,群众监督何以让某些人如临大敌呢?其深层原因在于对透明化的生存环境不适应。在传统官僚文化中,权力运行往往笼罩在神秘面纱之下。一旦提出群众监督,就如同在黑暗的房间中突然拉开窗帘,映射进来的那束光亮让他们的眼睛生疼。所以,他们从内心深处惧怕光亮,希望那道窗帘永远没有缝隙。
于是,他们要拼命抵制,硬将群众监督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用偷换概念的伎俩进行诡辩。
然而,这种诡辩充满了强词夺理。法律从来不是阻隔群众监督的围墙,而是规范监督行为的轨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群众监督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而在法治框架下,群众监督与依法治国恰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一方面,监督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另一方面,法律必须保障群众监督的权利。北欧国家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新加坡的反贪机制、美国的“吹哨人保护法”,都是法治与监督共生的成功实践。真正的依法治国,恰恰需要把群众监督作为活力的源泉。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的朴素智慧,为现代治理提供了心性基础。当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以“君子坦荡荡”的胸怀面对群众监督,当每一次权力行使都能经得起阳光的检验,所谓的“鬼”自然无处藏身。明代海瑞备棺上疏,不怕杀头;北宋包拯铁面无私,不惧权贵。这些青史留名的清官廉吏,无不是以一颗赤诚之心坦然面对各方审视。
阳光下从无鬼影,透明处自无猜疑。群众监督不是洪水猛兽,而是净化政治生态的清泉;不是施政的绊脚石,而是正确行使权力的护栏。当每一位为政者都能以“不做亏心事”的坦荡面对群众,以“不怕鬼敲门”的自信接受监督,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回望历史,那些抵制监督的权力最终都难逃倾覆的命运;放眼全球,开放透明的治理体系才是现代国家的标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监督成为常态,这既是政治文明的体现,也是对为政者最好的保护。因为唯有阳光,才是最彻底的“防腐剂”。
如果为政者两袖清风,出淤泥而不染,那就应该勇敢地拉开窗帘,主动拥抱阳光,何惧群众的监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