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经济走过了七十多个年头。
在这七十多年的历史发展过程,我国农村经济经历了三个时期:先是进行土改,形成了农民家庭所有制为基础的个体生产方式;然后是进行合作化进一步发展到公社化,实现了从农民的土地、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基础之上的个体生产方式到农民土地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基础之上的集体生产方式的转变;之后,又进行了推行责任制到大包干的个体生产方式的变化。
在这七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过程中,我国农业由原始的生产方式逐渐转变为现代生产方式,这表现为从原始的个体生产方式转变为集体的协作生产方式,表现为农业生产的电力化、水利化、种植和管理的科学化、农业生产机械化及农村工业化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演进。
从个体的农业生产方式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合作化过程,分为互助组、初级社到高级社的三个阶段;在高级社之后的公社化过程,又可以分为头几年(1958年到1961年)的探索期;1961年到1975年的创业期;1976年之后的发展期几个发展时期。
事实上在没有任何经验的情况下,人民公社初期经历了一个三、四年的探索时期,在1962年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之后才真正进入了正常发展的轨道。人民公社从1962年到1983年解散,实际的正常发展时间不过短短的20年时间。
在人民公社的短短20年时间,我国农村进行了天量的基础工程,一方面是大量开垦了荒地,改造了大量的中低产田,形成了涝能排,旱能灌的灌排系统,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同时,农村通了电,实现了生活和生产的电力化,而且很快普及了农村文化教育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另外农田种植和管理的科学化,化肥、农药的增加使用、良种的培育和推广,也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从196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即进入了一个长达几十年的上升通道。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使我国经济形成了良性的自循环:农村夫妇两个劳动力养活一个七、八口的家庭,负担四、五个孩子的情况十分普遍,普通老百姓一家变成二、三家甚至三、四家,形成了极强的生存发展能力。从1956年我国人口从6亿多人增加到1983年的10亿多人,既反映了我国集体经济时期农业生产力水平从养活6亿多人发展到养活10亿多人,二十多年时间提高幅度达到66%以上的巨大进步,又说明了集体经济形成了适宜普通老百姓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而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口的大幅增长构成了改革之后我国能够成为世界工厂的客观基础,也是形成人口红利的现实条件。而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为国家提供的巨额资金积累和全方位的支持和支援,更是我国在三十年不到的时间实现工业化的关键所在,没有前三十年的工业化的实现,更谈不上后来的改革开放。
长期以来,人们对人民公社的评价趋于负面,有多种原因,其中用旧观念和传统观念来看待新事物是主要原因之一。
人民公社是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新经济,但许多人却总是用小农观念、用资产阶级观念来看待人民公社这个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实体,自然难以有下面评价。
从小农的个体生产方式到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生产方式,这本身就是社会主义革命过程。这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因此,“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长度的决裂”。农业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突破了传统的产权关系,形成了新的生产主体、新的的权利要求、新的制度形态,与这种变化相适应,我们也要形成新的的主体观念、新的权利观念、新的制度观念和新的生产观念等。
人民公社体制是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体现劳动所有权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认识这种体制,需要有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观念,包括劳动所有者的主体观念、劳动所有权的权利观念、劳权制度的法权观念、劳动实体的企业观念、消费价值的生产观念,需要有体现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互关系的工本观念等。
用陈旧的资产所有者主体观念、资产所有权的权利观念、产权制度的法权观念、资产实体的的企业观念、剩余价值的生产观念,以来反映资本雇佣劳动关系的资本观念等,来衡量和评价人民公社新体制,注定是得不出正确结论的。
产权经济学理论只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或私有制的经济学理论,劳权经济学才是适合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或公有制的经济学理论。
正确认识人民公社实践,不仅需要有社会主义革命者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更需要有社会主义经济学者的基本能力!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