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英烈名誉与法律的理论文章(第三篇)

2025-10-02
作者: 史武军 来源: 188金宝搏体育官网

  制度铸魂与精神立根:英烈保护的理论建构与时代升华

  英烈是民族精神的灯塔,其名誉与精神的守护不仅是历史记忆的留存,更是制度韧性与文明高度的彰显。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维权案的司法破冰,到《英雄烈士保护法》的立法护航,英烈保护实践始终在理论创新中深化发展。融合“战争是制度的试金石”“缰绳与笼头”“勇争第二,不争第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及“制度与人品辩证关系”五大核心理论,构建英烈保护的理论体系,既是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有力回应,更是为民族复兴筑牢精神根基的战略抉择。

  一、理论根基:英烈保护的逻辑内核与价值锚点

  英烈保护的理论建构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扎根于对制度本质、社会治理与人性发展的深度认知,五大核心理论共同构成其逻辑支撑。

  “战争是制度的试金石”理论为英烈保护锚定了制度维度的本质。这里的“战争”并非局限于军事冲突,而是延伸至意识形态领域的攻防博弈。历史虚无主义对英烈的系统性抹黑,本质是对国家精神防御体系的隐性攻击,这种“和平时期的制度压力测试”,直接暴露了英烈保护制度从“空白”到“完善”的演进必然性。正如克劳塞维茨所言“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意识形态领域的英烈名誉之争,正是政治立场与制度价值的集中较量,而制度的完善过程恰是对这种“战争考验”的最佳回应。

  “缰绳与笼头”理论界定了英烈保护的治理边界。英烈保护既要对破坏者套上“笼头”,以刚性制度约束历史虚无主义的嚣张气焰;更要为守护者系好“缰绳”,以明确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这种“约束-引导”的双重逻辑,使英烈保护既避免了“放任自流”的风险,又防止了“用力过猛”的偏差,实现了制度刚性与实践弹性的有机统一。

  “勇争第二,不争第一”的策略理论为英烈保护提供了实践智慧。放弃“舆论发声第一”的短期喧嚣,追求“制度建设第二”的长效根本,恰是英烈保护从“个案维权”走向“体系化保障”的关键抉择。这种“后发先至”的策略,既规避了盲目应对的被动,又抓住了问题解决的核心,体现了“谋定而后动”的治理理性。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英烈保护夯实了价值基础。从“狼牙山五壮士”案的司法实践验证“国家主导维权”的必要性,到英烈保护法实施后数十起案例印证“全链条追责”的有效性,实践始终是理论真伪的终极裁判。这种“实践-理论-再实践”的演进路径,使英烈保护理论不断贴近现实需求、彰显真理力量。

  “制度与人品辩证关系”理论则深化了英烈保护的人文维度。优良的英烈保护制度为培育“尊崇英烈”的社会人品提供土壤,而民众的道德自觉又为制度落地注入动力,这种“制度塑人、人兴制度”的协同效应,恰是英烈精神得以代代相传的根本保障,与共产主义“制度与人品协同推进”的逻辑一脉相承。

  二、实践印证:理论落地的制度演进与精神传承

  五大理论并非抽象概念,而是在英烈保护的具体实践中得到充分印证,转化为从个案突破到体系构建的生动实践。

  制度完善的历程生动诠释了“战争是制度的试金石”。2015年前后,历史虚无主义势力以“学术考据”为幌子,恶意抹黑“狼牙山五壮士”等英烈,甚至将诋毁领袖的言论包装成“娱乐段子”传播。彼时缺乏专门法律保障,英烈后人维权陷入“恶人先告状”的困境,这正是意识形态“战争”对制度漏洞的无情揭示。而“狼牙山五壮士”案的胜诉及最高法第99号指导案例的发布,直接推动《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形成“民事-行政-刑事”三层追责体系——叶某篡改叶挺诗作被判公开道歉,李某穿仿纳粹军服在烈士陵园拍照被行政拘留,王某玉侮辱英烈获刑9个月,制度在“战争考验”后完成的系统性升级,完美印证了理论的深刻内涵。

  “缰绳与笼头”的治理逻辑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效能。法律出台前,罗某平诋毁志愿军英烈、孙某污辱邱少云等行为难以严惩,如同脱缰野马冲击社会共识;法律实施后,此类行为被精准规制,2022年最高法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3起刑事案件均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定罪量刑,“笼头”约束作用凸显。同时,制度明确“国家主导维权”后,形成“司法定标、公安立案、社会监督”的有序格局,“缰绳”引导下的各方力量协同发力,使英烈保护从“个体自发”走向“体系联动”。

  “勇争第二,不争第一”的策略在维权实践中成效显著。面对2015年的英烈抹黑浪潮,维权方未陷入“舆论攻防战”,而是耗时两年推进司法诉讼,即便遭遇日均3000万次的网络攻击仍坚守目标。这种“不争短期热度”的定力,换来了“制度突破”的关键成果——我国成为全球少数以专门法律保护英烈的国家,在“问题暴露”这一“第一信号”后,牢牢占据了“制度解决”的第二关键位,掌握了意识形态斗争的主动权。

  实践对真理的检验贯穿于英烈保护全过程。“狼牙山五壮士”案初期,个体维权的困境与国家介入后的突破形成鲜明对比,直接验证了“英烈保护需国家意志兜底”的真理;英烈保护法实施以来,社会尊崇意识显著提升,历史虚无主义嚣张气焰被遏制,这些实践成果反向确认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使“捍卫英烈就是守护民族根脉”成为社会共识。

  制度与人品的辩证互动在青少年教育中尤为突出。《英雄烈士保护法》与《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协同实施,将“尊崇英烈”从道德倡议转化为法律义务,邵东创新实验中学等学校通过清明祭扫、旧址参观等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感悟英烈精神,这种制度引导使“敬畏英雄”逐渐成为新一代的道德自觉。而青少年主动抵制恶搞英烈作品、参与英烈事迹宣传的行为,又让制度从“纸面规定”变为“活的实践”,形成良性循环。

  三、时代升华:英烈保护理论的价值延伸与使命担当

  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民族复兴的关键时期,英烈保护理论的价值不仅在于“守成”,更在于“升华”,成为凝聚精神力量、应对时代挑战的重要支撑。

  理论升华首先体现为对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护航。当前历史虚无主义呈现“学术包装”“娱乐渗透”的新特征,隐蔽性更强、迷惑性更大,尤其对价值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构成威胁。英烈保护理论通过“制度防御+精神引领”的双重建构,既以法律“笼头”阻断错误思潮传播,又以英烈精神筑牢青少年思想根基,实现了“堵”与“疏”的有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这一理论体系正是对这一重要论述的学理回应,为意识形态斗争提供了有力武器。

  理论升华更体现为对民族精神谱系的赓续建构。英烈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狼牙山五壮士”的舍生取义到新时代英烈的无私奉献,精神内核一脉相承。英烈保护理论通过“制度固化精神、实践传承精神”的逻辑,将分散的英烈事迹整合为系统的精神体系,使“牺牲奉献”“家国情怀”等核心价值从历史记忆转化为现实力量,为民族复兴提供不竭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建构并非复古怀旧,而是通过“古为今用”实现了传统精神与现代价值的融合。

  理论升华还体现为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支撑。英烈保护从“个案处理”到“体系化治理”的演进,彰显了国家治理“问题导向-制度回应-实践优化”的科学逻辑。“战争是制度的试金石”理论推动制度不断自我革新,“缰绳与笼头”理论优化治理效能,“实践检验真理”理论保障治理方向,这些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论。同时,制度与人品的辩证统一,推动治理从“刚性约束”走向“柔性认同”,提升了国家治理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从司法维权的“星星之火”到制度保障的“燎原之势”,英烈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始终与民族命运同频共振。以五大核心理论为支撑的英烈保护体系,不仅成功捍卫了英烈名誉与历史真相,更建构了“制度铸魂、精神立根、实践育人”的完整逻辑链条。在新的历史征程上,这一理论体系将继续彰显其时代价值,让英烈精神成为照亮民族复兴之路的不灭火炬,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史武军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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