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战败投降,日本军国主义在长达十四年的侵略扩张过程中,对世界人民尤其是中国人民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行。战争结束后,国际社会决心对这段血腥历史进行彻底调查与清算,追究发动侵略战争和实施暴行者的责任,一场规模宏大、意义深远的战争罪行调查与战犯审判运动由此展开。这场史无前例的司法实践,不仅是对日军过去暴行的审判,更是对战争伦理、国际法规则以及人类良知的深刻拷问,其留下的历史档案、法律遗产和道德教训,至今仍在警示世人。
东京审判——国际正义对日本法西斯的惩罚
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一个多层次的全球性司法行动,东京审判是核心,但不是全部。早在日本军国主义被摧毁之前,同盟各国就屡次宣称:必须严厉审判日本战犯!1943年底,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宣言》中声明:“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投降,并正式提出了审判日本战犯的要求。9月2日,日本签署无条件投降书,明确表示:“忠实实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实行盟国代表为实行波茨坦公告的任何其他指令。”这成为盟国审判日本战犯的根据。12月16日至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通过决议,规定盟国驻日本最高统帅为实施包括审判日本战犯在内的各投降条款,得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随后中国也参加了这一决议。
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发布了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命令。随后,由来自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的法官在东京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以下简称“国际法庭”),澳大利亚法官韦伯爵士任庭长。该国际法庭主要起诉28名日本甲级战犯嫌疑人(2人病死,1人被诊断为精神病,实际受审25人)。指控罪名主要包括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了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检察官和首席法官。

◆东京审判现场。
为防止日本战犯逃避审判,从1945年9月起,麦克阿瑟就开始发布命令,陆续逮捕战争嫌疑犯。9月11日,麦克阿瑟下令逮捕39名甲级战争嫌疑犯,其中以日军偷袭珍珠港时的日本内阁阁僚为主,为首的就是原内阁首相东条英机。这充分显示了美国主持的东京审判最重视追究日美战争的责任。
1946年2月,美国、澳大利亚、英国、中国等国检察团相继抵达东京,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交了各自国家拟定的甲级战犯名单。随后,国际检察局下令逮捕了原军令部总长永野修身大将、原海军省军务局长冈敬纯中将、原陆军省军务局长武滕章中将,显示出检察官们已把审判的利刃划进日本战争犯罪的核心部位。4月26日,应苏联检察官的要求,逮捕了原驻苏大使重光葵、原关东军司令梅津美治郎大将。至此,盟军最高统帅部共指定100多名日本甲级战争嫌疑犯,其中除了杉山元、近卫文麿、本庄繁以及原厚生省大臣小泉亲彦、原文部省大臣桥田邦彦、原陆军省大臣阿南惟几等自杀外,其余均被逮捕拘押。(郭大均:《抗日战争研究论集》,商务印书馆2025年,第426页)
在逮捕这些战争嫌疑犯的同时,国际检察局开始了紧张地收集罪证的工作。被拘捕的战争嫌疑犯指使或纵容部下对被侵略国进行烧杀淫掠的时候,都尽量杀人灭口,消弭证据。日本无条件投降后,盟军未能及时占领日本,使他们能够有充足的时间焚毁大量的秘密档案,把大部分能够反映他们策划、发动和推行侵略战争等真实面目的文件都付之一炬。在各占领国的日军,于投降或撤退前,也都销毁档案,屠杀俘虏和被关押人员,尽量消灭罪证。这些都为收集日本甲级战犯从事侵略战争的物证增加了困难。要收集人证就更不容易了。找受害国的当事人出庭做证,固然有其重要价值,但往往只能反映日本侵略军的具体罪行,而很难触及发动和推行这场战争的日本统治核心。
从1946年5月3日到1948年11月12日,法庭进行了长达两年半的审理过程,开庭818次,出示书面证据4336件,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庭审记录长达48412页。(何勤华:《东京审判的里程碑意义》,载《爱思想》网站2011年9月12日)以约瑟夫·季南为首的检察官们系统揭露了日本从1928年“皇姑屯事件”到1945年战败的侵略扩张历程及其战争罪行。核心证据有大量日本政府、军部的原始文件如御前会议记录、内阁决议、陆军省海军省文件、外交电报等被缴获并作为核心书证。田中奏折虽未被直接引用,但日军侵略行动轨迹与之高度吻合。指挥官的命令、士兵的日记、幸存者及目击者的证词构成有力证据链。进入对日军侵略中国的罪行立证阶段,检方传唤了中外证人如溥仪、尚德义、贝德士、约翰·马吉、许传音、麦·别兹等出庭做证,出示了影像资料和埋尸记录,证明了日军在华烧杀劫掠无恶不作的暴行,揭露日本官方对南京大屠杀的纵容行为。
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判所有25名被告有罪,7人被判处绞刑:东条英机(首相、陆军大将)、广田弘毅(首相、外相)、松井石根(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南京大屠杀主要责任人)、土肥原贤二(特务头子、策划九一八事变)、板垣征四郎(陆相、关东军参谋长)、木村兵太郎(陆军次官、缅甸方面军司令)、武藤章(陆军军务局长、菲律宾方面军参谋长);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被执行死刑。
至此,长达两年六个多月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宣告结束,彰显了国际正义。但是,因为美国主导色彩浓厚,所以天皇责任被规避,部分重要战犯(如731部队首脑)未被追究,对某些罪行的调查和审判深度不足,因此,未能彻底扭转日本社会对战争的认识,影响至今。
需要说明的是,侵华日军在中国肆无忌惮地使用细菌战和毒气战,残酷地把中国战俘和平民充当试验品,甚至进行活体解剖,是最严重的战争犯罪行为。可在东京审判中,这些罪行没有成为审理对象。日本史学家粟屋宪太郎教授在美国国立文件馆、华盛顿国立档案中心和麦克阿瑟纪念馆查阅了大量有关文件,得出的结论是:美国为了获得日本细菌部队耗费巨额资金、牺牲数千人生命才得到的最新研究成果,采取了免究石井四郎等细菌战犯责任的方针,诱其将实验成果交给美国。于是,日本进行细菌战和毒气战的滔天罪行就在美国操纵的东京法庭上被一笔勾销了。
但是,苏联在出兵中国东北的时候,俘获了一批日本关东军第731细菌部队和第100细菌部队的军官,从而了解了日本进行细菌战的内幕。日军还将被俘的苏联军人充当试验品,因此,苏联决定单独审判日本细菌战犯。1949年12月25日,苏联滨海军区军事法庭在伯力(即哈巴罗夫斯克)开庭,对第731部队等细菌战犯案进行公开审判。30日,法庭对山田乙三等12名被告进行宣判,判处最低2年、最高25年的徒刑,其中6人刑期在20年以上。(郭大均:《抗日战争研究论集》,商务印书馆2025年,第504-516页)
伯力审判是东京审判的继续,《人民日报》发表时评《正义的审讯》,指出:“这二审讯,乃是维护世界人类道德,维护远东与世界持久和平的正义举措。”(《人民日报》1949年12月28日)苏联还在1950年2月1日照会新中国,列举了包括日本天皇裕仁、细菌战专家石井四郎在内的5名战犯的细菌战罪行材料,提议将该5人交由特别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中国政府于8日照会苏联,完全同意其提议。苏联还将同样内容的照会分别送交美国和英国政府。但这时,以美苏为首的东西方两大集团对峙的冷战形势加剧,美英等国已从惩罚日本转为扶植日本,以同苏联在远东的势力抗衡。因此,苏美英中等国已不可能再共同组织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首要细菌战犯的正义要求未能付诸实施,留下历史的遗憾。
南京审判——对遇难同胞的历史交代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从1945年11月开始在上海等地逮捕战争罪犯,12月6日在重庆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8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将其制定的《战争罪犯处理办法》《战争罪犯审判办法》等7个文件呈请国防最高委员会鉴核备案,通令颁行。2月15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和其他乙丙级日本战犯。法庭向东京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提出,要求将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1946年8月,战犯谷寿夫被押解至中国。1947年,战犯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等先后被引渡到中国。
(一)审判背后的“京字第一号证据”
1946年寒冬,南京军事法庭内,一本手掌大小的相册被郑重编号为“京字第一号证据”。当法官将其中一张照片推至战犯谷寿夫面前时,这位曾指挥日军第六师团攻陷南京的刽子手,瞬间面色大变,慌乱不能自持。这张记录着砍头暴行的照片,竟出自日军军官自己的相机——而它穿越八载烽火抵达法庭的历程,比影像本身更惊心动魄。

◆作为南京大屠杀案“京字第一号证据”的日军暴行相册。
1938年1月,南京华东照相馆15岁的学徒罗瑾,在冲洗日军军官送来的胶卷时,目睹了令他终身震颤的画面:砍头、活埋、奸淫的暴行在底片上定格。这些照片本是日军作为发泄和娱乐的纪念,却成了他们罪行的自供状。在日军严密监控下,罗瑾偷偷加洗30余张照片,再精选16张制作成册,又在封面绘上两颗被利刃刺穿、鲜血淋漓的心脏进行血性控诉。这本可单手藏匿的相册,从此成为他背负的“生死簿”。藏于床板下、转移至毗卢寺,最终封入厕所土墙的暗洞中。每一次触摸相册,都可能是他生命的终点。1941年,当罗瑾发现墙洞中的相册离奇失踪,被迫逃离南京避祸时,命运的转折将守护重任交付另一位青年吴旋。吴旋偶尔拾获相册,翻开瞬间双手不住颤抖,但恐惧迅速化为决绝:“这是罪证,绝不能落到日本人手里!”他的守护堪称步步惊心。1946年秋,南京街头张贴征集战犯罪证的布告。吴旋取出珍藏的相册,在呈文书中写下泣血之言:“经无数困苦,始终未忍遗弃,以便将来供与敌人清算之资料。”当相册作为“京字第一号证据”展示在法庭上,其力量不仅源于影像本身。面对铁证,谷寿夫终于认罪。1947年4月26日,子弹穿透战犯胸膛。一本相册,两位青年,终为南京三十万冤魂讨回一些公道。
那本染血的相册如今安卧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内,2015年随南京大屠杀档案入选联合国“世界记忆遗产”。每一份抵临法庭的罪证背后,都烙印着穿越封锁、抵抗遗忘的生死跋涉——这是对历史最沉重的注脚,亦是对和平最警醒的守望。
(二)冈村宁次逃脱惩罚
南京审判虽然一定程度上抚慰了国民受伤的心灵,但也留下了遗憾。抗战胜利后,蒋介石确定以“仁爱宽大”“以德报怨”的方针处理战后对日关系,规定“战犯范围为以最小限度为宜”,加之其忙于打内战,因此相当多的战犯未能得到审判。尤其是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更是逃脱了惩罚。
当时,蒋介石急需控制华北、华东地区,以防止中共接收日军装备。冈村宁次通过命令128万日军仅向国军投降,并完整移交武器弹药和战略要地,成为蒋介石抢夺胜利果实的关键助力。在这样的利益交换下,国民政府以“中国司法主权”为由拒绝将冈村宁次移交东京审判,借机规避国际社会监督,为其提供司法包庇。
随着谷寿夫、田中久一等日本战犯被国民政府判处死刑以后,国内各界民众要求公审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国际和国内强大舆论压力下,蒋介石不得不宣布将“头号战犯”冈村宁次送交中国军事法庭审判。1948年7月7日,上海军事法庭发出传票,令冈村宁次出庭受审。不久,冈村宁次被押入上海战犯监狱。8月23日公审时,密密麻麻地放了1000多个凳子,还是不敷使用,站立旁听者不少。公审大会后,冈村被收押于战犯监狱。不到一个月,他就提出因病保释申请,11月27日竟被批准出狱,过起深宅大院的静修日子。
这时,国内战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连续取得胜利,国民党政府败局已定。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已对在押战争罪犯作出判决,人们的目光都盯着冈村宁次。上海军事法庭迫不得已,于1949年1月26日匆匆对冈村宁次进行最后一次公审。这次公审在一个小会议室且并未公告,仅请20多名新闻记者旁听。正式开庭后,石美瑜庭长作例行公事性提问,冈村宁次不替自己作任何辩解,全部由律师代为申辩。下午法庭宣判,被告冈村宁次“无罪”,当庭开释。顿时,法庭大乱,旁听席上一片愤怒的嘘声、抗议声,大呼不公,冈村宁次趁混乱之机溜走。其实,这场闹剧早已导演好,庭长石美瑜事前就收到一份密级极高的电报,电文大意为,据淞沪警备司令汤恩伯呈请,宜将冈村宁次宣判无罪,应予照准,云云。文末署名“中正”。(《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受审闹剧》,《新周报》2025年9月6日)
1月28日,毛泽东以中共发言人名义发布《关于命令国民党反动政府重新逮捕冈村宁次和内战罪犯的谈话》,声明:冈村宁次被军事法庭宣布无罪,“这是不能容许的。中国人民在八年抗日战争中牺牲无数生命财产,幸而战胜,获此战犯,断不能容许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擅自宣判无罪。全国人民、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系统中的爱国人士,必须立即起来反对南京反动政府方面此种出卖民族利益,勾结日本法西斯军阀的犯罪行为。我们现在向南京反动政府的先生们提出严重警告:你们必须立即将冈村宁次重新逮捕监禁,不得违误”。(《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94页)
但是,国民党反动政府不顾中国共产党的严正警告和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于28日傍晚突然通知冈村宁次,次日一早去战犯监狱集合,与狱中战犯同乘美国轮船回国。29日8时半,冈村宁次与同监战犯259人分乘汽车离开监狱,上了美国轮船,并于30日上午离开了上海。两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冈村宁次得以逃脱惩罚。
新中国对日战犯审判——召唤战犯人性觉醒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等国民党部队,继续与中国人民对抗,最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俘获,这部分日本战犯有140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1950年7月,苏联将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移交中国,这部分战犯有969人,被关押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为了彻底清算日军的侵华罪行,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决定指出:“现在在我国关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战争期间,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对我国民犯了各种罪行,使我国人民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按照他们所犯的罪行本应该予以严惩,但是,鉴于日本投降后十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在关押期间绝大多数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因此,决定对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宽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正义的审判》,人民法院出版社1991年,第2页)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1956年6月9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日本战犯铃木启久等8人进行了审判。图为审判时的情形。
太原、沈阳两地关押的战犯1109人,除几年中死亡的47名外,在押的共有1062名。鉴于他们在关押期间成功地进行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改造,对自己的罪行已有不同程度的悔改,中国政府决定仅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
1956年6月9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前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并判处铃木启久有期徒刑20年,其他7名战犯分别被判处13至18年有期徒刑。7月1日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前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武部六藏等28名战犯进行了公审,这些战犯分别被判处12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既是对日本战犯的依法追责,更是为千千万万在侵略战争中蒙难的中国同胞讨回迟到的正义。各被告人都认为法庭的判决是非常宽大与公正的,表示衷心谢罪。据1956年6月25日《人民日报》记载:沈阳、太原两地受审的日本战犯,在特别军事法庭宣判后,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坦陈心声,纷纷忏悔罪行,誓言拥护和平、反对侵略。
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在受访时哽咽道:“每当想到自己曾杀害那么多中国人民,让他们的遗属陷入苦难,而如今照顾我的人恰是被害者的亲人,我便心如刀割。依我过去的罪行,本以为会被处以极刑,毕竟我悖逆人道、违反国际公法。但中国仅判我20年徒刑,这份宽大源于中国真正的和平政策。唯有和平,人类才能幸福。我过去走的是毁灭人类幸福的路,未来绝不能再重蹈覆辙。余生,我必做保卫和平的一分子,为和平阵营尽力。”
日军第59师团师团长藤田茂被判处18年徒刑。法庭宣判后,审判长问他“对审判有什么话要说”时,藤田茂痛哭道:“若论我的罪,判几个死刑,也不能赎罪于万一,我在中国人民的法庭面前低头认罪。凶恶的日本帝国主义把我变成了吃人的野兽,使我的前半生犯下了滔天罪行,中国政府教育我认识了真理,给了我新的生命。我在庄严的中国人民正义法庭上宣誓,坚决把我的余生献给反战和平事业。”1963年2月,藤田茂被提前释放回到日本。回国以后,他被选为“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会长,积极开展日中友好、反战和平运动。1965年、1972年藤田茂两次率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代表团访华,都受到了周恩来总理接见。1975年他率团并携妻女最后一次访华,其间再一次痛哭流涕地说道:“我无时无刻不在忏悔,我们从前的罪孽是多么深重啊!”
1956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上中正高等335名日本战犯宣布免于起诉,即行释放。28日下午,他们乘日本轮船“兴安丸”回国。7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的小羽根建治等第二批328名日本战犯宣布从宽处理,免予起诉,即行释放。28日,他们乘“兴安丸”轮船回国。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抚顺对在押的354名日本战犯宣布免予起诉,并立即释放。第三批被释人员于9月1日晚乘“兴安丸”轮船回国。至此,在中国羁押的1062名日本战犯已由我国政府全部处理完毕。(《人民日报》1956年8月22日)
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在规模、持续时间及投入人力等方面,都远超过国民党政府及亚太地区其他的乙丙级战犯审判。更为重要的是,新中国的审判重视战犯的改造与新生,无一被判处死刑。获释归国后,多数战犯致力于认罪反省的和平运动。与之相比较,东京审判及盟国乙丙级审判起诉战犯5700名,其中900多名被处以死刑。但是,无论是判处死刑的战犯,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罪释放的战犯,基本上都否认其罪状,获释后多数回归保守反动的立场,没有达到原本期望的在反省基础上恢复和平的目的。
统而言之,新中国的审判是“恨罪不恨人”,正义的实现不是罪行实施者“以刑抵罪”,而是消除战争犯罪的根源,实现犯罪主体的自省和自觉,从而不再产生战争的思想土壤和政治社会关系。因此,这些战犯受到了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人道主义待遇,接受教育改造,并实现了认罪和反省。这一过程被概括为日本军国主义把“人变成鬼”的反向过程,即新中国的教育改造是把“鬼变成人”,让日本战犯恢复了人性。
从效果来看,新中国对战犯的思想改造和从宽审判,达到了预期目的,在国际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在日本引起积极的反应。这些战犯释放回日本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抚顺奇迹继承会”等组织,几十年来,在揭露日本侵华罪行、反对侵略战争、坚持中日友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的成员以自身经历为主出版了上千种书籍,在日本各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和平演讲和集会,与日本右翼势力歪曲、否认历史的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为和平事业奋斗余生的誓言。
事实证明,新中国政府当年对1000多名日本战犯实行人道主义教育改造、进行宽大处理是极其正确的,符合人类对和平正义的追求,也是对世界文明史创造性的历史贡献,体现了中国作为战胜国审判战争罪犯的民族尊严,也体现了中国人民避免战争仇恨世代延续的博大胸怀。
对日本战犯的审理与改造,是人类在经历惨痛浩劫后,以法律和良知对黑暗进行的一次艰难清算。它是一部用无数受害者的血泪写就的控诉书,也是一座用法律理性和国际正义铸就的里程碑。回望过去,我们应当牢记,捍卫由审判所确认的真相,并非为了延续仇恨,而是为了深刻汲取教训,防止悲剧重演。只有正视历史,才能获得真正的和解;只有坚守和平与人道,才能为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免于恐惧、免于暴行的未来;只有铭记历史,才能在全球化时代继续传承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的价值,让历史的正义精神指引我们面向未来,守护和平。
参考文献:
1.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南京图书馆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
2.朱成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证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
3.郭大均:《抗日战争研究论集》,商务印书馆2025年
4.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中信出版社2013年
5.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科院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细菌战与毒气战》,中华书局1989年
6.余先予、何勤华:《东京审判始末》,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
7.严海建:《日本战犯审判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22年
8.石田隆至、张宏波:《新中国的战犯审判与归国后的和平实践》,[日]社会评论社出版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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