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社会话语场域中,“资本”已成为高频词汇。当我们将资本置于现代性语境下剖析,其本质是社会化大生产体系下的特殊法权形态。这种法权不仅具有经济属性,更构成了社会秩序的政治基础。
一、资本法权的社会契约本质
资本作为社会财富的法定支配权,本质上是维系社会化大生产的制度契约。在劳动分工高度细化的现代社会,个体差异性必然导致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国家机器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资本法权,实质是不同社会群体在博弈中达成的动态平衡协议。这种契约关系既包含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权界定,也涉及剩余价值的分配规则设定。
二、所有制形态的法权分野
观察中国当前的经济体制,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分野本质在于资本法权的配置结构:
1. 公有制:资本法权通过代议制政府实现全民委托代理,形成“资本权力-政治责任”的闭环约束机制
2. 私有制:资本法权私有化导致权力-责任分离,形成资本增殖的自我强化逻辑
这解释了为何新自由主义模式下,虽然个别经济指标可能提升,但国家治理效能却呈系统性衰减。毛泽东同志预见的“国家资本主义阶段”,正是通过政治力量规制资本法权扩张的过渡性制度设计。
三、劳动法权的觉醒困境
全民所有制时期的劳资科建制,本质上是对劳动法权的制度化探索。但在实践中,劳动法权面临双重困境:
理论层面:缺乏系统性的权利哲学构建
实践层面:劳动者主体意识尚未完成从“生产工具”到“权利主体”的认知跃迁
破解之道在于重构“劳动产权”理论框架,将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创新贡献等要素纳入法权体系,形成与资本法权相制衡的治理架构。
四、财富伦理的重构路径
针对当前社会财富认知的异化现象,建议从三个维度重建伦理共识:
1. 价值维度:建立“财富=社会信托”的认知范式
2. 历史维度:重释“贵在施予”的传统义利观
3. 制度维度:构建“能力-贡献-收益”的动态平衡机制
武汉抗疫中的“礼遇特权”现象揭示:社会对特权的接纳程度,本质是对权责对等原则的集体确认。这为化解“仇富心理”提供了制度设计启示——重点不在财富多寡,而在权利与义务的匹配程度。
结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资本法权正在向数据法权、知识法权等新形态延伸。我们亟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法权理论框架,既要防止资本异化为“利维坦”,也要避免陷入“反资本”的民粹陷阱。这或许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性路径。
【文/一地蒜皮,作者原创投稿,授权188金宝搏体育官网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