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们大家一起聆听了郭松民、梅新育以及两位代理律师对胜诉黄钟、洪振快二人所诉的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庭审情况,以及诉讼中的一些其他情况,他们以及在座的学者都谈到了这起胜诉案的重要意义,我想要说的,他们都说到了,所以一是重复的我不再讲,二是为了节省大家时间,我要讲的不会太多。
首先向郭松民、梅新育两位英雄,致以我们的敬意!向两位代理律师的努力工作表示我们衷心的感谢!
这起案件起始于广州,诉讼和终审在北京,横跨中国大江南北,侮辱英雄和案件都在国内引起了极高的关注,使近年来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达到了一个高度,但是发生的一个根本变化是,由历史虚无主义猖獗改变到了对历史虚无主义的反击上来。因此说,胜诉狼牙山五壮士案,是最有力的一次反击,这起胜诉应该在中国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和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将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我们的两位英雄郭松民、梅新育是人民功臣。
立案后开庭前,按照历史的惯性,我原本以为这起案件很有败诉的可能。因为多年来,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畅行无阻,占据主流,随之而滋生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和法律党人,已将人们原来的思想体系打碎搞乱。仅从为人民共和国建立而牺牲的人民英雄们被人侮辱,而且侮辱起来理直气壮,“义正辞严”,却没有官方的反对,表现出来的是有意无意的纵容和放流,不得不说,用所谓的细节真实来否定整体的重新解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手法,在今日之中国社会,的确迷惑了很多人。原告黄钟、洪振快起诉,人民法院,人民英雄牺牲为之而建立的人民政权的人民法院立案,不仅在道统上是悲哀的,也已经很能说明法律对郭松民、梅新育言论的基本态度了。
我担心,多年来的我国法律的西方化思想的渗透,使我一直感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法律党都是一条道上的,是一伙人,不过分工不同而已,我也是学法律的,他们所谓的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等很能迷惑人的概念,造成在我们的人民法院内部,被法律党洗脑的人大有人在,大有市场。法院既然敢立案,我就有很大的怀疑,他们也敢用“你骂没骂”的所谓事实来判案。我想,关于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至于案件中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他们是不大关心的,也与他无关,他们只说法律的事。我觉得这起案件,很有将政治问题用法律手段来处理的味道。所以,出乎了我的预感,郭梅两人胜诉了,而且北京海淀、丰台区法院给出了一份很有价值的判决书,这是我大大感到激动不已的。
在为这起案件胜诉的高兴中,我们还要清楚的是,之所以案件胜诉了,起很大作用的是,十八大之后,在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不断觉醒和对人民英雄的持续维护,当这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历史虚无主义者就只能被动挨打,就不敢再嚣张,就没有市场,所以形势上的变化,是保证了这起案件最终胜诉的最重要的环境。
说到历史虚无主义的根源,虽然有学者认为中国近代历史虚无主义源起于晚清时期,因为那时的中国积贫积弱,被列强欺凌,感觉处处不如人,很自卑,就对自己的文化和历史开始了虚无主义认识,这也应该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表现,但和现在的历史虚无主义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前期的历史虚无主义的目的是无非要强大中国,摆脱列强的侵略和欺凌蹂躏,而今天的历史虚无主义呢?则完全不是了。他们的目的是以文革开始,进而虚无我们的建设时期,如大跃进,人民公社,上山下乡等等,凡是重要的事件,他们无不虚无,虚无建设时期的目的,是为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用所谓的细节上的错误来整体否定。虚无建设时期的时间,从九十年代到零几年之间。再往后,他们虚无历史的时期就往前倒了,倒到了建国前的新民主义主义革命时期,其中狼牙山五壮士就是他们虚无的一个靶子,他们虚无的目的是为否定革命的正当性。按照这个逻辑和发展轨迹,很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他们虚无的历史就前倒到了我们党的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那些时期,我们的红军是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仰的军队,以新自由主义思潮的观点,现在也已经有了萌动,会不会将我们红军的信仰追求说成是受到邪教的蛊惑?会否把我们的共产主义信仰说成邪教?从现实而感觉将来,我是非常担心的。刚才郭松民老师说他们编造董存瑞被河南人骗了,以及还有邱少云被烧死不符合生理反应规律,难道不该担心吗?
可以说,这次狼牙山五壮士案,黄洪二人起诉前和一审前是何等嚣嚣,二审中是又是何其凄凄,他们都不敢在二审中露面,提起二审诉讼的一审原告居然不敢出现在为自己开庭的二审法庭上,这是一副多么丢人的场面,是一副多么讽刺的事情。
二审终审的胜利,将历史虚无主义第一次在法律层面上遏制住了,这是人民群众和爱国人士在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多年来最重要的一个标志性胜利,是应该庆祝的。这次胜利,也有力地遏制住了历史虚无主义者们下一个阴谋和虚无的对象。
我们要以法庭胜利为机会,乘胜追击,彻底打败历史虚无主义,守护住我们光荣的历史。英雄用鲜血流淌出的历史,我们决不许任何人去玷污它。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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