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华: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五)

2021-06-23
作者:王立华 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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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今年,是举世瞩目的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胜利5周年。此案前后延续两年多,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且有众多党员群众和各界仁人志士积极参与。2016年8月15日胜诉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第99号指导案例,并直接促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从此,有谁胆敢再歪曲、丑化、亵渎、诽谤、侮辱国家英烈,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此类事件玩忽职守,都将依法面对行政、民法和刑法的严肃处置,这就使猖獗一时的历史虚无主义政治逆流受到遏制。当年的斗争一波三折,但在党和人民的坚定支持下,终于取得了胜利!为纪念这个可以载入史册的标志性大案,为感谢那些在斗争交锋时刻为党和国家主持正义和坚守真理的人们,也为配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历史虚无主义的罪恶嘴脸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推出此案法庭代理人之一、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同志的纪实文章:《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因全文篇幅较长,拟分六篇发布,已发第一、二、三、四篇(见【相关阅读】),此为第五篇,以飨读者。

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

  ——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五)

王立华

十四、节外生枝

  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起诉洪振快的案子,可以说重视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从2015年8月25日立案,到2016年4月29日开庭,准备时间长达8个月之久,期间,只是诉辩双方参加的庭前会议就召开了4次。而前面的郭松民、梅新育案,则是直接开庭的。

  庭前会议,主审法官及控辩双方都要到场。主要内容是双方交换和补充证据、质证材料,为正式开庭做准备。

  在庭前会议上,洪振快纠缠的都是一些匪夷所思的枝节。

  他竟然提出“狼牙山五壮士”后代的认证问题。起诉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是葛振林的儿子葛长生、宋学义的儿子宋福保,其中葛长生是原广州军区的退休干部,个人证明材料是军区所在单位开出的。洪振快的律师认为,军区单位不是户口管理单位,不能证明葛振林的儿子是葛振林的儿子。

  法庭认为,军队组织的证明信是合法单位,驳回他们的意见。

  他们又提出我的代理人资格问题。因为在这个案子中,我的介绍信是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开出的,我是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与“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代都是研究会成员,因此具有代理资格。洪振快他们先是提出对身份的质疑,理由是一个人为什么有那么多身份,在上一个案子中是昆仑策研究院的成员,现在为什么又成了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的呢?质疑这个问题很可笑,同一个人两个身份或是更多身份为什么不能同时存在呢?

  提这样的问题,缺少起码的社会常识,被庭前会议法官驳回。

  但事情并没有至此结束。在又一次庭前会议中,对方又提出我的代理人资格问题,这次信心满满能把我赶出法庭。他们专程去河北省保定市民政局查阅社团登记材料,又专门复印了相关资料提交法庭,说在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的创始人登记中,没有王立华作为副会长的记录,由此可以证明是资格造假。

  法庭本来已经认定我的资格,因为这样的材料出现,要求我们再提供身份证据,如果拿不出新的证据有可能取消资格。

  赵小鲁对我说,如果拿不出证据可以不上,即使他一个人在法庭上应对也不怕。我对他说,这个我相信,但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而是要尊重事实,让对方无隙可乘。这本来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查阅的是初创时的登记备案材料,后来加入研究会的人员没有记录很正常,民间社团人员的进出和变动,不需要经过管理机关批准和任命,也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和备案材料,往往是几个人商量一下或是领导通气就能决定,如果需要的话补个证明就行。怎么能因此说成是作伪证,甚至丧失代理人资格呢?

  给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刘宏泉会长打电话,询问为什么没有王立华的备案登记,他说民间社团性的学会增加成员或领导,不需要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登记备案也没有硬性要求,一般一年能备个案就行。曾经给民政部门报告过,他们也是这样讲的。如果需要的话,找他们把备案手续补全,开个证明。

  2016年1月22日,赵小鲁打来电话临时决定,与我一起去保定把证明手续办理好,只靠他们办理怕不符合要求再出毛病。

  我们两个乘13:12的特快列车,2:30到保定。然后打车到保定市民政局,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的尹金田常务副会长已经在那里等着。他就出生在狼牙山脚下的山村里,家里曾住过八路军一个班,母亲两次差点被日本人和汉奸杀害。他曾与刘宏泉一起当兵到“狼牙山五壮士”所在部队,营职干部转业。他和我们一起去民政局社团管理处,找到处长说明情况,处长是炮兵部队转业回去的,听完我们的陈述后他立即请示局长,同意后依法完成备案手续并出具证明材料。事情办得比较痛快,前后只用了一个多小时。

  其实,洪振快办了一件好事。这本来不是什么问题,并不能影响代理人资格,更不能影响案子本身的是与非。但他的吹毛求疵反而促进我们完善手续,让他自己彻底没有缝隙可钻。从这个意义来看,这样的人存在也是有用的。

  那天天气极寒,呼出的气马上会雾化,多年没有过这样的严寒天气了,甚至多个班次的高铁列车因天气严寒晚点。

  办完手续后天色已晚,尹金田想请我们吃个保定的驴肉火烧再走,但沿街的店铺早早地关门了。我们买了6点多一点的高铁票返京,他让儿子开车把我们送到保定西站。等车时感觉饿了,在火车站买了几包驴肉和方便面,在空旷寒冷的候车大厅,我们边吃边说要记住这个日子。

  高铁晚点,没有到站的准确时间,有位出租车司机到跟前招揽生意,说一个小时就可以到京,与高铁所用时间差不多。最后乘他的车回京,赵小鲁给了他300元车费。

  在整个案子中,材料费用、法庭费用、交通费用包括一些餐饮费用等,都是赵小鲁自己掏腰包支付的。一方面自己的业务搁在一边,几乎一年时间没有工作收入;另一方面打官司要自己花钱,没有任何其他经费来源,将来也不会有什么经济补偿,他却义无反顾地斗争到底。这是一个真正共产党员的奉献,也是中华民族不亡最可贵的牺牲精神!当然,最根本的是一位党员律师的价值观。赵小鲁曾说,这个案子可遇不可求,值得豁出一切去干,这将是自己律师事业的辉煌高峰。

  去西城区第一军休所,给余飞所长一本载有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情况的《国防参考》杂志,向他汇报介绍了参与这个官司情况。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支持向历史虚无主义斗争,依法在相关材料上扣章完成手续。

  赵小鲁告知,法庭通知延期开庭。有关我的代理人资格,尽管已经提供了完备的证据材料,对方仍纠缠得厉害,法庭要亲自派人去保定调查,还要去狼牙山做历史事实调查。

  这是一个正确的决策,有利于法庭正确判断是非。

  赵小鲁还通报了一个重要情况。美国《华尔街日报》驻北京办事处的耿女士打来电话,说他们想报道双方的情况,已经有了洪振快的联系方式,想了解一下我们对案情看法,同时还询问,有没有接受调解的可能。赵小鲁的表态是,不接受采访,也不接受调解。因为他们先前的有关报道倾向性很明显,完全站在洪振快一面。

  我听后与他交流了三点:一是对方尽在一些枝节问题上纠缠,说明他们在主要问题上心虚;二是通过美国人透露调解的意思,说明他们也明白取胜几乎没有可能,调解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免得造成更大的被动和损失;三是非常佩服西方媒体的政治坚定和敬业精神,他们从开始就认识到这个案子的重大政治意义,始终密切地关注报道。相比之下,我们除了《国防参考》一位老同志发自内心地关注支持并与我们联系,其他机构基本无动于衷,甚至惧怕与自己沾上边。共产党引以为傲的思想舆论工具,从什么时候被阉割了斗争精神,变成了这样呢?

  2016年4月25日,与赵小鲁、袁慧一起参加第四次也是开庭前最后一次庭前会议。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姜涛经过调查,认定王立华的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反复就一些细节问题告诫,基本意思是控辩双方把各自的证据和道理讲清楚就行了,没有必要过分刺激对方,因为基本事实清楚后,最后的审判是他们把握,而不是看庭上如何辩论。会议还明确,双方各给4个旁听名额,其余旁听人员为政协委员和人民代表。

  在等待开庭时又节外生枝。姜涛法官又在法庭单独召见,他说对方又提出我的代理人资格问题,他们说总政有规定,军队干部不能擅自参加学会和社会团体等。但我们当场用手机搜出去年的相关规定,对退休交地方的军队干部没有约束。对方掌握情况很不扎实,他们不知道我已经退出现役,也不知道师职干部55岁退休,单凭感觉就敢大胆告状。姜涛法官亲自查看了我的相关证件,他们本来想劝说我不当代理人了,但赵小鲁认为那样不好,代理人合法合格,如果这时退下来会导致对方误判,反而有可能造成新的麻烦。

  法官主要是担心对方在法庭上胡闹,既然在法律上没有什么问题,也就不再提了。

  赵小鲁告知,市司法局要他报材料,国际舆论非常关注,还有在国外的朋友也打来电话询问,领导不让随便接受采访。

十五、一波三折的庭审

  2016年4月29日上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洪振快侵犯名誉权案,终于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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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赵小鲁提前赶到,一起在法院前照相做个纪念。

  进入18法庭,我方起诉席只有赵小鲁和王立华,对方除当事人洪振快之外,还有4个律师。

  上午9点开庭,接下来的过程匪夷所思。在审理主题开始前,对方连续3次提出主题之外的请求,迫使法庭3次休庭。

  刚刚宣布开庭,对方就提出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洪振快提出的,他认为原告代理人王立华没有资格当代理人。这个问题,被告在之前的庭前会议曾提出过,法庭专门派人到保定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确认原告提供的各种证明手续合法有效,也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个问题是洪振快的代理律师周泽提出的,他们认为原告葛长生证明不了自己是葛振林的儿子,理由是网上可以搜出多个叫葛长生的名字。这个问题,有点让大家不知其所以然,有些类似社会笑话。我方指出,此前已经向法庭和被告提供了葛振林的儿子葛长生是葛振林儿子的证明,被告没有再提出异议,现在对方又提出同一问题令人费解,被告应认真查看原告已经提交被告的相关证据后再提出问题。

  这两个问题都是审案的前提,不解决不能继续下去。对方提出请求后,合议庭第一次休庭合议,之后法官姜涛宣布,依法驳回被告请求。认定两个事实:1. 王立华的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2. 原告葛长生能够证明自己是葛振林的儿子,原告主体资格适格。

  继续开庭。审判长姜涛当法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并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有申请回避人员时,洪振快又要求法庭审判长姜涛回避。姜涛说,这个问题我自己确定不了。法庭第二次休庭,审判长退庭,依法请示法院院长决定。姜涛请示回来后宣布,驳回洪振快的申请。

  此时,洪振快又向法庭提出两个申请:一是当众宣布解除对代理律师的委托关系;二是自己退出法庭不参加审理。

  对第一个问题,大家感到莫名其妙。这是在表达对代理律师的现场表现不满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审判长姜涛问洪振快,这样做的相关后果和责任是否知晓?被告做了肯定的回答。

  法庭第三次休庭。经合议后,审判长姜涛上庭宣布,解除律师委托代理是被告自己决定的事,法庭不持异议。被告自己要求退庭,依据相关法律不影响继续审理。

  被告洪振快和被他当庭宣布解除委托关系的律师们,在法庭还没有开始审理就退庭走了。

  有旁听者后来说,被告如果有理,为什么在法庭上落荒而逃?看来是做贼心虚不敢面对法庭了,只好回避主题,故意在主题之外找碴,纠缠不成就一走了之。但是,你放肆地污辱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即使人走了,法律责任能逃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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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策研究院公众号报道《洪振快逃了!》部分内容截屏】

  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首先由原告代理律师赵小鲁宣读起诉状。在法庭调查阶段,赵小鲁对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原告代理人王立华做了补充说明;在法庭辩论阶段,赵小鲁发表代理意见,原告代理人王立华做了补充说明;在最后陈述阶段,赵小鲁做了最后陈述。

  我递交了书面最后陈述意见,进一步阐述起诉洪振快的动机与目的。内容如下:

  我们为什么要起诉洪振快?因为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被告的直接目的是支持违法网民恶毒污辱“狼牙山五壮士”的谣言,而这个谣言又是国内外颠覆势力刻意编造散布的,被告贬损歪曲著名抗日英雄群体“狼牙山五壮士”,突破了起码的社会公德和法律底线,造成极为广泛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引爆了全社会各界的极大愤怒。

  在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正常国家会允许糟蹋自己的先烈和英雄,而我们一个时期却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不但人民热爱的开国领袖毛主席被全方位妖魔化,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的光荣历史被彻底否定,还把几乎所有的人民英雄全部践踏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还有张思德、刘胡兰、江姐、杨子荣、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雷锋等等,人民爱戴谁他们就拼命抹黑践踏谁,被告就是其中的骨干之一。这哪里是什么学术和历史研究?而是赤裸裸地为颠覆国家服务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这样的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这样的违法势力不受法律制裁,中国不会有光明的未来,中国必定要天下大乱!

  “狼牙山五壮士”是为拯救民族而舍身殉国,是光照千秋的民族英雄。连这样的英雄都被践踏污辱,这难道不是中华民族的悲哀吗?这难道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耻辱吗?他们牺牲得如此壮烈,过了70年后还被公开地掘坟鞭尸,要在法庭上一点一点地为他们辩驳洗清,今后再有国家和民族需要的危难时刻,谁还能、谁还敢义无反顾地为国牺牲呢?!不要忘记“彭宇案”把中国主动帮扶老人的“活雷锋”消灭的悲剧!如果允许这种肆意践踏英烈的违法恶行猖獗,人民军队就应该解散了!中国共产党就应该下台了!无数革命先烈和我们父辈用生命和热血换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离灭亡不远了!

  敢于肆无忌惮地践踏污辱先烈和英雄,说明我们的法律很不完善,离建成法治社会距离很远!“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曾伤心地说:难道维护我们父辈的荣誉只能我们这些后代来出面吗?那些没有留下后代就牺牲了的烈士该怎么办呢?我们的父辈难道不是跟着共产党为人民打天下的吗?共产党领导的国家部门和各级官员难道没有维护先烈名誉的责任吗?在此强烈呼吁,尽快从法律上解决目前这种只能让后代亲属维权的恶劣状况,尽快制定捍卫革命先烈和英雄名誉的法律,由国家机关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公诉职责。让践踏污辱先烈和英雄的违法分子和势力,及时受到国家公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我们目的很明确:就是让人民领袖、人民英雄、革命先烈和所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解放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们,得到这个国家最起码的尊重,不再任由反共反人民的势力和无良学者践踏、污辱和贬损,让我们的民族重塑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的高尚追求,让为国家和人民献出一切直至流尽最后一滴鲜血的英烈在天之灵安息!

  一审结束那天晚上,应约与卢晓、萧云志等老革命家的后代一起,到基辅罗斯餐厅吃饭,给他们介绍了法庭斗争的情况。

  这个餐厅经营得很红火,最大的特色是有一些乌克兰艺术家不断地演唱苏联歌曲,那充满革命者理想与激情的旋律极其感人,时而引起大家击掌欢呼与合唱。

  激动过后是深深的忧伤,苏联这样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竟然被共产党内的叛徒集团彻底葬送,惨痛教训不应当好好总结一下吗?

十六、宣判前后的斗争

  西城区法院对案子的一审宣判,是2016年6月27日。宣判之前的形势变化就如过山车。

  先是仇学平报告了一个让人振奋情况。

  他说,去年9月份,也就是我们发起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的授权会以后,中央政法委领导和军委领导指示,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解放军报社等协同地方有关部门一起,到狼牙山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最后形成了一个调查报告。

  报告的基本结论有三点:

  一是进一步确认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事迹,他们到实地考察了狼牙山棋盘坨等地,找到一些知情人调查,认为事实不容置疑;

  二是必须依法保护“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对诋毁者必须依法惩处;

  三是保护“狼牙山五壮士”荣誉权,不应当只是其后代的事情,因为他们是对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精神财富的侵害。

  中央军委范长龙、许其亮两位副主席及相关领导都做了批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维护英雄形象,配合高法打好这场舆论仗、法律仗。

  我高兴地对仇学平说,主阵地终于有主力军了,但希望这个舆论仗有针对性,要针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反驳,要运用权威的有说服力的真实历史资料,而不能只是发一些空洞的言论,只简单地讲述一些过去的结论。舆论仗如果没有针对性,可能还会产生副作用。他认为我讲得有道理。

  洪振快他们也没有闲着,很快又搞出了一个麻烦。

  对方在法庭不战自退,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他们在诉讼主题上已经丧失取胜信心,所以在法庭上胡搅蛮缠;二是不甘心自己的失败,希望在枝节问题上改变局面,在代理人资格上做文章,以求把我赶出法庭,争取舆论得分。

  在宣判前几天,6月21日下午,赵小鲁打来电话说,保定那边又出问题了。

  洪振快到保定市民政局,直接状告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违法。他的理由是研究会作为保定市地方性社团组织,不能在外地吸收会员和聘任领导,王立华、刘宏泉,还有杨成武上将等八路军高级将领的后代,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后人等都不是保定当地人,都是非法成员,王立华任副会长也是非法的。

  他们与民政局一位副局长交涉后,这个副局长竟然支持他们诉求,直接发出政府文件,要求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限期整改,而且洪振快已经拿到了政府文件,要提交法庭翻盘。洪振快还说找到了颠覆“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材料,要在法庭上提交。这一刀是从背后杀来的,有可能导致事态逆转。

  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保定的尹金田去民政局协调说明情况时,那位副局长竟敢态度蛮横地说:他不管政治的事,只管社团的事,要求王立华、刘宏泉、葛长生、宋福保等全部退出狼牙山红色文化研究会。

  这样一来,可以实现打掉我代理人资格的目的了,也可以让一审判决完成不了。但问题在于,他们这样做没有任何法规依据。有关地方社团法规没有限制外地人员加入的条款,民政局给洪振快出具的那个文件不合法。如果按照那位副局长的意见,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把外地人员剔除,还能研究什么?总不能去研究狼牙山的石头吧?

  赵小鲁说,可以对此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把违法文件驳回。但时间比较紧迫,程序也比较麻烦。他写了个复议请示,通过尹金田递交保定市相关部门。

  我与宋方敏少将商量后,决定通过仇学平找有关部门尽快废止他们的非法文件。给仇学平联系时他很痛快,说有个战友是河北省军区的处长,把情况给他反映一下,可以通过河北省军区给保定市委打电话,制止这个副局长的非法行为。

  很快,他把我们提供的行政复议文件,还有军事法院的报告和首长批示等电传过去,并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个简短的情况反映,希望他们去政法委、民政局协调一下,尽快纠正错误。处长收到后非常重视,立即给司令员和政委汇报情况,两位首长专门让他从保密室调出文件,确认军委首长的批示是真的,马上命令保定市军分区主要领导,由他们出面与保定市有关部门联系,要求他们马上改正错误。军分区领导接到命令后,立即到保定市民政局和政法委办理。很快得到汇报,政府有关部门非常重视,表示坚决纠正错误。

  刘宏泉也到保定去了,他打来电话说今天的情况不错,政府部门的回答都很积极。还说起,开始当地同志有点害怕得罪他们,后来跟他说“狼牙山五壮士”把命都不要了,难道我们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吗?现在那个副局长也害怕了。

  我对刘宏泉说,务必明天撤回洪振快手里的文件,免得他们在法庭上打横炮,如果那样的话,保定有关部门的责任就大了。

  6月24日中午,保定市尹金田打来电话,说市政法委已经裁决撤回民政局的文件。法院也来电话问行政复议书送达的情况,告知结果后他们也放心了。

  我们在网上公开揭露了这件事,社会反响很大,普遍质疑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怎么能这样呢?尹金田打来电话说,那个副局长压力很大,因为在保定各界都传来了,可能官都做不下去了,他自己很后悔,问能不能把文章删掉。我说文章删掉不可能,因为网上传播很多,既然自己认错了,可以找机会解释一下,给他把压力缓解一些。

  2016年6月27日下午,“狼牙山五壮士”后代诉洪振快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赵小鲁出庭了。

【央视新闻视频:“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一审宣判】

  那天,我正与一些红色旅友一起,在俄罗斯走十月革命路。

  大家参观了冬宫后,离开圣彼得堡乘船沿第聂伯河、伏尔加河到莫斯科。圣彼得堡的地陪导游叫阿廖沙,是一所大学的教授,在与大家告别时,十分动情地对大家讲了一番话。

  他说,他的父亲是苏联红海军的院士,自己经常和他一起讨论过去的事,但那些美好的生活都不能回来了。苏联时期,共产党员要表现最好才行,而现在的党员只有选举时有作用。那时上学、医疗、就业、养老包括发展文体爱好等,国家都有专门的安排和场所,都不需要自己花钱操心,他们非常怀念那个时代,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人民丢掉了一切,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变。

  他发自内心地希望,中国要珍惜没有失去的一切,不要走上他们那样的不归路。他的告别充满留恋、伤感与无奈。

  在游船上,从北京传来宣判结果,我们胜,洪振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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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仑策研究院公众号关于“狼牙山五壮士”维权案一审胜诉报道部分内容截屏】

  同日,新华社发了通稿,各大媒体转载。内容是负责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姜涛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回答了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基本情况和问题。

  赵小鲁发微信告诉我,洪振快没有到法庭,审判前他说拿到了颠覆性证据,就是保定民政局的那个文件,但还没等上庭就给否掉了,因此也就没有支撑的理由了。但对方会认错吗?现在看来基本不可能。对方是否上诉,目前也还没有可靠消息。

  这个消息传来,船上的同志们都很高兴。

  那天晚上,伴着第聂伯河上吹来的清爽微风,在游船的俱乐部里,由大名鼎鼎的司马南主持,我介绍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情况,大家不顾一天旅行的疲劳兴奋地听讲。

  再过几天,就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生日了,对我们这些老党员来说,这是一份很开心的生日礼物。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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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华: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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