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评价历史人物看什么?


  在历史虚无主义毒雾弥漫的日子里,那些历史上为一己之私、祸害公利的丑类,全都被洗白了:

  遗臭了800多年古代的奸臣秦桧“站”起来了;遗臭了120多年近代的卖国贼李鸿章“翻身”了;遗臭了80多年现代的汉奸汪精卫成为“曲线救国”的“英雄”了。

  反之,那些一心为公的革命先烈和英雄人物全被丑化了:从一心为公、满门忠烈(献出了6位亲人),一生廉洁(不留一分遗产),立下了缔党、缔军和缔国丰功伟绩的人民领袖毛泽东,到共产主义战士、革命先烈雷锋、邱少云,再到最近被攻击的江姐——江竹筠,全以造谣污蔑、恶毒攻击手法被泼了一身污水!导致舆论界形成“为‘公’者不香、为‘私’者不臭”,“好人不好、坏人不坏”,是非混淆、黑白颠倒的“混世”局面!要问今天的中国,为何贪腐成风、道德败坏,黄黑毒赌泛滥,其源盖出于此耳!

  评论历史,离不开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对历史人物的评价,离不开“肯定”还是“否定”?离不开“好”、“坏”两字。

  能否正确评价历史人物?别看只是“好”、“坏”两字,却关系到一个国家、民族的道德标准。给历史人物以正确的评价,就能让好人“流芳百世”,让坏人“遗臭万年”!就能给后人“立”一个做人榜样:学做好人,不做坏人。这对一个国家、民族来讲,意义重大。它是这个国家、民族能否强盛与兴旺发达的保证,堪称是万年大计,忽视不得。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成长过程,从幼稚到成熟,从无知、有智到睿智。人这一辈子难免会犯错误。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圣贤”者,是理想中的楷模,是人们的努力方向。鉴于此,这才有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之说。一旦犯错,就得知错必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反之,坚持错误,必然是害人害己。

  人会犯错,但有的错误不能犯!一次也犯不得。比如不能去杀人、放火,去做危害社会大众的事;更不能去损害国家、民族的利益。

  公是善、私是恶。“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辈子有益于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毛泽东:《吴玉章寿辰祝词》)

  评价历史人物,主要应该着眼于大节,看他的行为是否有益于广大人民群众?是为“公”还是为“私”?

  “大节”者,公德也,即在有关国家、民族——直至人类历史发展的兴衰存亡中,究竟是起正面作用还是反面作用?“小节”者,指“私德”,仅局限于涉及个人与家庭利益关系上的表现。

  历史人物是复杂的,往往具有多面性。好人未必没有缺点,坏人也不是没有做过好事;有的人先好后变坏,有的人先坏后变好;有的表里一致,有的表里不一。故“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动;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是怎么一个人。”(恩格斯:《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

评价历史人物,关键是看其在大节上的表现。对大节表现高尚的好人,就无需在小节上吹毛求疵;对大节有亏的坏人,绝不能扬其小节上的优点,以掩其大节上的罪恶。

  秦桧,曾经也是一个有才干、有所作为的人,也不是没做过好事。在他身上也曾经有过许多“闪光”点。如进士及第,博学多才,写得一手好字;早年为官,声誉不错,为宋徽宗所赏识,被破格任用;他对书法造诣颇深,是后世印刷用字“宋体”的创始人。1126年(靖康二年)金军南侵围攻东京(开封),他提出四条建议,坚决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一度名声大噪,升为职方员外郎,是主战大臣。

  可是,其后秦桧为一己之私(保命与卖国求荣)、变了。1127年他随徽、钦二帝一起被掳后,投靠了金太宗弟挞赖。1130年他被挞赖遣归南宋,诈称杀死了防守士兵,夺船逃回,骗取信任。自此,他主张北“和”金人,偏安南方,割据半壁江山;得高宗信任,两次任宰相,前后执政19年。他在岳飞大军节节胜利、金军大败的形势下,应金兀术“欲求和,必杀飞”要求,收韩世忠、岳飞、张浚三战将兵权,再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甘为金人内奸。1140年秦桧签订《绍兴和议》,向金称臣纳币,还在和约中写明南宋不得撤换宰相秦桧。秦桧所为,危及宋王朝的复兴与国家的统一,最终导致南宋亡于异族的历史悲剧。秦桧所为,为后世炎黄子孙所切齿。

  对李鸿章的评价同样如此,重在大节。李一生做了三件大事: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举办洋务;主持军政、外交。对前两件事,学术界有不同评价暂且不论,唯后期主持军政、外交,谁也无法否认他丧权辱国、在历史上犯下卖国罪行的事实。

  李鸿章1870年起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开始掌控大清国的军政与外交大权。不妨可以梳理一下此后他所处理过的一些涉外事务:

  琉球原为中国的属国,琉球王在明、清两代一直由中国皇帝册封。1874年,日本借口台湾高山族人杀死琉球船民,出兵侵犯台湾,遭遇坚决抵抗,日军伤亡惨重。没奈何,日本通过美国等出面“调停”,提出无理要求。李鸿章为换取日方撤军,随即满足其要求,签订《中日北京专约》:承认是高山族人“加害日本国属民”;赔偿“军费”50万两。条约承认日军侵台是“保民义举”,变相承认琉球是日本的“属国”。1879年,日本正式呑并琉球,改名为冲绳县。中国就此丢失了对琉球的宗主权。

  1875年,英国间谍马嘉里在云南偷越国境,且首先杀害我军民后被我边民杀死,此为“马嘉里案件”。这原本是一个外交纠纷案例,可是,次年李鸿章在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的讹诈下,签订了《烟台条约》,丧失了大批国家主权。(从此英国侵略势力深入云南、甘肃、青海、四川、西藏;増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凡涉英人案例,英使馆有权派人前往“观审”;租界内的外国商品免征厘金;外国商品进入内地全免内地税;清政府正式对“滇案”表示“惋惜”等)

  19世纪70年代,在英、俄支持下,中亚浩汗国阿古柏入侵新疆,公然建立“哲德沙尔国”,妄图将新疆从我国分裂出去。左宗棠主派兵进剿,平定阿古柏政权;李鸿章却以“海防”为要,主张放弃新疆。幸好左宗棠力争、当仁不让,1876年带兵入疆,并于1878年平定全疆;不然,如按李鸿章主张,新疆160多万平方公里的版图早就不归中国所有了。

  1883年法国侵略者挑起了中法战争。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李鸿章始终坚守“力保和局”的宗旨,奉行“外须和戎”的外交方针。他有一个失败主义的逻辑:认为中国与外国打仗,中国必败;即使暂时不败,最终还是要败的。结果,1885年老将冯子材偏偏取得了镇南关大捷,这是自鸦片战争以来我国正规军对外国侵略军打的第一个大胜仗。法军战败的消息传到巴黎,引发法国茹费理内阁倒台。然而,就在这种胜利的局势下,李鸿章却高唱“乘胜即收”的调子,还是由他与法驻华公使巴德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法国人拿到了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李鸿章在中法战争中的表现,把一切爱国的中国人气得七窍生烟。孙中山先生正是据此下定以革命手段推翻清朝统治的决心。

  1894年,李鸿章还是依照他的投降主义的军事外交思想,依照他既定的对外“保和”方针,继续主导甲午中日战争,先是“避战”,后是被动挨打。结果,1895年威海一战,硬是把一支装备现代和吨位超过日本海军的北洋舰队,搞得个全军覆没。最后,又跑到日本去签订《马关条约》了结。不仅让中国承认朝鲜受日本控制,而且还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赔款白银两亿两;増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还允许日本人在中国开设工厂;等等。

  《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国内,舆论一片哗然,国人皆痛骂李为“国贼”,“人皆欲杀”。为平息舆论,那拉氏被迫罢了他的官,让他丢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宝座,一度在北京东安门外的贤良寺内赋闲。

  1896年沙皇尼古拉二世要举行加冕典礼,那拉氏决定让闲来无事的李鸿章,作为特使出访沙皇俄国。期间,李鸿章又在沙俄的贿赂与诱骗下,签订了《中俄密约》。不仅使沙俄取得了在中国东北修筑过境铁路的特权,而且为其以后侵入中国东北打开了大门。

  1901年9月,李鸿章再一次作为清政府的全权代表,与英、美等十一国代表签订《辛丑条约》,丧权辱国,赔款达4.5亿(带利息为9.82亿)两白银,进一步强化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统治。同年11月,李鸿章病死。李的一生,亏了国家,却肥了自己。当时百姓给他的一句评语是:“宰相合肥天下瘦!”

  据统计,李鸿章一生签订了30多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签订卖国条约最多的大臣。从这些确凿的史料来看,李鸿章作为衔命大臣,他在全权处理涉及国家、民族的核心利益事情上,严重损害了国家和民族利益,这白纸黑字一椿椿一件件都摆在那里,都是确凿的事实,毋庸置疑。正因此,从他们丧权辱国的那一天起,早就被时人骂为“卖国贼”了。

  有人说,弱国无外交。即使没有李鸿章去签《马关条约》,也会有张鸿章去签。这完全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谬论,是一种为卖国罪人开脱罪责的遁词之说。

  孔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泰伯》)。按同样道理,在其位,就得谋其政。既谋其政,就得承责,也就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包括对国家、民族负责,对历史负责。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

  现今居然有人讲什么“年少不知李鸿章,长大方知真中堂”。为这样一个卖国贼去辩护、“摆功”,这是十足的“卖国有理”论!实在是有亏于自己的人格。

  再看汪精卫,他的早年历史可谓亮丽夺目:

  1902年他20岁高中秀才,1904年考取官费生留学日本,随后追随孙中山成为革命党人。1905年参与创建同盟会,一度主编《民报》,发表一系列文章,宣传革命主张,产生过积极影响。1907年随孙中山赴南洋。1910年3月,谋杀清摄政王载沣,事泄被捕,被判处终身监禁,留下了“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豪言壮语。1921年孙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汪任广东省教育会长、广东政府顾问,次年任总参议。后又参与改组国民党,拥护三大政策。长期来,他一直受孙中山先生信任,是《总理遗嘱》的撰稿人。1925年大革命时期,任国民政府主席。其后,他的私心膨胀,长期与蒋介石争权失败;加上他内在的“崇日”、“恐日”意识,滋长卖国求荣的思想。1938年12月18日,身为国民党副总裁的汪精卫,终于离渝出走河内,发表“艳”电,投靠日酋。1940年3月在南京组建汪伪“国民政府”,成为货真价实的大汉奸!

  汪精卫从一名曾经跟随孙中山的革命者,到堕落为现代中国的大汉奸,这说明人是会变的。既然是“变”了,那就再也不是原来的“革命者”了!这是他自己把自己给否定了,怨不得任何人。他背上“汉奸”的骂名,是名副其实,是完全正确的。

  总结秦桧、李鸿章与汪精卫三人的人生悲剧,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都是为了一己之私,不惜去损国家、民族的公利,从而损害了做人的大节,铸成了不可原谅的大错——就此遗臭万年!真可谓:

  小节犹可恕,大节不可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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