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湖北省关于国有“三资”管理改革的报道,引发了一些关注。其中,“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三项原则,尤为引人瞩目。具体而言,此次深化改革,是要在全面清查国有资产的情况下,“聚焦‘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能源、数据’六类国有资源,‘实物、债权、股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五类国有资产,以及‘闲置和低效’两类国有资金”, 探索更多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

随后,安徽省在10月24日也推出了“大资产”统筹管理方案,改革对象也是国有资产,思路同样是清查国有资产底数,盘活交通运输、能源、土地、服务业、房地产、股权债权等10个重点领域,“支持引导企业灵活运用REITs、资产证券化、产权转让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黑龙江省最近的两庄处置权拍卖,更似展示了这种杠杆化运作如何落地。8月,铁力市东方红水库145.41万立方米淤泥的5年经营权,被一家公司以6102.98万元竞得,此为全国首例水库淤积物资源化的案例。10月28日,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的上游水库和跃进水库,也把1100万立方米淤泥的20年处置权,以8.39亿元的价格拍卖了出去。按照官方解释,水库淤泥富含氮、磷、钾,是优质有机肥原料。但考虑清淤、运输、人工、运营等成本,回本周期可能在20年以上。其实,此类淤泥拍卖案的关键并不在于“卖肥”,而在于“融资”。在铁力市案例中,中标企业拿着“未来5年收益权”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绿色贷款,银行马上批复了4500万元授信。尽管黑龙江并未明文提出“国有资产杠杆化”,但实践逻辑一致。
国有资源的资产化并不是新事物,但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杠杆化,已经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国有资产变卖,而走向国有资产的金融化。已有不少网友评论,这一系列举动,都指向地方政府强烈的化债动力。然而这种化债方式,已经埋下长期的隐患。
第一,所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资金,本质是要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营国有三资的未来收益权。这意味着,城市公共停车位未来几十年的收费权、市政公路沿线的广告牌、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供暖公司的暖气费、热门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等,一切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都可能成为“抵押品”。将未来几十年的收益打包作为杠杆,是为了撬动更大的资金借贷。然而,交通运输、土地、水利等国有资源都事关民生,市场化运营的目标却是利润最大化。不少网友担忧,这种运作之下,未来公共服务是否会涨价?这一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各地屡遭投入的“筑墙挡景”、景区内大量引入的摆渡车,已经昭示了这一运作的结果。
第二,对国有资产虚高估值以撬动贷款,是将风险转移给了未来,通过透支未来几十年的收益来化解眼前债务。有评论将此次以湖北“三化”改革为代表的国有资产改革,类比于90年代的国企改革。尽管都涉及国有资产的市场化、资本化,但此次改革不同于90年代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90年代国有资产往往被低价估值出卖;此次改革却建立在对资产的虚高定价之上,并以此作为杠杆,以撬动更高的银行贷款。以齐齐哈尔市的淤泥拍卖为例,8.39亿元的成交价,并非真实市场定价,而是人为构造的资产价值,若未来收益无法兑现,银行坏账风险就会上升。一旦融资失败或项目停滞,地方政府仍需兜底,变相增加了隐性债务。这种做法也许能解决短期内的地方债务问题,却将财政风险转移给了未来,恐怕是饮鸩止渴。
第三,可能让“土地金融”带来的地方债务雪上加霜。土地金融化与近二十余年的土地财政高度相关。近年来,在很多中西部省份,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财政的“升级版”是以土地为抵押而撬动银行信贷和其它融资,这相当于给土地财政加了杠杆,成为“土地金融”。近年来各地纷纷成立的城投公司就与之有关。其运作逻辑是:城投公司高价购地,地方政府获得出让金做大资产,城投公司再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用于基建和开发,让土地继续升值,随后新地再行出让、抵押。这个过程就是不断加杠杆的过程,加杠杆的结果是融资额的迅速增加,地方债务也随之增加。这个逻辑能成立,前提是土地价格不下降,一旦地价下降,整个信用体系就会出现危机。在如今的经济形势下,这个前提已经摇摇欲坠。
如今地方政府在债务压力之下,将目光转向了国有资产,清查、定价、证券化,一次性卖出未来几十年的收益权,以缓解当下的债务。问题在于这种证券化、杠杆化仍然在复制土地金融的逻辑,此前基于不断加杠杆而产生的债务,在新一轮的杠杆化之下就能化解吗?
“三资”改革的未来走向如何,还待进一步研究。
原题:国有资产杠杆化、金融化,能否化解地方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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