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了两天后,某些人的狐狸尾巴还是露出来了。
从一开始我就说,他们不是给李某某喊冤的,而是来搞事的。这不是我有什么先见之明,而是我太了解他们了。
要不是为了搞事,别说一个李某某,就算一百个李某某的死活,他们也不可能放在心上。
他们的目的由始至终有且只有一个,你不懂没关系,看完他们说了什么你就懂了。
他们说,“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良知,没有心肝,还没有蛋蛋,对待自己族群的女孩,不能如父如兄,反而如狼似狗……”
要比谁话说得更“漂亮”,那他们要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但他们待李某某“如父如兄”了吗?他们要是有李某某那样的女儿,又或者有李某某那样的妹妹,他们还会这么说吗?
至于“没有良知,没有心肝,没有蛋蛋”,他们怎么作践自己都无所谓,但别上升到“吾土吾民”,他们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别说上升到“我们”了,就算上升到他们家,他们父母能同意不?
他们还说,“从上古到现代,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没有几个人有过属于个人的尊严”。上下五千年,多长的历史啊,他们一刀就给斩断了。我很好奇,他们是如何没有“个人尊严”的,他们的家人又是如何没有“个人尊严”的,总不至于“数以亿万计的中国人”里例外的那“几个人”都在他们家吧。
关于李某某,我早就说过,她确实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莎士比亚早就说过,这场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收场,她21岁了,心智早就成熟了,和Zeus“欢愉”的后果,她就真的没有想过?
在李某某与乌克兰人渣之间,李某某确实是受害者,但在李某某与大连工业大学之间,大连工业大学才是受害者。这就好比,你昨天被人家偷了电瓶车,你是受害者,但这不代表你明天偷别人电瓶车,你就可以不受处罚了。这叫一码归一码。
可怜不是逃避惩罚的借口。李某某是大连工业大学的学生,既然她的“不当行为”给学校的校誉造成了损害,大连工业大学就有权依据校规处罚她。
至于大连工大对李某某的处罚是重了还是轻了另当别论,但这属于大连工业大学的“自由裁量权”,别人是无权指手画脚的。更不要说,大连工业大学并没有一棒子打死,李某某还是有申辩的机会的,至于这个机会她要还是不要,那就是她的事了。
他们一口咬定大连工业大学对李某某的从处理“涉嫌违法”,敢问,是大连工业大学依据校规处理有“不当行为”的李某某“违法”,还是大连工业大学的校规本身“违法”?
至于“尊重女性,尊重他人隐私”,这种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我都觉得恶心。首先,“尊重女性”这话,这话送给李某某最合适,作为女性,她尊重自己了吗?其次,“尊重他人隐私”,这话送给那个叫Zeus的乌克兰人渣最合适,送给吃李某某“人血馒头”的媒体和自媒体最合适。
为了吃李某某的“人血馒头”,这一次他们集体出动,什么“美粉”“日粉”“乌粉”“以粉”“女拳”都化身成了“李粉”,以“维护”李某某的名义,疯狂朝李某某砸石头。
这两天,我朋友说,这种事,就该所有人当做没看见,不参与、不讨论才是对李某某最大的保护。我笑他太理想化了,在意识形态领域,这叫幼稚,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们要不借机搞事,那就不是他们了。
我还告诉他,无论什么事,他们都会上升到“中国不行”“中国人不行”上,果不其然,应验了吧。
不出意外,这事的热度很快就要下去了,因为他们已经疯了,已经把所谓的“大连事件”上升到“塔利班化的前兆”了。这么小的屁事他们居然能上升到“塔利班化”,他们要是不说,你会信不,你敢信不?
我早就说过,论搞事情他们是专业的。他们之所以要把中国说得一团漆黑、一无是处,是在为他们的“吊民伐罪”的美梦做铺垫呢。这是他们的狐狸尾巴,是藏不住的。
大家还记得“西安方方”的“一个人的死亡,就是所有人的死亡”的“名言”吧,他们说,今天你不为李某某站出来,明天你就是李某某,我不明白,他们这是要和“李某某”对号入座吗?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有时比人和狗的差距还要大。
说点题外话。残暴的欢愉终将以残暴收场,这话不只对李某某适用,对他们同样适用,所以,奉劝他们还是悠着点,一篇“小作文”就有三五百个打赏的感觉确实很爽,但哪天被清算了,可是要连本带利吐出来的。
跪安吧,一切丑陋却依旧活着的灵魂!
来源:林爱玥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