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不讲道理,那么立法越多越操蛋
保安跳槽结果被原公司以违反竞业协议为由索赔二十万。
这个抽象的新闻叫人浑身刺挠,用基本常识就能说清楚的事情还上升到尼玛法律高度了:他要有二十万还当个屁的保安呢?
还好,仲裁部门还算是有人性,裁定原公司无理取闹,支持保安同志的诉求:俺又不掌握公司商业机密,您这竞业协议算不在俺的头上。
实际上所谓竞业协议的初心以及条文都是针对公司高层及核心技术大拿的,你拿着机密或客户资源跳槽确实损害原单位利益,可实际操作中,60%以上的竞业协议针对的居然都是普通员工……
那这就不得不让人反思——这该不会是这种王八蛋公司坑钱的法律武器吧?
打一通儿官司,最后赔不起20万,但能赔2万也行啊……
HR还言之凿凿:合同里就这么写的,我们是依法办事。
办尼玛啊——谁教你这么依法办事的?
人事依法办事不一定办的是人事。
这便是深刻的社会隐喻——咱普通人找工作碰上的十有八九都是这种法律流氓。如果连基本的常识与道理都不讲,那所谓的法律越多就越操蛋。
给丫惯的。
2.法律不是万能的,甚至可能是万恶之源
开始理解基层法律部门的领导说的那个金句了:别跟我提法律,我不懂法。
对于普通人来讲,“懂法”的潜台词其实应当是“懂道理”“懂基本常识”“懂对错”……而不是“拿起法律武器好让自己受委屈”……
如果法律的作用是苦一苦老百姓的同时还让某些人没有良心上的愧疚,那这法律真的不能要,它对大多数普通人没好处嘛,全都是禁锢良知的烂货,那谁要守这种破法啊……
您要守法,结果就越来越抽象。
今天是保安被“依法”索赔二十万,赶明儿就有可能是保洁被“依法”追偿三十万……有的保洁大姐确实有钱,拆迁户、土地主,当保洁就是锻炼身体,但她职业身份也依旧是保洁而不是宝贝啊,向基层打工者索要高额赔偿,还“依法”,这是打工还是打劫,这是劳动还是劳改,这是啥法,王德法?
这样的法,它非但不是万能的,还可能是万恶之源。
那些坏家伙以法之名,压榨普通劳动者。
难怪一跟群众聊法律,大家都笑得肌肉充血。
俺是个种田滴,俺没别的,只有一把子戾气。
3.依“法”办事,人将不人
瞧瞧坏法怪法把人逼成了啥样,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怪法律把人逼成人不人鬼不鬼。
稍微发散思维一下就知道法律这玩儿是辅料不是主菜,要是拿味精当大米饭吃,先不说吃不吃得下去,就算吃饱了那人也没了。
以前总想不通为啥国际交往显得那么儿戏,感慨草台班子。
其实国际交往给人最大的错觉就是要“依法办事”,但恰恰不可能“依法”,因为法都是一家之言,都是家规,拿到国际上纯纯装逼遭雷劈,谁听你的啊。
国际交往遵照的是拳头与道理,恰恰是最基本的人与人交往所遵循的东西。
因为人与人都是有理性的同类,没有沟通门槛,不存在一个人说我快饿死了,另一个说啥是饿。
这就是基本的道理。
所谓国际法只是一个结果,而不是起因。利益面前、拳头面前、道理面前,谁跟你谈国际法啊……
普通人没拳头,或者有拳头不让你用,自己憋着去,只能谈法律……
法律还特别欺软怕硬,特别不讲道理,那这种怪法之下,只有一个结果。
依“法”办事,人将不人。
来源:阿亮评论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