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近日批复西宁市“1·13”公交车站路面塌陷重大事故灾难调查报告。2020年1月13日17时24分许,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红十字医院公交车站,一辆公交车进站上下乘客时路面突然压塌沉陷,致使公交车和车站部分人员坠入压塌陷坑内,造成10人遇难,17人受伤。
事发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对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工作要求,并派出专家组到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要求,成立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西宁市‘1·13’突发灾害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各方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西宁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月17日,事件救援和应急响应终止后,省应急指挥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由省应急厅为组长单位,省有关部门和西宁市政府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聘请国内地质、地勘、交通等领域专家为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反复现场勘验、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灾难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灾难性质、责任。
调查组认定,这是湿陷性黄土路基因多年渗水导致路基物质流失,逐步形成地下陷穴,年久失修的防空洞外壁空腔为水土流失提供通道,市政工程施工、车辆动载剪冲扰动下方土体,在经常性荷载反复作用下,使路基原设计能力失效,承载力下降,引发公交车压塌路面后坠落,砸断供水管道和市政电缆,大量自来水快速泄出,再次冲刷形成大面积塌陷和大量泥浆造成次生灾害,导致坠落人员伤亡的一起重大事故灾难。
调查组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格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坚决防止类似事故灾难再次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问责工作,正在按照程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