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影《酱园弄·悬案》改编自民国奇案——酱园弄杀夫案,说是奇案也并非“前无古人”,潘金莲杀夫案便是一例,然则更不会“后无来者”。之所以称“奇”,概因耸人听闻的标签——“谋杀亲夫”和“菜刀分尸”——刻印在1945年的上海。当历史的车轮碾过封建女性的脊背,当战争的尘埃落在法的射程之内,腐朽的纲常与懵懂的觉醒造就了一个混乱又理性的刑场,不论是提笼寻鸟还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所反映的不再只是女权的困境与悲哀。
女人:手里不只一把菜刀
电影中,詹周氏杀夫用的凶器是一把菜刀。但经过验尸,警察发现致命伤并非菜刀所致,故推测还有另一把刀。我相信电影想表现的不只是案件的耸人听闻以及逻辑推理的精妙绝伦,更多的是要展现近代女性的觉醒,为此塑造了多个女性角色。
一是代表进步女性知识分子的西林。西林是一个作家,她通过贩卖丈夫的丑闻牟得了休夫的本钱。案发后,她为詹周氏撰文辩护,又在法庭上振臂疾呼,鼓励詹周氏不要屈服。从报纸到法庭,她直接影响了主人公的思想,推动了故事的发展。就西林个人而言,她表面风情世故,实则皆如她的假发一般——她亲手将自己打造成一座符合男性对女性审美和刻板印象的华美废墟,为的是设下诱捕父权为己所用的圈套。薛至武抽烟,她也抽烟,可他嫌恶薛将烟灰弹在自己手中精致的烟灰缸中,从某种意义上说,她追求的是“作为树的形象”和男性掌权者站在一起。
二是代表尝试独立却难以摆脱父权桎梏的王许梅。王许梅是抗日分子,因男人而沦落囹圄。读书让她懂得女性要利用自己的优势去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甚至改写命运,可惜的是她所谓不惜代价的抗争都要依托男人。或许在她行刑前拼尽全力想要扼杀腹中孩子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自以为破釜沉舟的隐忍与苦心孤诣的谋划都是自我感动。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为她的存在,詹周氏才真正有了为自己而战以及代表女性向父权下的法庭开战的勇气。
三是女性旁观者。房东太太认为詹云影虐待妻子是因为妻子有错;詹周氏在赌场被丈夫殴打,一旁与男性同桌吃饭的妇人事不关己的冷漠;王许梅被枪决后,在牢房内取而代之的女犯人讽刺王许梅识字致死。她们都没有意识到无论是詹周氏还是王许梅的悲剧并非个人的苦难,而是封建腐朽社会对女性权利的蚕食——父权禁锢她们的身体,纲常封锁她们的思想,直到她们的同类也无法容忍觉醒分子的反抗。这些旁观者是西林和王许梅的对照组,她们总要经历血淋淋的鞭笞才会尝试独立,走到大街上争取解放,在各个领域确立自己的话语权。她们会成为詹周氏,接着是王许梅,再后来是西林,直到电影尾声出现的在街上游行示威的女性。
女性的成长不啻一个线性的历史的发展过程,女权思想也不仅是随着时代进步而成熟,更展现于到古今中外每个女性自身从旁观到自我解放的发展过程。在当今社会,有部分人很排斥“女权”二字,甚至谈“女权”色变,不知道在惶恐什么,亦或是担心什么(从电影中来看,在死刑宣判的绝望中,女囚们无非是吃个小蛋糕,同唱“靡靡之音”)。但至少可以印证,封建父权的旗帜被折断后又以其他形式延续了它的精神——隐形的父权桎梏仍然存在。是故无论何时,女性不可不自尊,不可不独立,不可不为千千万万的自己而斗争。
电影中还有一个属性较为模糊的女性——报社主编吴玲。她的戏份很少,但是作为一个爱国者,她应是因言获罪入狱,之后报社下属不惜向警察副局长薛至武行贿以求她死。若上述分析成立,私以为吴玲的存在就是为了证成西林所声讨的千百年来困住女性的父权确定地悲哀地存在着。
说到这,这就不得不提薛至武。收了贿赂,反映出其权力寻租的习性;私自放人,反映出他刚愎自用的人性弱点。他具有原始的道德感,比如不惜代价惩治凶手,再如效命汪伪却不愿做流亡日本的真汉奸。与抗日游行示威的学生逆向而行,一如他在历史的潮流中倒行逆施,他没有效仿自己的长官在政治赌局中押注,这都源于他刻在骨血中的骄傲与自信。
他固执而坚定的形象正是父权的代言人。他在酱园弄杀夫案中先入为主定下了真相的模样,之后将所有证据都朝着那个画像去描摹,不惜扭曲事实,刑讯逼供;他如操盘手一般自信地认为不论时局如何变动,以他的权柄和能力都能屹立上海滩不倒,直到最终西林为詹周氏争取了缓刑,他仍要用手里的枪去实现自认为的正义;他鄙夷西林的所作所为,因为他从心底里认为女性理应臣服,即便是放了吴玲也不代表他的善良,只是为了证明他能够主宰她(包括囚牢中所有和她一样的女性)的命运;他不信鬼神和命运,因为以他为代表的父权便是社会的主宰,在最后他奋力要杀詹周氏时,私认为并非仅仅出于对她的报复,更是父权对神权的颠覆——他要通过证明自己的命比詹周氏的命更硬来打破算命先生在开篇时的判词。
时代的觉醒常伴烽火狼烟,而女性的觉醒可能只是一把菜刀,却远不止于一把菜刀。这把刀可以将无爱又屈辱的婚姻肢解,也能在封建的樊笼中劈出一条通向广阔天地的自由之路。如果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那么自古以来的女性身负枷锁且处有形与无形的樊笼之中。劈开牢笼的刀刃是庖厨之中断齿却永远锋利的菜刀,是女性的身体与尊严,是笔尖下的喉舌,是万千人的疾呼……“不要放弃,不要屈服”,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悬案:真相不止一个
电影对真实案件进行了改编,讲述了平日饱受欺凌的詹周氏持刀杀死嗜赌成性且虐待自己多年的丈夫詹云影的故事。若依隋朝《开皇律》,犯至少触犯“十恶”中的不道、不睦之罪;即便在近代刑事法中,也是可能处以极刑的重罪。正因如此之重,这个案子才足够有分量成为当时的谈资,甚至归入历史奇案之列,以至当下仍有进行演绎、剖析的余地。
说到“谋杀亲夫”,不得不提潘金莲杀夫案。从文学角度来说,这个故事完全迎合了中国读者的价值观。且不论史实真相如何,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对这个案子作出符合传统价值观的评判。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案例为当今证据法研究提供了一具适宜的“解剖标本”,如张建伟老师的《证据法要义》就列举此案以论证据的生成。然而,詹周氏杀夫案具备了上述类案潜质的同时又超越了潘金莲杀夫案。这种超越主要体现在封建女性反抗的觉醒方面。
所谓悬案,是悬而不决的案件。悬在何处?对大多数观众而言,凶手不明是谓悬。所以不少人看完电影还一头雾水,绞尽脑汁推测詹周氏的帮凶是谁。再多一些思考的观众,可能认为真相不明是谓悬。一个悬疑电影不公布真相,犹如盲人摸象,总是欠些恍然大悟的爽感。而驱使我从电影院回家后连夜写下以上文字的,也正是为此。电影散场时,一对夫妻从我面前走过,妻子向丈夫抱怨电影拍的不知所云。我身边和我一起观影的父亲也兴趣寡然地说,看不懂这电影。突然意识到(或许是我多想)——隐形的父权在此刻具象化。但他们好像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才是一件可怕的事。这部电影是在讲悬案,目的却不止于真相。不同的人对电影有不同的解读,我但愿是我想的太多才会有那一刻的惶恐。总之,这样的惶恐作为撰写此文的动机是有必要的。
何谓真相?在证据法的视域中,存在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的讨论。我国传统的诉讼证明理论为客观真实论,该理论认为,证明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客观真实。而法律真实论则追求相对真实,因为客观真实观没有充分考虑到认识活动的辩证关系,且实践上不具有可操作性。由此观之,我们或可以说电影其实已经给出了真相,且不止一个。第一个是詹周氏第一视角的真相,第二个是薛至武通过合法和非法的证据拼凑出来的真相,第三个是法庭上最终呈现出来的可辩争的真相,第四个是媒体及公众听之信之论之的真相。综上可见,观众一头雾水并非仅因为编剧没有在最后揭发帮凶的真实身份,更多的是因为呈现出来的“真相”是多元的,而习惯于只取一瓢饮的观众要么乱花渐欲迷人眼,要么疲于去思考该信服哪一个真相,而寄希望于编剧直接在最后公布答案以使这张电影票的票价以及观影所消耗的时间都有所回报。真相不止多元,更复杂的是在真相之下还隐藏着新旧价值观的较量。
电影里,男记者质问薛至武以詹周氏一人之力何以杀害“大块头”,西林之辈却关心詹周氏为何举起菜刀——男性往往关心结论,女性常常思虑因果。就这部电影而言,重要的并非是真相,而是发现真相的过程。
诉讼:一场盛大的演出
与霍布斯同年的菲尔默曾出版多部带有鲜明绝对主义父权论色彩的政论文,他的核心观点是,正确理解的政治权威是一个父权式的权威。他通过《圣经》创世记里的故事阐释了这个观点。而纵观中国古代思想史,君臣父子的纲常伦理以及与之呼应的宗法继承制度已将父权传统烙印在子孙后代的基因之中。即便后世之人不再冠以“父权”之名,却得行父权之实。
电影中,西林提起鲁迅先生评《玩偶之家》的娜拉:“但从事理上推想起来,娜拉或者也实在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当封建的强弩之末射向生活在民国底层的妇女,詹周氏何尝不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没想过今世能够改变什么,更不必说要反抗,却都在鬼神的权威下迷惘于歧途。若没有西林与王许梅,便不会有后来的周慧珍。
但真实情况如何呢?根据作家苏青的《为杀夫者辩》的内容,案情摘抄如下:
事实詹周氏原姓杜,幼失估恃,零丁孤苦,由周姓抚养成人,九年前嫁詹云影为妻,云影不事生产,常寄迹赌场舞馆间,周氏每有所谏,辄置不理,室家之好,失于经济之累者,数年如一曰,本年三月二十日午夜三时,詹云影自远东饭店赌罢回家,周氏力陈变卖家具设摊营业,颇逢云影非议,默然就寝,六时许,周氏以遇人不淑,夜不成寐,感慨身世,顿起杀机,于是乘云影酣睡之际,离床启屉,觅取菜刀,猛砍云影颈部,云影痛极狂呼,声震屋宇,居王變阳惊何事由,周氏诿称其夫梦呓,以相掩饰,其后复连砍六七刀毕命,又恐事发,因支解尸体成十六块,密藏皮箱中,冀图湮灭罪证,血流下注,为同居王陈氏发觉,索由该管警察局捕送同级检察署,检察官验明属实,侦查起诉。
理由查已死詹云影业经上海地方检察署检察官督同法医验明诚户,委系被砍身死后再行支解所致,计头胸一段,两臂膀四段,腹部(盘骨)一段,两大小腿四段,连腹腿臂割下之皮肉共计十六块,填具验断书附卷,讯据被告供认杀夫出于泄愤,分尸冀图灭象,以及当时如何实施凶杀,如何支解尸体,各情历历自白,始终如一,核与侦讯所得,均和吻合,即质之证人王陈氏王變阳等,供证亦无二致,犯罪事实极臻明确,自应成立杀人及损坏尸体之罪,惟其支解尸体,系杀人后意围湮没罪证所致,即属杀人之结果,应以杀人罪之重罪处断,按房帷喋血,情无可原,而分户成块,残忍尤烈,应予论处死刑,菜刀一把承供犯罪所用之物,并应予以没收。
“詹周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菜刀一把没收。”詹周氏,正如祥林嫂,即便被处死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因为无人关心她的姓名,根据弗洛姆的社会无意识理论,这何尝不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女性主体性的否认。
论及电影的原型,能看到几个这样的角色:诉讼之内的被害人(死者)、凶手、证人、警察、检察官以及诉讼之外的舆论口舌,尤其为显的是为詹周氏辩护的苏青等以及通过案件不决而赚取新闻谈资的记者。有的记者看似追问本案真相,实则如电影中被血腥引诱而攻击詹周氏的野猪一般,只是嗅到了血腥味,前进一步是为分一杯羹而不顾这块肥肉的死活。至于苏青,读其《为杀夫者辩》便可看到她对詹周氏的同情远不止源于同为女性,或者从自身经历出发而对婚姻的反思。复摘原文如下:
到了近代,因为科学进步,如人类学啦,生理学啦、生物学啦、精神病学啦,以及社会学等等新原则,逐有发见,一般学者,就认为犯罪事实,与犯罪者的环境大有关系;而刑罚之目的,乃使犯罪者复归于社会,故其性质与份量,应该因人而施。从威吓刑之应报主义而至镇压刑之罪刑法定主义,再而至于教育刑的社会责任主义,乃是现代刑法一大进化;所谓杀人者死云云,只好说是一般不大懂得法律的人的传统观念。
读到“罪刑法定主义”,欣然感慰。在八十年前一位女性知识分子能够有此见解,从情理到法理进行申辩,她是勇敢的、智慧的、理性的。所以女性要读书,要自我解放,要有话语权。而真正的解放,不是要像男性一样活着,表面上平权了,实则仍未摆脱父权的规则,而诉诸法的精神使她的辩护不落怨妇式声讨的窠臼,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林和王许梅的自救之路。
一场诉讼,撕开了腐朽社会的脓创。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看到真实的案卷,便不好做评判。从上文可见,“各情历历自白,始终如一,核与侦讯所得,均和吻合,即质之证人王陈氏王變阳等,供证亦无二致,犯罪事实极臻明确”,换成现在的话说,就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至于真实的审判是否达到如此证明标准,不得而知。考虑到当时内忧外患的历史背景,法治往往不能保卫自身,即西塞罗所称的“战时法无声”,但现实中的詹周氏还是活了下来,归根到底救她的不是进步分子的疾呼,更不是法治,而是革命。
那这场诉讼的意义在哪呢?我想更像是一场盛大的演出。它让伦理与法的冲突直观地暴露于观众面前,法官在庭上,也在庭外,所有人都要在这个舞台上塑造自己的角色,即履行自身义务或者捍卫自身权利。演出的意义总是教育大于惩罚。弗兰茨·卡夫卡的《审判》中,扉页写道:一个笼子在寻找一只鸟。主人公K迷失于司法的迷宫,他认真对待自己的角色却未被这个舞台所尊重,当国家中“必要的恶”不必要地切入国民的生活中时,其后果和杀死一只知更鸟无异。
“杀一人为罪,屠万人为雄”。在这场盛大的演出中,不仅所有参与人都应当“盛装出席”,舞台本身也应当做好演出的准备。否则暴民登上草台,“杀一人”与“杀万人”便没有不同了。
太阳照常升起
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政权、族权、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摘部分原文如下:
“地主政权既被打翻,族权、神权、夫权便一概跟着动摇起来……女子和穷人不能进祠堂吃酒的老例,也被打破。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们,结队拥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爷们只好听她们的便……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
从封建制度的压迫,到觉醒和反抗,再到如今男女平等思想在各个领域的渗透与落地,用之前网上的热词说,女性已然“上桌”。这是否意味着女权斗争之路可以暂时停歇?
首先,女权不能做成一门生意,要抛开那些动辄打着女权旗号引流引战,甚至虚张正义之流,平和地看待女权思想——作为一种进步思潮,尊重其存在的意义。从另一个侧面来说,也是要承认父权在当今社会确实存在。笔者认为,“女权”与“父权”本是中性且并非天然对立的。在母系社会自当呼吁尊重和保护男性利益,同样在父系社会也理当重视女性权益。当今社会是复杂的,但总体上不再是绝对的父权社会。这并不是说父权思想不复存在,社会中依然存在透露着父权影子的习惯法。比如,在个别农村地区,妇女仍不能上桌吃饭,丧葬祭祀活动中女性也有诸多禁制。很多时候恪守这种习惯的不是男性的要求,而是女性的虔诚遵守,这是可悲的。
其次,应扪心自问女权之路该通向何方。当下,争取女性权利的进路不是推翻什么或者建立什么,笔者认为是应该达到一种动态平衡。不是说女性做到和男性一样便是平等,也不是女性反过来压制男性便是胜利,理想的状态是在平等的机会面前,男女能够发挥各自所长,做到自己能够做的事。正如苏格拉底关于正义的观点——正义就是每个人做最适合他本性的事情。“既然长头发和秃头的差别不能影响到职业的差别,那就不能对妇女参与政治,接受文体教育、参与军事进行嘲笑。”
最后,应始终保持清醒。经历过重男轻女童年的女性,会用一生去治愈那些年少时被亲人被区别对待的瞬间。这是不可讼争的家事纠葛,更是无处下手去解开的心结,而岁月激荡后的和解只不过是不在乎了。女性在职场中亦或多或少经历过父权阴影之下的惯例,比如女性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获得与男性被同等认可的机会,又如在专业的工作场合女性被默认应当承担一些礼仪性事务。这些都是一些细微的,甚至会被当做理所应当的事。单个挑出来去计较未免显得小肚鸡肠,可与有类似遭遇的女性交流后,林林总总梳理一下这样的经历又不可谓不重要。然则真正令笔者内心震颤的是,一些男性长者及前辈的对女性的忠告——读书无用,不如寻个良配。写到此处,电影《酱园弄·悬案》中的薛至武和他们的面孔重叠,父权不再是一把锋利的刀,它变成了一支轻盈羽毛,一阵不冷不热的风,让人在迷醉之中安睡。然则,权利不可沉睡于法典之上。酱园弄杀夫案以电影的形式出现在八十年后的今天,其对女性的意义便基于此,提醒女性珍惜来之不易的权利,并不懈地捍卫它。
以上是从伦理的层面来说,下沉到微观层面,笔者在观影时也试着从法律角度剖析酱园弄杀夫案。一个想法是,电影《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主题恰可作为《酱园弄·悬案》的法律回应——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有趣的是前者中的演员雷佳音、赵丽颖在后者中分别饰演薛至武与西林。
结语
电影《酱园弄·悬案》无论是剧本、演员的演技,还是镜头语言,都足见功夫与诚意。它的不成功之处在于其要表达的意涵略显沉重、晦涩,而成功之处也在于此。电影《太阳照常升起》中如是说,“只能说你没懂,不能说你没看见。”只要被看见了,那边在心底种下了一颗种子,总有一天会发芽、抽枝、开花。如果要说这部电影有什么启发,那便是女性要关照自己。要看到自己的价值,不寄希望于依靠他人解救或者无视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反抗的权利;要紧随时代的步伐前进,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批判地看待成规;要团结起来,承认自己的缺陷并拥抱自己的优势,汇集涓流以成后浪。男性亦如此。对女性的尊重本质上也是对人的尊重。“尊重”自来不是礼物,而是自身良好的品行所赢得的善意。
历史的长河中没有新鲜事。当下,定然还有詹周氏在经历权力的压抑,还有王许梅出卖自身去搏一个好前程,还有西林在为人性辩解,还有旁观者无动于衷……无关性别,无关种族,无关身份,无论何时人都要捍卫人之为人的尊严,如果做不到,至少应当学会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