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少数群体(LGBT+)主要包括女同性恋(L)、男同性恋(G)、双性恋(B)和跨性别者(T)等(+)。对于我国国内许多人(可能是大多数人)而言,性少数问题几乎完全是一片迷雾。国内的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性少数群体的了解也仅仅来自道听途说。改变这一认识状况是十分必要的。事实上,大多数性少数人士由于深受经济和性别/性向的双重压迫,有着革命的需求和成为革命者的潜质。况且,解放全人类的目标无疑包含着解放性少数群体的要求。因上述原因,本文打算简单介绍:马克思主义者如何看待性少数问题,以及如何对待性少数解放运动?特别是介绍马克思主义前辈为我们提供的范例。为帮助大家了解当代中国性少数群体的现实境遇,特在文后附两则有关材料,以供参考。
1897年5月,马格努斯·赫希菲尔德组织成立了首个为性少数群体争取权利的组织——科学人道主义委员会。1898年,当德国国会讨论赫希菲尔德关于同性恋合法化的请愿书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在奥古斯特·倍倍尔和卡尔·考茨基领导下支持了这一请愿书,倍倍尔也成为史上第一个在议会呼吁解放同性恋的政治家,马克思主义者从此便与性少数解放运动联系在一起。
1917年,十月革命推翻了俄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苏维埃俄国。在布尔什维克领导下制定的一系列社会主义法律自觉地废除了沙俄刑法中关于同性恋非法的条款,鼓励了性爱自由,允许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登记性别,即事实上承认了社会建构性别意识的规律,苏俄基本实现了同性恋非罪化。1921年,赫希菲尔德组织第一届性改革大会,热情邀请了苏俄代表。与会的苏俄代表指出,性行为是私人领域,不应该受到国家的管制和约束,除非它伤害了他人,例如强奸。1923年,苏联出版的小册子《俄罗斯的性革命》申明,苏联立法在没有人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绝不干涉性事务,且将同性恋等行为一律视为所谓“自然”性交。1928年,在哥本哈根举办的“性科学研究所”大会宣布苏联是性宽容的典范。在这史无前例的宽容氛围中,性少数人士开始在苏维埃国家中扮演重要角色,例如当时的外交事务人民委员乔治·契切林和彼得格勒艺术家协会主席米哈伊尔·库兹明都是公开的同性恋者。另外,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亚历山德拉·柯伦泰反对压迫同性恋的立场也为20世纪20年代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性取向问题上定了调。
1950年11月,哈里·海等5名美国共产党人在洛杉矶创建了马太辛协会,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产生了一定政治影响力的性少数解放运动组织。协会初期利用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积累的经验,援引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范式,以战斗性的姿态把性身份认同上升为政治议题,强调政府不得介入私人领域,应该将同性恋友好教育引进学校。虽然协会后来因麦卡锡主义(50年代美国官方的镇压持异见者的极右思潮和运动)对共产主义者和性少数群体的双重迫害而消亡,但毕竟打响了美国性少数解放的第一枪。美国黑豹党领袖休伊·牛顿在1970年8月的演讲则明确响应了前一年6月发生的“石墙暴动”(纽约石墙酒吧发生的性少数社群反抗警察暴力的斗争),公开宣布黑豹党这一马列毛主义革命组织将与同性恋解放团体结盟。此外,在60、70年代西方的民权运动中,许多性少数解放运动活动家都或多或少吸收借鉴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并以此来反对捆绑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异性恋专偶制婚姻家庭制度。
到20世纪80年代,西方的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团体开始比较普遍地接纳并声援性少数解放运动,逐步实现了共产主义运动与性少数解放运动的结合。但是,阶级社会里发生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相对的退步”,性少数解放运动在80年代出现了变质趋向。早期的性少数解放运动的积极分子大多是社会底层人士,他们身上承受着经济和性别/性向身份的双重压迫。到了80年代,经历过60、70年代统治危机的西方垄断资产阶级逐渐摆出一副接纳性少数群体的姿态,成功将大批性少数解放运动的积极分子收编,致使性少数解放运动的主流与马克思主义出现分流趋势。
然而,如果因此而认为如今的性少数解放运动的性质已完全是西方资产阶级运动,那就可笑了。垄断资产阶级对性少数群体的接纳只是一种假惺惺的姿态。西方帝国主义国家的同性婚姻法案大都是在争议中有限而勉强地通过的。一到生育率下降问题凸显之际,资产阶级政客便对性少数权利欲除之而后快。资本主义内部存在着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一方面,资本主义需要维持庞大的劳动力后备军以降低劳动力成本,维持庞大数量的炮灰以支撑战争,从而必须维持较高的生育率;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在本性上拒绝没有短期利益可图的社会化抚养,让饱受资本压迫的绝大多数个体家庭背负生养后代的重担。这一矛盾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总是会把妇女理解为生养后代的工具、把同性恋等性少数群体的存在说成导致生育率低下的原罪、把家庭视作生育机器而非人生幸福的港湾,决定了资本主义制度永远无法实现妇女解放、性少数解放和家庭生活的解放,决定了性少数解放运动本质上不是资产阶级运动,而只能是无产阶级运动。
不过,在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前辈中的确始终存在着对同性恋的厌恶——同性恋是反自然的。这一观点最先由恩格斯激烈地表达出来,并被苏联20世纪30年代的实践所落实,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趋向。这一观点符合马克思主义吗?这一观点及其实践因何产生呢?
“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种结论导向的历史决定论,而是一种分析问题的范式。它的要点,在于质疑‘永恒’的社会结构,探究表观的社会结构之下隐藏的生产实践活动的推动作用,并借此来批判地改造现实社会。”如果任何马克思主义者的任何观点违反了这一分析范式,那一定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
“恩格斯(以及他的绝大部分同代人)的厌恶来自于他的这样一种认知:同性性行为是‘极端反自然’的。然而,对‘自然’和‘正常’的界定却必然要由一定的人作出,因而必定受界定者的意识形态影响;但意识形态是受到生产实践活动的推动而不断变动的——例如,法西斯主义者会将演化论表述为‘弱肉强食’。”因此,不揭示“自然”这一概念背后的实践根源、社会内容和暂时性,抽象地以“反自然”来批判社会现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会受到旧日成见的困扰是恩格斯有强烈反同情绪的重要原因。
布尔什维克曾以敢为人先的革命首创精神推动了性少数解放,却在20世纪30年代领导了恢复禁止男性同性恋关系的刑法条款等倒退行动。30年代的倒退并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分析性少数问题而做出的选择,而是经济文化落后的历史条件所造成的时代错乱。性少数解放的必要条件是以社会化抚养扬弃私有制社会的异性恋专偶制婚姻家庭制度。苏俄建国初期试图通过大规模地建立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免费的托儿所、学校、公共食堂、工人文化宫等来承担弱小的个体家庭的职能,但落后的生产力决定了当时的社会服务福利体系只能是低水平、不全面的,决定了苏联无力支持以社会服务取代个体家庭职能的人自身生产社会化的模式。在经济文化落后条件下盲目冲击传统家庭制度必然会引发社会动荡,因而结果只能是向传统社会关系妥协以保证社会稳定。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是在经济文化落后条件下建立起来的,时代错乱也一度难以避免——“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同对性少数群体的系统性歧视不协调地并存。
恩格斯和斯大林、高尔基、卡斯特罗等马克思主义者都没有认真考察同性恋现象,没能完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回应和指导性少数解放的历史任务,但这一任务总会有人担负。
1895年,著名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因同性取向而受审,当时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爱德华·伯恩施坦起而为之辩护。伯恩施坦批判同性恋偏离“自然本能”的观点,强调同性恋偏离的是“统治阶级坚定维护的虚构规范”,“没有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类似契约应该受到刑事处罚”。1898年1月,为支持赫希菲尔德请愿书,倍倍尔在国会上作了《论同性恋与刑法》的发言。这两件事标志着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在理论上回应性少数解放诉求。
1937年3月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确认了关于“鸡奸”刑事责任的法令。为反对这一法令,英共党员、男同性恋者哈里·怀特于当年5月给斯大林写了一封信。这封信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因为它可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较全面地解析同性恋问题的第一个文献。信中阐述了同性恋的类型、产生条件和现有技术条件下的不可消除性,以事实材料分析了资产阶级对待同性恋的歧视态度及其根源,说明了同性恋者也能成为共产党员的道理。
1970年8月,休伊·牛顿做了题为《妇女解放与同性恋解放运动》的演讲。他坦言自己对同性恋解放运动仍有困惑,但也指出,男性革命者由于习惯了男权社会的规范,所以才会在面对妇女、男同性恋等偏离男权规范的受压迫者时产生不安全感。他声明,“同性恋者还没有被社会中的任何人给予过自由”,“可以成为最富有革命性的群体”。
1971年4月,玛丽–乔·博内、克里斯蒂娜·德尔菲和莫妮克·威蒂格发起“红色同性恋”运动。她们揭露了男权主导对强制性异性恋的依赖。1980年,莫妮克·威蒂格发表的《直人思维》《女人不是天生的》两文明确提出,异性恋男性对女同性恋的排斥源于对“女性脱离男性控制”的恐惧。作为社会性别,“女人”存在的前提是“异性恋契约”(家务劳动、生育义务等),女同性恋因脱离了“异性恋契约”而“不再是女人”。
1985年,美国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理论家唐娜·哈拉维发表了《赛博格宣言》一文。她在文中提出了极富科幻感的理论,其基本思想正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命题的一种现代化发挥,认为技术的发展终会重塑人的生理本质:如果消除了人类的有机体和机械之间的界限,划分男女也就失去了意义,这就说明男女划分和性取向划分都只是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历史现象。
另外,“洛杉矶研究小组”的《追寻同性恋问题的科学分析》(1968)、柯林·威尔逊的《社会主义与同志解放》(1995)、瑞士红星党的《马克思主义与性少数解放》(2020)等兼具科学性与革命性的小册子皆对性少数群体及其运动作了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剖析与反思。由美国马克思主义者唐纳德·莫顿创立的“红色酷儿理论”也运用生产、阶级、劳动和剥削等概念分析性、性别和酷儿理论,强调酷儿解放斗争必须与生产方式、阶级和经济关系变迁等一系列问题相联系(酷儿一般指代所有在性和性别的认同、欲望及行为方面不合常规观念的人)。
上述先驱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原理认识LGBT+问题、批判资本主义对性少数群体的结构性压迫的模范。他们的相关思想不可避免地会有不全面、不准确之处,但依然值得我们借鉴和发展。
以上内容只是依靠极度有限的资料而作出的简要介绍,但足够说明历代马克思主义者对待性少数群体及其运动的态度。当代共产主义运动亟需扩大影响、增强力量,有必要学习和传承马克思主义先辈们的自由、平等、科学、开放精神,摒弃对占全人类总数至少5%的性少数群体的偏见。在共产主义运动、妇女解放运动与性少数解放运动相辅相成、协同共进的赤潮中,以妇女和性少数解放运动补充和支援共产主义运动、以共产主义运动引领和完成妇女和性少数解放运动,正是当代共产主义者和进步人士的使命。
(本文基本是对已有思想的宣传,期望对人们理解性少数问题有所启发。本文许多论点来自性与性别小组“Purple”的卓越短文《马克思主义对待同性恋是什么态度?》)
附:关于当代中国性少数群体现状的两则资料
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性少数群体生存状况——基于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表达的社会态度调查报告》(摘录),2016年
“在中国社会当中,性少数人群的能见度依然极低。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宗教社群中,仅有约5%的性少数人士选择公开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身份或独特的性别表达方式。有更多的人向关系亲密的家人出柜(引者注:出柜指的是性少数群体公开自己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行为),但即使这部分人也仅占性少数人群的15%。十分令人震惊的是,对中国LGBTI人群来说,工作单位是他们出柜后感觉生活变得最为尴尬、最不如意的场所(引者注:‘I’是intersex,即双性人,是先天生理特征不符合典型男性或女性二元分类的人)。
超过一半性少数人士说他们曾遭受歧视或不公正的对待。家庭是排拒和歧视发生最多的地方,学校和工作单位次之。歧视导致LGBTI人士失去他们的工作,让他们降低自己对职业前景的期待,损害他们在学校中学习的潜能。相较其他人群,性少数人士工作稳定性更差,失业率更高。
对身体和情感的暴力依旧存在,尤其是在家庭内部。许多受访者承认,他们屈从于家庭的压力,被迫结婚,养育后代。这部分人当中,绝大多数和异性建立了关系,另有一些人选择了‘形婚’(引者注:‘形婚’即形式婚姻,是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的婚姻,成为诸多性少数人士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家庭的压力和排拒可能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有些LGBTI人士被迫接受心理治疗乃至所谓‘扭转疗法’。不幸的是,在绝大多数性少数人士看来,‘出柜’和遭受歧视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很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仅有少数人选择出柜。超过80%的性少数人士曾因自己的性倾向、性别身份或性别表达方式感到困扰。”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中心,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人口与国家安全》(摘录),2022年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同性恋群体意识的增强和同性恋权利运动的发展,中国同性恋的法律地位、医学分类和生存状态也开始发生变化。1997年刑法修订取消了依照‘流氓罪’处罚同性恋者的规定,2001年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一些同性恋题材的文艺作品涌现出来,公众对这一现象的认识也有了显著提高。由于目前仍受到明显的社会歧视,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孤独、压抑成为惯常的情绪,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该群体还隐藏着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首要的问题是艾滋病。由于同性恋伴侣关系常处于地下隐藏状态,得不到与异性恋者平等的社会保障和约束,他们的伴侣关系短暂而易碎,导致其频繁更换性伴侣,增加了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几率。其次是危害家庭稳定。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80%以上的同性恋者被迫选择结婚。这意味着他们被迫欺骗妻子(丈夫)、欺骗孩子,甚至在外与同性发生性行为,不仅危害家庭稳定,更加剧感染艾滋病风险。再者,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同性恋者养老问题逐渐显现。他们通常没有合法伴侣,也没有孩子,晚年的生活质量会大打折扣。此外,基于社会歧视和偏见,同性恋者在社会上面临更大的被侮辱、殴打、敲诈甚至暴力侵害的风险,成为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