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敦煌建设防护林非常不容易,需要几代人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奋斗,才能让防护林起到防沙固沙和绿化的作用。既然好不容易建起来了,人们从各个层面就必须十分珍惜和爱护敦煌的防护林,绝不应该发生人为的破坏;既然发生了毁林事件,那就必须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和责任人,都必须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
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调查组19日公布关于甘肃省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2021年1月,有关媒体报道甘肃省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后,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会同甘肃省政府赴敦煌市开展实地调查。调查组采取遥感影像比对分析、现场勘查、无人机现状测绘、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中国网2021年3月19日)。
既然存在着违规批准占用防护林建设葡萄园、枣园等违法问题,那就必须把权力保护伞和滥用职权的责任人找出来,并将其绳之以法。不能不疼不痒地绕圈子;既然存在着违规占用林地修筑工程设施,那就不是一般的违规问题,而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那就需要公检法依法立案,并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对违法者严惩不贷,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然存在着存在乱砍乱伐现象,那就必须对敦煌市森林公安机关实施依法问责。作为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职尽责,那就是失职和渎职犯罪。而且,更需要对这三方面问题中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进行刨根问底。即便是挖地三尺,也必须把各种形形色色的权力保护伞一网打尽,不能让他们继续狼狈为奸,祸国殃民。
众所周知,我国的司法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敦煌市森林公安机关,必须把执法原则当成一面镜子,认真开展问题查摆。而且,敦煌市林业局更应该深刻检讨究竟是怎样贯彻落实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的?而且,敦煌市委市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必须问一问自己,是如何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的,差距究竟在哪里,究竟有没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为什么,没有对敦煌市林业局的党政工作实施有效监督?面对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应当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怎样才能制定出符合科学管理和依法管理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方案。不能用形式主义的方式应付中央领导同志对毁林事件的重视。
敦煌市的防护林不仅要对莫高窟的敦煌壁画艺术发挥保护作用,而且要对敦煌市的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保护作用。而且,敦煌市的防护林建设是甘肃省在敦煌市实施防沙治沙工作的一项惠民工程。防护林的建设不仅要惠及于现在的敦煌市百姓,而且必须造福于子孙后代。可以说,敦煌市的防护林不仅要发挥重大经济效益,而且要把它建设成为敦煌市百姓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巨大精神财富。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敦煌市市委和市政府的两个“一把手”,必须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和心中有责。只有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去高度重视敦煌市的防护林建设和保护工作,才能用党纪国法的权威把防护林建设和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让防护林的责任追究建立起常态化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