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说,将拟定引入“数字税”方案,征收对象为大型技术类企业在英国数字业务产生的收入。
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29日说,这些企业在英国的数字服务将按2%税率缴税,自2020年4月起执行。这一税率仅针对已经盈利的技术类企业,企业全球年运营收入至少5亿英镑(约合6.4亿美元)。
哈蒙德说,“数字税”可能为英国创造每年大约4亿英镑(5.1亿美元)税收。
上述提议涉及的数字业务包括搜索引擎、社交平台和电子商务。美国《华尔街日报》29日报道,这意味着谷歌广告业务和脸书尤易受到冲击。新税种不会影响数字音乐或电影销售。
报道说,对互联网巨头而言,尽管需要向英国政府额外缴纳的税金谈不上多大负担,这意味着一国政府就向技术类企业征税迈出实质性的第一步。
哈蒙德说,数字平台业务在英国产生可持续利润,却不在英国纳税,“这显然不可持续,也不公平”。
他说,尽管达成全球协议是最佳长期解决方案,但相关进展“非常缓慢”。
分析人士认为,征收“数字税”面临不少问题,比如这项税收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另外,英国财政监管机构预算责任司认为,财政部对“数字税”可能创造的税收估算不准确,这一新增税种可能影响企业行为,令企业以重新分类收入等方式规避“数字税”。
《华尔街日报》所列数据显示,脸书英国分支2017年营收和利润分别为12.6亿英镑(16亿美元)和6276万英镑(8030万美元),在英国纳税1719万英镑(2200万美元)。谷歌英国公司在截至2017年6月31日的一年间创造12.6亿英镑(16亿美元)营收和2亿英镑(2.6亿美元)利润,向英国政府缴税4736万美元(6059万美元)。(卜晓明)(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