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前即1912年3月11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令文说:“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
说起缠足,现在的年青人不仅没有见过,恐怕许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事情。但对于我们这些50后、60后的人来说,不少人的奶奶和外婆都是“小脚老太”。
缠足,是一个在中国延续千年的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缠足,是封建礼制及父权制社会“男尊女卑”传统习俗的产物。一旦把女子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会大受制约,只有困守家中,甚至站立、行走都要扶墙靠壁。这样一来,不仅让“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也让“男强女弱”成了铁定事实,女性如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的举动,就更是难上加难了,唯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这是父权制社会对女性施行的压迫和控制。
缠足严重侵害了妇女的权利,使缠足女性脚小难行,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已气喘吁吁。缠足妨碍了女子的一举一动。富贵女子虽不需亲自操作劳务,但因双足被缠,懒于举动,终日兀坐,忧思大炽,气血不和而多致身亏体虚。贫苦女子及一般平民女子缠足,种种劳役不能幸免,只好膝行跪坐烧火做饭、洗衣洒扫、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难以述说。女孩开始缠足时,刻骨之剧痛难忍,哭泣哀号之声在缠足时代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惨景。缠足不仅使女子无端遭受折磨和痛苦,还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缠足女子困守闺阁,孤陋寡闻,又失去了谋生本领,从而滋长了女子的依赖心、骄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人类社会,男女各占一半,女子缠足使大量人口沦为残废,从而加剧了社会贫困。残废妇女难以教养子女,溺婴之风因而出现,而被溺婴儿中又多半为女婴。
由于缠足这一陋习对社会危害巨大,清朝康熙三年(1664),4位辅政大臣曾下令禁止康熙元年以后所生女子缠足,但在汉族士大夫与社会民情的坚决抵制下,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禁令虽使许多妇女解除了缠足之苦,但该现象仍未杜绝。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但收效不大。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新文化运动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然而缠足陋习仍未根除。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7月15日下达了禁止妇女缠足的命令后,缠足恶习才被彻底废止,中国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为什么缠足陋习延续千年,多年难以根除,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才被彻底废止?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中国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之间)进入父权制社会。父权制社会中,男性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上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则处于从属地位。这种制度不仅存在于家庭中,也扩展到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中,男性支配妇女和儿童,享有社会特权,主宰道德权威和控制财产。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秦汉以后历代统治者利用儒家思想作为实行统治的重要手段,从而进一步在社会上形成了“男尊女卑”即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伦理观念。这是缠足陋习得以延续千年的根本原因。在新中国成立前,满清、民国政府虽然多次下令禁止妇女缠足,但由于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父权制社会一直存在,所以,国内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缠足恶习始终存在,多年难以根除。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5月1日公布实施了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男女权利平等”。
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彻底推翻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特别是农村集体化运动开始以后,1954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山西省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从此,中国妇女不仅在政治上而且经济上也做到了与男子平等。
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妇女解放的最好时期。不仅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做到了男女平等,而且为妇女参加社会劳动和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许多良好的条件。除了实行男女政治权利平等和同工同酬之外,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企业都实行了妇女孕期保健、哺乳期喂奶和幼儿托育等制度,建立了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相关设施,为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劳动和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许多便利。特别是有一大批妇女走上了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岗位,在全国,女乡长、人民公社女社长、女县长、女市长(地区专员)等非常普遍,有的女性还进入了党中央和国家一级的领导班子。有人统计过,毛泽东时代,女性在党的中央委员会成员中所占的比例,至今仍然是最高的。
这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不少90后、00后女性发文盛赞“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毛泽东时代,可见,说“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历史上妇女解放的最好时期”一点也不为过。
为什么毛泽东时代会成为中国历史上妇女解放的最好时期?我认为,其根本原因是实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和企业的中心任务是为人民谋福利,因此才能做到男女在经济上的平等。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为经济服务的,
妇女只有在经济上做到与男子平等,才能真正做到在政治上与男子平等。也就说,没有经济上的男女平等,也就没有男女在政治上的真正平等。
而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制度下,资本的积累和利润的最大化是核心目标,因此,尽管资本主义提供了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机会,但女性通常面临更高的失业率、性别工资差距和较低的职业晋升机会。许多私营企业不愿意雇佣已婚未生育妇女,许多女性被限制在低薪的服务行业或被要求从事非正式工作。女性不仅因为“同工不同酬”受到更多的剥削,而且往往同时承担有薪工作和无薪的家庭照顾工作,这加重了她们的生活负担,并影响到她们的健康和职业发展。
这些年来,许多私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妇女就业、薪资和职业晋升等采取了许多不公平的措施,使许多中国妇女虽然没有重新在身体上缠足,但却在经济上被“缠足”,人生道路上增添了不少牵绊和艰辛,这是非常令人痛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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