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财政在粮食生产环节每年有数百亿的补贴,在粮食收储环节也有数百亿的支出。
尽管如此,效果并不理想。
一方面,农民生产粮食依然无利可图,粮食生产补贴没有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增收的作用;
另一方面,粮食收储对保护农民增收的作用并不明显。
我建议国家取消所有的粮食生产补贴,与此同时,把国家收储粮食减少三分之二,转向扶持粮食主产区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建立“粮食银行”,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和粮食安全。
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在粮食主产区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内建立“粮食银.行”,仓储库由国家和集体共同投入(集体出土地,国家出钱建仓储库及烘干设备)。
第二,“粮食银.行”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农户生产的粮食按国家的定购价计价,以“存款”的形式存入集体经济组织的“粮食银行”,月利率3.75%。
第三,农户随时可将存储粮变现,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信用合作部”提供现金支付。
第四,国家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粮食银.行”下达收储计划,国家对“粮食银行”收储的粮食给予仓储补贴,每斤粮食每年补0.1元的仓储费。
第五,国家不定期从集体经济组织的“粮食银.行”调运粮食投放市场,投放市场的粮价,由市场定价,国家不对集体经济组织“粮食银行”投放市场的粮食价格定价或补差。
第六,“粮食银.行”储存的粮食,周期最长为两年,新粮替换陈粮由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国家不负责陈化粮处理的损失。
这样做的好处有:
第一,能增加粮农收入,每斤能增加一毛多。
第二,能增强农民及集体的粮食生产及产业化经营自主权。
第三,能大幅减少国家储备粮食的亏损和资金占用。
第四,储粮于民,更加普惠,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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