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驴友打钉是“损毁名胜古迹”,景区凿山建梯反成“政绩工程”?这法律也不能双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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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江西著名自媒体“新风街12号”看到一篇文章——《驴友破坏三清山被判刑,江西灵山装扶梯该当何罪?》,放下手机后,我陷入了沉思。
灵山这是怎么了?
新风街12号对此质疑道:
驴友因在三清山核心景区巨蟒峰攀岩打钉,造成了不可修复的损毁,最终被依法判刑。这一事件充分表明,自然景观的保护不容侵犯,法律红线不可逾越。那么,灵山景区安装登山扶梯的行为,是否也在破坏自然景观呢?答案是肯定的。
更为关键的是,目前并没有公开信息表明,景区在安装登山扶梯前,是否经过了充分的环境影响评估,以及是否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合法审批。
这质疑有理有节有力,灵山景区不能当鸵鸟哦,这两天能给个回应吗?
1
我查了一下资料。
江西灵山景区此次试运行的室外扶梯线路,全长753.2米,整体提升高度达267.5米,总投资1.27亿元。
灵山景区这架扶梯说是要让游客“轻松登顶”。可这“轻松”背后,总要经历一番钢柱凿穿山体、水泥浇筑植被、机械轰鸣撕裂山谷……是不是呢?
这合法吗?
2017年,三清山巨蟒峰上,三名驴友打入26枚岩钉,造成不可逆损伤。法律就重拳出击了。
判刑!赔款600万!

非常理直气壮的说法是:自然遗迹神圣不可侵犯!
可如今灵山呢?钢架深扎岩层,基座铲平植被,破坏面积百倍于岩钉,景区却称其为便民工程——仅仅如此吗?
驴友打钉是“损毁名胜古迹”,景区凿山建梯反成“政绩工程”?
这法律也不能双标啊。
2
当然,最善意的假设是,江西灵山景区可能是走了合法程序的。
我愿意相信这一点。
那请出示一下,环评公示在哪?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需经专家评审、公众听证、环评报告公示。但搜索全网,似未见灵山环评公示痕迹。
若未公示,则涉嫌程序违法。
若已公示,为何不敢公开?
另外,环评需论证对“地形、植被、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灵山扶梯穿越核心景区,谁担保了“无伤害”?
要知道,程序黑箱比钢架更刺眼。公众的知情权呢?
3
景区存在意义不是简单地解决登山难,更应维护生态安全。
开发≠破坏,破坏生态的工程应向自然低头,而不是相反。
在此做一呼吁:
灵山景区请立即公开环评档案,晒出审批文件、专家签名、公众意见……接受全民监督,扶梯到底对生态损害了没有?
这应该不难做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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