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异化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
黑格尔是提出最早异化理论的人;黑格尔承认,先有自然界,然后有人,有人的精神。他认为自然界之前还有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叫做理念阶段,或者叫做逻辑的阶段。这个阶段变出了自然界,这就叫异化。费尔巴哈把这个概念接过来解释宗教。以前18世纪唯物论批判宗教比较肤浅,光说宗教是愚昧无知的产物。人怎么会信上帝?这是愚昧无知,不懂科学!这种批判很简单,费尔巴哈用异化解释宗教的起源,就比以前深了一步,进了一步。圣经说,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创造了亚当、夏娃。费尔巴哈指出来的却正好相反。他说,是人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上帝。不仅如此,人还把自己的本性也放到上帝里去了。上帝有无比的智慧,这智慧是什么东西?是人的本性。上帝爱世人,爱是从哪里来的?也是人的本性。上帝有意志,意志是从哪里来的?也是人的本性。所以,是人把自己的本性赋予自己创造的上帝,并且把它无限夸张,成了个上帝。但是在创造出上帝之后,却跪倒在上帝的脚下,向它哀求:伟大的上帝啊!你创造出我啦!请你救苦救难。我什么都不是,我是卑微渺小的,你是伟大全能的。一切好的东西都归到上帝那里去了,顶礼膜拜。这个过程,费尔巴哈把它叫做异化,叫做人性的异化,或者叫做人的本质的异化。上帝哪里来的?神哪里来的?都是人自己造的。自己塑菩萨自己拜,不认得了,反而倒过来,让上帝支配自己。修道士为什么不结婚?因为天国里有个新娘,叫圣母玛利亚。他把自己需要的,异化成圣母,他就不要新娘了。修女在天上也有个新郎,就是上帝。天上有了新郎新娘,就不要人间的了,异化了。因此费尔巴哈得出一个结论:要克服宗教的异化,人就应该崇拜自己。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在人之上没有更高的东西,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不要相信上帝,要相信人自己。要崇拜的话,崇拜人自己。要爱的话,就要爱人类。人应该把异化为上帝的本性收回来还给人,克服异化。
从宗教这里取得突破以后,费尔巴哈和当时的青年黑格尔派就把许多东西都用异化来解释了。比如说,历史本来是人们自己创造的,可是黑格尔却硬说是绝对精神创造的。这个绝对精神不也是和上帝一样,是人的头脑的产物?人的头脑的产物倒过来被说成是支配人的东西,这不也是异化?所以,黑格尔的唯心论哲学也是异化。不仅是这样,国家也是异化,政府也是异化。为什么呢?官吏、政府和国家机关本来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的一部分,是要它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结果政府、政权、国家的发展,却倒过来凌驾于社会之上,统治了大部分人,这是异化。无政府主义就是这样来的。无政府主义者认为,政权、权威、政府都是坏事。原始时期,人是最自由的。那时,没有政府,没有官吏。后来异化了,社会一部分人即统治者,转过来统治了人,人们没有自由了,因此要克服政治上的异化,应该讲无政府主义。
马克思从科学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异化理论进行了无比深刻的发展。从而将其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科学概念。马克思说:“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像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他的世俗基础.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哪。因为,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使自己转入云霄,成为一个独立王国,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他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后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因此,例如,自从在世俗家庭中发现了神圣家族的秘密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受到批判,并在实践中受到革命改造。”(K•马克思《费尔巴哈的提纲》)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就是指的人类社会的分裂。即由于人类社会分化为阶级社会,出现了人剥削人这种现象,从而形成了阶级之间的不平等的社会秩序。
人类社会之所以要分裂为阶级,则必须要从社会分工谈起。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当人的劳动的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公共事务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而只有当分工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从而出现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由于社会分工和与之同时出现的劳动及其产品分配的不平等,产生了私有制,因此,“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而且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也就是说,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产生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即不同的阶级;为了维护阶级社会的社会秩序,必须要有一种表面上居于社会之上的暴力机构,由这个机构所产生的系统的暴力,从而维护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秩序。这种机构就是国家。“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马克思《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德文第6版第177-178页)。只要私有制还存在,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就会处于分裂状态,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分工对于人来说就是一种强制,“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 “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已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所以分工造成人的异化(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成为一种外在的、异己的力量,反过来统治、压迫劳动者,生产得越多,这种异己力量就越大。劳动产品是劳动的结果,本应属于劳动者,但在阶级社会,”对对象的占有竟如此表现为异化,以致劳动者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产品的统治。”这表明,即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是一个同异己的对象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的异化有着更为深刻的根源,即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劳动是“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下的“被迫的强制劳动”,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一种手段”。劳动不属于劳动者自己,而属于统治阶级。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变成了外在的东西。在这种劳动中,劳动者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受摧残。如果这种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劳动。劳动本身成为劳动者的一种异己的力量,从而成为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
马克思指出,生产劳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本质。所谓人的类本质就是指一切人所共同具有的本质,“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但是由于“异化劳动把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从而使‘人的类本质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这就是人的异化的开始。所以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与恩格斯合写的《费尔巴哈》中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 “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因此“那些发展着自己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此,在马恩看来,人的本质不应到人的天性中去寻找,而应到他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一切社会关系中去寻找。 “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而不是思想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 “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即”生产”不仅为人生产出财富,而且也为人生产出人的社会关系,即人的本质;这个过程,恰好指的就是异化过程。
分工产生私有制,产生异化。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分工和与之同时出现的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也在不断地改变。私有财产发展最高阶段即资本主义私有制阶段,异化也发展到最高阶段。换言之,分工是人的异化的开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累积的私有财产更进一步加剧劳动的异化,私有财产变成加剧人的异化的手段。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和异化达到极限,全部私有财产关系也就达到了顶点、最高阶段, “私有财产只有发展到最后的、最高的阶段,它的这个秘密才重新暴露出来,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异化的手段,是这一异化的实现”;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马克思从人和物的关系中把握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从劳动异化中看到了阶级对立,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马克思着力揭示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地位,他的全部批判锋芒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的。
如果说社会的分工是导致劳动异化现象的根本源泉,而正是劳动异化导致私有制的话,那么大工业的发展必然使劳动异化走向消亡。马克思不仅说明了异化劳动产生于社会分工,同时马克思还指出异化的消亡过程。“这种“异化”(用哲学家易懂的话来说)当然只有在具备了两个实际前提之后才会消灭。要使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就必须让它把人类的大多数变成完全‘没有财产的’人,同时这些人又同现存的有钱有教养的世界相对立,而这两个条件都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的。(K·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而随着私有制发展到资本主义历史阶段,这两个历史前提基本上都成熟了。机器大工业的生产方式的到来,已经使人类的绝大多数都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而这个阶级作为受压迫者,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并且是有钱有教养的资产阶级相对立。在大工业中,“机器生产不需要像工场手工业那样,使同一些工人始终从事同一种职能,从而把这种分工固定下来。由于工厂的全部运动不是从工人出发,而是从机器出发,因此不断更换人员也不会使劳动过程中断……最后,年轻人很快就可以学会使用机器,因此也就没有必要专门培养一种特殊的工人成为机器工人。”(马克思《资本论》);这样就使得强制的社会分工消亡。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相反的历史进程,即劳动异化开始消亡。但是产生于劳动异化并进一步加剧劳动异化到最高阶段的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必然阻碍着这一历史进程。于是二者产生尖锐的矛盾。于是人们已经看到了,社会分工的消亡便以失业、贫困和企业破产等剧烈破坏性形式发挥作用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从而使得这一阻碍劳动异化消亡的因素不复存在。因此,要消除异化、实现人的自由,就必须首先废除私有制,“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这样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废除私有制,才能使劳动与资本直接结合,劳动转化为‘直接社会性的’,以直接方式满足社会需要,结束异化。”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
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过去一切革命都是使国家机器更加完备,而这个机器是必须打碎,必须摧毁的。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核心,恰好就是在于必须消灭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而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的经验,其实就是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展开:”公社的第一个法令就是废除常备军而用武装的人民来代替它。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者是公认的工人阶级的代表。一向作为中央政府的工具的警察,立刻失去了一切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随时可以撤换的负责机关。其它各行政部门的官吏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国家高级官吏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支付给他们的办公费,都随着这些官吏的消失而消失了。……公社在废除了常备军和警察这两种旧政府物质权力的工具以后,立刻着手摧毁精神压迫的工具,即僧侣势力…… 法官已失去其表面的独立性……他们今后应该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且可以撤换。”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际上就是异化的消灭。
今天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工业化历史进程还没有彻底完成,大工业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彻底取代个体手工劳动,因此,劳动异化还没有彻底消失,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一定范围内还继续存在。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大工业的生产方式已经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劳动异化被限制在局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