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前快递企业涉嫌串通涨价,遭警告
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集省内15家快递企业,召开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并对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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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初步核查,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
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百世汇通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从原来1-2元/公斤上涨到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快递公司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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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状武:规范快递行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是促进我省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快核查快递企业的垄断线索,加大《反垄断法》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垄断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1月7日晚,《央视财经评论》节目邀请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央广财经评论员王冠共同解析。
集体涨价 为什么不可以?
邱宝昌:告诫是为了预防串通涨价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
邱宝昌:串通涨价怎么认定?要有意识联络,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价格涨幅相同或者相近,有这样的协同行为。比如两三个企业有电话沟通,有客观表现,同样商品的价格,在统一时间,或者是相近的时间,出现跟涨,原来集体涨往往通过协议,现在很多经营者不是搞垄断协议,而是通过协同操纵价格。
所以,当市场上反映有企业可能涉嫌串通涨价,监管部门为了防止真正实施串通涨价,先约谈告诫,发出警示,教育企业要遵纪守法。
王冠:旺季可以涨价 价格不能串通
央广财经评论员 王冠
王冠:似乎每年“双11”之前,快递公司总会有所动作。旺季可以涨价,但是价格不能串通。价格串通,毋庸置疑是违法的。不管是《反垄断法》还是《价格法》,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双11”确实是一年一度电商最重要的时间窗口,也是一个节日。在2018年,整个“双11”的快递包裹量是19亿件,上涨幅度达到了26%。预计今年“双11”之后一周,快递量有望达到28亿件,上涨幅度依然非常可观。
为什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出面告诫?因为在去年,全国快递量507亿件,浙江有101亿件,排名全国第二。浙江又是很多快递公司总部所在地、发源地。作为主管部门,在这样一个旺季的窗口之前,要先表一个态,不能扰乱市场。
快递价格 怎么定才合理?
邱宝昌:企业自主定价应该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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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企业制定价格的时候,有自主定价权利,但是要有规矩。应该要有什么规矩呢?按照《价格法》,有三种定价方式,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指导价;三是放开的市场定价。
即便是放开的市场定价,也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定就怎么定。串通涨价是不允许的,企业要考虑到成本上涨还是下降,还有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
在“双11”的时候,快递可能供不应求,要有合理的利润。但是不是把价格提上去了,市场和消费者就会认可呢?恐怕也不一定。自主定价在遵守法律规则的同时,也要尊重市场竞争的规律。
王冠:快递要生存 拼价格更要拼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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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快递企业,既要去争行业头部的位置,又希望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更希望能够有净利润,这样才能生存。所以,快递企业要生存,要拼价格,更要拼品质。
现在,A股上市的几家快递公司,申通、圆通和韵达,市值在300亿到700亿,市盈率在20倍左右。彼此之间并没有谁能够绝对地控盘,很多采用连锁加盟形式,这种经营模式很容易面临价格倒逼的压力,比如运输企业倒逼、网点管理成本倒逼等,更多是同质化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要靠价格占有市场。
靠什么去盈利?对于很多的网购用户来说,除了价格之外,可能更关心快递的速度、安全和服务,这些问题不是光通过调整价格就能解决的。
邱宝昌:快递是电商的血管,不要人为制造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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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宝昌: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快递、物流,很难实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快递就是电商的血管,要让它畅通、便捷。所以,不能人为制造梗阻,一定要让电商、快递健康发展。第一,不能随便加价,即便加价也得公平合理;第二,各方都应该支持快递业发展,快递业要和电商平台同步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