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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赵小鲁律师已经表达我方代理意见。我们的基本立场就是:必须坚决维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此案的一审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恶意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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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律师受被上诉人葛长生、宋福保(即原告狼牙山五壮士后人,下同)委托,根据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指派,依法出庭,履行代理职务。根据上诉人(被告洪振快,下同)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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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洪振快案终审开庭,审判法官在审理结束后宣布,8月15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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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4日上午,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诉《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区开庭。此案一审是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洪振快侵权成立,洪
从否定中华民族奋斗史到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史,人民军队的成长史,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史。这是西方霸权主义企图继续奴役中国人民,颠覆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中国实行和平演变的实际行
一段时间以来,“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害名誉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关注,6月27日,北京市西城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6月2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狼牙山五壮士”中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起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害名誉、荣誉权案作出一审宣判,言论自由的法度 ——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说起 近日,葛长生等诉洪振快侵害“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荣誉权案一审完毕,有关一审法院的昨日,西城区人民法院对“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害名誉权、荣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洪振“狼牙山五壮士”中的两位英雄葛振林、宋学义的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社前执行主编洪振快侵害名誉权、荣誉权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7日宣判,判决洪振快停止侵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一审胜诉,这是历史虚无主义者在人民共和国法庭上的再一次失败,也是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侵害名誉案27日一审宣判,负责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此案中,两名原告与狼牙山五壮士是什么关系?被告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要往政治上扯,不要意识形态化。以洪振快为代表的这股势力与政治无关吗?他们践踏几乎所有革命英雄,放肆地污辱人民领袖,这难道不是政治
【昆仑策研究院综合报道】6月27日,西城法院就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革命英雄名誉,承担侵权责任。 6月27日下午三时,西城法院开庭,公开宣判狼牙山五壮士名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中侵犯他们父辈名誉权一案,今天已经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
六月二十七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就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革命英雄名誉,承担侵权责任。
七、正义审判(上) 在一审开庭7个月后,海淀区、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正义的审判驳回黄钟、洪振快的全部请求。两人不服,上诉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叫嚣不能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观作为判断依据,直
一场共和国历史上罕见的斗争 ——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斗争纪实(连载之五) 六、人民反击 洪振快污辱“狼牙山五壮士”,反而状告梅新育和郭
一场共和国历史上罕见的斗争 ——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斗争纪实(连载之四) 五、法庭博弈(下) 由“狼牙山五壮士”引发的《炎黄春秋》杂志前
五、法庭博弈(上) 洪振快污辱“狼牙山五壮士”文章,借助网络媒体迅速传播,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质疑和愤怒,梅新育、郭松民见义勇为怒斥这种猖獗的历史虚无主义,竟然被黄钟和洪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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