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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影院看完这部电影, 周围很多观众都是满头问号,反复自问“就这??”
你是否也有这种感觉呢?如果有就对了,你得到了导演和编剧真正想传递的讯息。
电影中的主角刑警有个有趣的名字,叫做 “马哲”。案件的真相因信息熵耗散在时间的河流中, “不可知” 让这位 “马哲” 刑警陷入理性思维崩溃,他的臆症病犯了,并在臆症困扰下陷入发疯的边缘。直到他最终放下对确定性的执着后,拥抱了未知但幸福的生活,才得到心灵和解。于是电影戛然而止。
这就是电影的主旨。
在电影后半部分,有非常魔幻现实主义的一幕。在电影院改造的办案室里,朱一龙饰演的刑警马哲累倒在观众席上,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中所有办案线索交织在一起,勾勒出一场毫无理性、难以言喻的闹剧,就像一部随意拍摄的烂电影。
剧中的受害者们都在嘲笑马哲的无能,而与此同时,象征着叙事逻辑的放映机也燃起了熊熊大火,只有马哲想要扑灭它,最后不得已抱着着火的放映机跳入了流淌的河水中,猝然醒来。
看完电影后一脸懵逼的观众,和被案件搅得神魂颠倒的刑警,主观感受上形成了强烈的互文。你们带着疑惑来看影评的心情,就和抱着着火放映机跳河的刑警马哲一模一样。
而我这篇文章,则是能让大家重回冷静的那条 “错误的河流”。理解这部 “刑侦悬疑片”,关键不是寻求案件的真相是什么,而是听懂创作者想要表达什么。
为了让懵逼的观众恢复冷静,我们先给电影中的案件假设一个第三人称合乎理性的解释。
孤寡老人幺四婆婆收养了一个无依无靠、无法交流的疯子。她日常养鸭鹅为生计,用鞭子驱赶它们去小河边吃食。而疯子举动无常,幺四婆婆管教疯子也用的是赶鹅的鞭子。
这个疯子不会交流但有情绪,一日暴起用砍柴刀砍死了幺四婆婆,然后漫无目的四处流浪。正好大姑娘钱玲约好和有家室的诗人同事王宏在河边幽会,看到了尸体,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不伦恋情而仓皇离开,随身包落入河水中。
接下来的目击人是纺织厂理发工许亮,他是男身女心,曾因为同性交往被判流氓罪坐过七年牢。但仍压抑不住内心感受,会穿戴成女装在人烟稀少的河边行走。发现尸体后他也没报警,因为害怕被人再发现他男扮女装,所以逃走。
随后约好钱玲幽会的王宏,因迟到晚来了河边,远远看见了逃走的许亮。他随后也在河边看到了尸体,也因为不想暴露自己的动机,也同样默默离开。
在这三个目击人之后,才轮到那个看了小兵张噶喜欢木雕手枪的小男孩,发现河边尸体并告知了周围人,最终报警。
尸体的目击者钱玲、许亮、王宏都和案件毫无关系,只因为自己身上都有秘密,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他们的讳莫如深,却使他们成为了刑警马哲眼里的线索。而真正的凶手,那个疯子,反而因为缺乏 “动机”,被警察所忽略。
然后疯子仍然在河边游荡,他因为情景刺激,又会无理由地袭击河边站立的闲人,因此又杀害了回到河边,想要和钱玲断绝不伦恋的王宏。
疯子杀人也并没有详细思考,精心策划。杀人后也只是随机地游荡,所以杀死王宏后被马哲和他徒弟当街撞见,抓入精神病院。后来他逃出精神病院,回河边游荡,又害死了想要亲眼看见凶手而在附近游荡的小男孩。
而在这个过程中,刑警“马哲” 对钱玲、许亮、王宏抽丝剥茧地探索,反而揭露了他们不想为人所知的隐秘,间接导致了王宏在河边被杀。而许亮则因为自杀不成,自己异装的隐私被公之于众,彻底释然,来给刑警“马哲” 送上救命感谢锦旗,然后在电影院顶用更加干脆没后路的办法一跃而下自杀,恰好落在了马哲的车上。也暗示了这部分因果关系。
电影虽然语焉不详,但处处都在暗示,剧中无辜的人之所以不能张口说出真相,错的不是他们自己,而是编剧心中那个所谓的 “不包容的时代”。
按这个叙事线索来看,名为“马哲”的刑警, 始终用理性的动机论来破案,辛劳备尝,却离事实越来越远。他放过了真正的凶手,不可理喻的疯子;却岌岌于解释不报案目击者的行为动机,无意中把无辜的人推到河边成为了受害者。编剧笔下的 “马哲” 随不曾动手杀人,但 “伯仁因我而死”。
而本来就有臆症倾向的这位 “马哲”,在疯子行凶完居然撞到面前,反而越来越无法解释这种小概率事件的发生原因。
他总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因, 导致臆症变得更加严重,陷入被迫害妄想,甚至怀疑是他的上司局长幕后安排了这一切。
直到他最后放下了这份执着后,接受了妻子肚中婴儿可能会有先天疾病的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和解,才回归正常人生。讽刺的是,送上门的罪犯,和无关被牵连的目击者,给 “马哲” 换来了一个三等功。
按这个理解,编剧和导演眼中的故事真相其实是 “世上本无事”,而那个叫做 “马哲” 的刑警 “庸人自扰之”。
那么,上述对电影的解读,是否就是电影幕前幕后的真相呢?其实并不是。对于不可知论主导的电影,得出一个确定可知的解,就属于“卖椟还珠”了。类似马伯庸当年用吃人论对《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做解读那样。
这种电影其实是艺术电影中的一个很大的流派,他们的目的不是隐藏一个真相让观众破案,而是让观众感同身受去 “体验” 一个不可知的历程,然后思考一个哲学问题,人类认知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河流是各种文明对时间带来的熵增现象一个最合适的隐喻。由于信息在熵增的过程中耗散,导致后人无法得到完整而关键的讯息,因此无法还原全部的真相,从而 “不能踏入同一个河流” 两次。
《河边的错误》这部电影中最关键的 “熵” 就是那个疯子,他的行为是 “不可理喻” 的,而试图用理性思维一定去找出一个符合动机论的解,就导致了剧中名为 “马哲” 的刑警不可收拾地陷入了臆症。
而导演通过精心设计的叙事逻辑,让电影外的观众也陷入这种 “臆症”, 从而体会到 “理性” 在 “不确定性” 面前的崩溃,就是这类电影所谓 “艺术价值” 所在。
简单诠释一下这种电影技巧。
导演设定下名为“马哲”的刑警本身就有臆症倾向。为了让观众体验到这个设定,电影用了极其写实的镜头语言,无微不至地还原了八十年代的质感。让观众在真实感驱使下进入马哲的第一人称视角,和马哲一起去“破案”。
而这种真实感在剧情里第一次被打破,是主角发现自己非常确信的 “在云南立过三等功”, 居然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开始。设定里,主角其实本身就有臆症体质,这也可能是他妻子孕中婴儿被检测出有精神遗传病倾向的原因。从这里开始,观众的真实感就模糊了。
这个名叫 “马哲” 的刑警,会把家庭的未来锱铢必较地规划好,向妻子许诺如何结婚、如何生活,什么时候生孩子。体现了很强的理性控制欲。
可他的思维模型无法理解小概率事件的不确定性。所以当案件的线索莫名其妙的涌现到面前时,他感觉就像散落一地的乒乓球居然集中滚向自己,总感觉“冥冥之中必有原因”,从而臆症发作了。
因为无法理解这种中六合彩式破案的现象,马哲开始强迫症发作,麻木地一遍遍重放案件线索,试图把无关的事件联系起来,甚至怀疑局长才是那个幕后黑手。其实貌似官僚气,一直强调 “围绕证据链说话” 的局长,才是掌握了真相的人。
可马哲因为他的执念,在长期过度劳累,失眠和酗酒作用下,日渐消瘦,脑中 “真实” 和 “幻想” 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直到他在饭店里喝酒,感觉被疯子跟踪,在寺庙里四枪击杀他;可第二天和局长对峙时,他却发现自己佩枪里好好地躺了七颗子弹。这种 “不真实感” 在电影里达到了最高潮。
名为 “马哲” 的主角 臆症发作的过程,也是导演精心设计,诱使观众臆症发作的过程。
观众的观影有一个绝对理性的思维模型,“电影这么强的悬疑感背后,一定有一个反转再反转的阴谋”;恰如刑警破案时也有一个绝对理性的思维模型,“案件扑朔迷离的背后,一定有一套完全可解释的作案动机”。
但电影的真相,却是一大串随机事件撞到一起导致的巧合。主角投入的绝大部分破案精力,观众投入的绝大部分思考精力,对真相毫无帮助。
于是 在 “不可知” 面前碰壁时, “理性”思维模型崩溃了,真实感变得错乱;这时电影戛然而止,观众也同步陷入“就这么完了???” 的 “懵逼” 的状态。导演想要的艺术电影效果也就达到了。
类似的电影其实非常多,经典的是李安导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最近火热的则是《宇宙探索编辑部》。由于 “信息熵” 的存在,观众和角色一样无法得到一个确定性的 “真相”。这时选择什么理解,反而取决于观众自身的价值判断。
这种电影的导演们并不关心观众选择了哪一种理解,他只想让观众亲身体会到在 “不确定性” 面前,人类理性思维撞到墙壁后的那种感觉。
说完电影,最后说说我本人对这个哲学命题的理解。人类因为理性思维能力而成为万物灵长,而理性思维在不确定性边界面前的陷入 “不可知” 的困局,由此展开的思考也成为人类文明中的主要构成部分。宗教、哲学、科学、数学在数千年里都围绕这个命题在周而复始地旋转。
中国哲学里对待这类问题就有六种思维模型,唯心偏向的 命、运、气,唯物倾向的 时、数、理。
当不可知的小概率事件发生后,信 “命” 的思维模型会转向宗教,认为背后有怪力乱神,或者因果报应所主导,希望能压抑痛苦去接受他者安排的折磨。而信 “运” 的人则祈求保佑,信 “气” 的人认为成败取决于自己的心态和意志。
同样的难题面前,唯物主义倾向的人会寻找 “时” 代趋势,寻找概率性问题后 “数” 的统计规律,或是建立一个 “理” 性的模型去预测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当然绝大部分的人会融合唯心与唯物的思考模型,在 “时也命也”、“运数兴衰” 的无奈中,探索 “善养我浩然正气”、或是 “格物致知”、“通情达理” 的自我成长做法。
而不能融会贯通各种思维模型的人,才会偏向一隅,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看到 “绝对理性” 构建的历史模型在不确定性面前崩塌后,很多人就陷入了不可知论,放任自流的 “历史虚无主义”。
《河边的错误》原作者余华,在精心设计的剧情中安排了一个吞噬了关键因果、不可知论的 “疯子”,这才让这个名叫 “马哲” 的理性刑警撞到不可知论的叹息之墙,犯下了 “历史长河面前的错误”。
而当余华在心中嘲笑马哲 “想要踏入同一条河流” 的自负时,有没有想过,世上的凶杀案难道都是 “疯子” 犯下的吗?
而这些并非疯子犯下的凶案,能够被破获,背后不都有一个又一个像马哲这样孜孜不休探索真理的刑警吗?智叟们眼里那些让 “庸人自扰” 的大山, 不还是愚公子孙们移走的吗?
更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个酿成 “河边的错误” 的,看似不可知的 “疯子杀人事件”, 又恰恰是余华作为作者,用心良苦、精心设计的桥段。
这种创作隐喻本身带来的隐喻,不禁让人设想,是否每个 “河流虚无主义” 的故事背后,都有一名苦心孤诣的 “伟大作家”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