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数亿元生态改造项目被“肢解”无资质小公司取得40%工程份额拖欠大量工程款岂能这么玩?
城市因人而生,又因人而兴,近几年周口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有了很大的提升,人民群众有目共睹,一个城市的发展与繁华离不开建设者们的辛勤付出与坚守。
建设者们是一座城市的中坚力量,他们既是城市的建设者,又是城市发展的见证者,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辜负他们的默默奉献,现实中一些拖欠行为,却让建设者们”寒了心“伤了心”。
2019年王先生经人介绍,结识了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女士,樊女士向王先生推荐了周口沙颍河EPC绿化项目,王先生前往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周口项目部进行了实勘与洽谈。
同年9月26号王先生的河南迪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向樊女士实际控制的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200万元,双方签订了班组合作协议。
协议中,就工程概况、工程价款、质量安全、工程量确认及结算方式、工程变更、违约索赔争议等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其中约定,具体标段为周口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北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 1工区,总价款1.1亿元。
而实际施工过程中,樊女士实控的富豫蓝境公司并未依约支付工程款,王先生对账单显示,总计约九千万元工程量,累计支付约四千万元,尚下欠五千多万元。
王先生提供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名称为周口市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北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EPC项目,发包方为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牵头方)、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方),周口市水利局为见证人,也就是说该工程属政府性工程项目。
总承包合同中载明,该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8-411651-77-03-055773,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7.55亿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费约6.5亿元。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与樊女士实控的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合同中显示:鉴于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与周口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周口市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EPC项目合同】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同意将其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合同价款为1.7945亿元,不含增值税暂定金额为1.6463亿元,分包合同计价,依照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总包合同、补充协议、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价格调整文件、会议纪要等相关条款执行。
分包工程结算总价=业主与政府指定的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结算总价(含规费、税金)×(1-下浮率3%),计价按照建设方及审计单位要求为准,按照原定工程分割计划,按照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施工部分暂估合同价人民币6.305亿元,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完成总概算的60%,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完成总概算的40%.
也就是说,周口市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EPC项目,被一分为二,60%由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剩余40%由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据查,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未实缴,参保人数仅4人,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管理业。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日,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9月26日与王先生的河南迪硕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班组合作协议,很简单,该公司就是为周口市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EPC项目而成立。
周口市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EPC项目为政府性工程项目,而新成立的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能够顺利分的该项目40%的工程量份额,背后的故事耐人寻味。
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的的空壳公司,却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从中建五局三公司手里轻松拿走了该工程项目40%份额,又相继分包给了多个施工队伍,河南商丘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实际上,这种政府性工程,尤其是数亿元这么大的项目,施工建设分包与转包有着严格的规定,是何原因分包给了河南富豫蓝境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很简单,无疑是“利益”二字。
现实中这种EPC项目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六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预算、边施工、边变更、边扯皮)异常突出,管理混乱,贪腐严重的事件比比皆是,现在的EPC模式并没有达到其应有的成效,所引发的社会问题捉襟见肘。
工程质量暂且不做评说,但就遗留问题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来说该项目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这就是最直接的表现。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作为中国建筑旗下法人单位,拥有各类建造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等近400人,在市政公用、水务环保、公路工程、海外工程等领域属实是一家知名企业。
众所周知,政府性工程领域易发生腐败,据知情人提供的一段录音中,知情人向富豫蓝境实际控制人樊女士催要工程款,富豫蓝境实际控制人樊女士表示:“关于工程款一事,已经多次与领导进行沟通”,这句话意味深远,但也很现实。
综上梳理,富豫蓝境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女士,通过“关系”从发包方处拿到该项目,因政府性项目必须有国企央企有实力背景的建筑企业承接,故中建五局三公司中标,中建五局三公司为了回报樊女士,将该工程40%份额分给了樊女士的富豫蓝境公司,富豫蓝境公司实际控制人樊女士又将40%工程份额分包给了多个施工单位,从中赚取差价。
据了解,就该项目富豫蓝境实际控制人樊女士从中拿走几千万元,装入了自己的腰包,而留下的“拖欠”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中秋节前夕,数十名工人代表前往周口市水利局讨要工程款或工人工资,未能引起周口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无功而返。
拖欠账款是近几年中小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家解决这一问题的力度也正越来越大,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及时支付账款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由此看出国家层面对拖欠账款的高度重视。
在政府监管方面,需强化政策落实与问责机制,如重点清理国企、政府部门对民企账款拖欠,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将清理拖欠账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等。
鉴于此,河南省周口沙颍河周口大道至八一路北段北岸生态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且投入了使用,无论是周口有关方面还是中建五局三公司,都有义务有责任尽快完成支付,对于该工程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周口市纪委也应当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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