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在不断突破“卡脖子”中诞生
最近美国对中国芯片产业的制裁空前升级,也彻底戳破了这两年不少人仍然还有的通过妥协换取产业发展的幻想。无论芯片产业内外还是社会各界对此次制裁都分外忧虑。芯片产业,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对中国科技“卡脖子”的最后一道杀手锏,也是中国必须集中力量进行突破的关卡,而时间确实也到了非常紧迫的时候。
图片引自公众号“芯谋研究”
实际上,由于中国的超大规模社会性质和近代以来殖民秩序造成的深刻不平等,中国的近现代史就是不断通过集中力量来拯救自身和突破各种“卡脖子”的历史。这也深刻的决定了中国社会的建构,运作和治理逻辑。笔者承接之前聊中国社会的系列文章,再花几篇文章来谈谈国家建构、社会发展这两者和社会治理的关系,这也和我们当下面临的挑战息息相关。
近代以来中国国家的形成
如果要谈及今天的中国,就不能将“中国”视作一个天经地义的概念,而要切分国家建构的内涵,溯源历史长河,追寻其历史经纬,这就需要首先从清代的历史地位和满清的国家性质谈起。
从文化、官制、行政系统、经济结构和军事力量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认为满清已经是一个“在转型边缘的”前主权国家,当代历史学术界称为“疆域国家”,这一概念与“主权国家”相关。
清代具有这样几个特征,对内虽然分化满汉,但主体官制是从明代继承而来,汉地部分即是清国家的主体部分,但这并不是西方所谓的“本土”的概念。正相反,西藏、青海、新疆、内外蒙古、东北不是满清的殖民地或者所征服“新土”,而是汉地主体地区的“边疆”。边疆地区的存在,是为了服从于保卫主体的政治和地缘逻辑。清人的这种认识在左宗棠与李鸿章就塞防和海防的历史争论中表露无疑,左宗棠说:
“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西北臂指相联,形势完整,自无隙可乘,反之,新疆不固,则蒙古不安,不仅陕西、甘肃、山西时虞轻轶,防不胜防,即直北关山亦无宴眠之日。”
近年来以美国学者欧立德等所“发明”的新清史学派,以论证满清统治集团的“内亚性”来论证满清非中国,即满清是内亚游牧民族,所以征服土地,满洲、蒙古、新疆和西藏是“被征服”的土地,固非中国,实乃包藏祸心。
清代早期,对蒙古的统治是限于漠南蒙古(科尔沁蒙古),后来因为准噶尔部和西域形势不稳,为巩固和保卫疆域,延伸了国家的安全外围。征讨准噶尔部,无论是在传统的史料还是在历史上的政治文献中,都是与征青海、平三藩、收复台湾等行为相类同的。这就是说清朝是“疆域国家”而非什么西方人定义的内亚游牧帝国的本质原因。内亚性游牧帝国,如蒙古、突厥乃至奥斯曼,其征服新疆土的目的是增加收入,获取收益,而清朝收复西域、统治蒙古的考虑则是“疆域安全”,这两者的目的性有本质不同。
进一步的,在清代的国家行为的历史文献中,有一个关键性的变量,是清代的财政情况。清代的财政体制大体上继承明代,以白银为本位。由于古典时期没有国债等概念,户部必须积存储备现金即白银(单位:库平两),根据相关研究和清代文献资料显示,在鸦片战争以前清代的财政是处于一种“低水平均衡”的状态中。
户部每年的财政收入保持着缓慢而稳定的增长。一般情况下收入大于支出。例如,1685年收入3424万两支出2920万两, 1766年收入4254万两支出3451万两,每年均有几百万两的盈余。但一旦用兵,军费的急剧增加,会大大消耗现金储备,导致产生赤字。
不过边陲用兵的支出,年均数额很少超过1000万两,远远低于户部历年累积的现金盈余总量。1690年代到1760年代后期,户部每年基本上能有3000至5000万两的盈余,而在1760年代到1790年代前期(乾隆中期),每年盈余达到6000至8000万两,因此,清朝对这些军事开销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而盐商的报效、公开纳捐卖官等的收入,其实相对有限,远比不上户部账目。
我们说,财政汲取能力是国家能力的体现,也是发展国家能力的基础。而清代规模的财政,体现的国家能力本质上还是古典国家。清代的均衡财政是一种低水平均衡,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清代清理明代财政体制中不合理的部分,官绅一体纳粮,而相对健康的军队体系也没有吞吃掉国家的财政,财政处于平衡状态,但这种平衡水平较低,以赫德(即大清海关英籍总关税司)的测算来看,清朝可征收的田赋(农业税)上限约为4亿两白银,而清代均衡财政时期的田赋规模往往在3000万两。
近代欧洲国家演变的进程,是财政-军事国家,即出于战争目的不断扩张财力以供养军队和军需,发展军事工业,而清代由于并不需要这样以进行图存或者争霸,在雍正改革后清廷彻底丧失了财政扩张的欲望。直到鸦片战争后面对西方列强的威胁和太平天国运动,清朝才开始重新增强其国家能力,扩张其财政。面对外部威胁,洋务运动以及所谓的同光中兴,用现代视角来看是推动“国家转型”的进程,而这一进程无疑是失败的。
这一失败是从财政盈余积累速度下降开始,到白莲教大起义耗光库存现金为转折点。当人口数量从1766年的2亿增加到1812年的3.5亿,在此期间,耕地总面积几乎没有增加,人均耕地面积降至1812年的14.94亩(不到1766年的60%)。而平定白莲教起义耗费了清廷约1.5亿两白银,户部存银从7000万两下降到1700万两,且一直到鸦片战争爆发时,库存现金一直徘徊在2000万的低位,甚至鸦片战争爆发时的库存现金账目为1000万两白银(实际由于和珅以来的贪污问题,库存存在约700-800万两白银的亏空,即实际存银低至200万两这一极为可怕的数字)。
这时期库存现金无法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人口爆炸造成了社会剩余的减少,国家无法从社会中汲取足够的财政资源;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鸦片贸易造成每年流出约400-600万两白银,导致国家通货紧缩、银贵钱贱。从这个意义上说,鸦片是清朝乃至近代中国灾难的开始。
为了讨平太平天国(2.9亿两)、捻军(0.3亿两)、西北回民(1.2亿两)、东南动乱(1亿两),共花费约5.4亿两,此外左宗棠用兵新疆约花费0.8亿两,中法战争约花费0.3亿两,北洋舰队约花费0.3亿两,(以上数据来自周育民、相瑞花的研究)清朝在整个十九世纪后半叶的军费支出规模如此浩大,这使得清廷不得不将权力下移,让各个督抚自行开征厘金、税费,开通口岸征收海关关税,用以支付各种费用。
而督抚自行其是,在其辖区内加强国家能力、汲取财政资源的行为,是地方本位的,是一种“地方集中主义”,或者说,产生了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的社会基础。民国初年的联省自治运动,不是一种自然萌发,而是清末以来各个地方督抚着力建设中以省为界,最终演变的结果。而这些最终导致了以甲午战争、义和团运动和辛丑条约为代表的的国家转型失败,即满清彻底丧失合法性。
清朝国家转型失败的根本性原因,是人口爆炸造成了社会剩余产品的减少,古典国家无法从社会中汲取足够的财政资源,从而根本无法有效应对危机、推动任何有效的经济建设、技术进步、社会改革,最终导致了国家改革是各自为政。而且由于社会总体剩余产品的过少,但凡汲取资源进行投资,一定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动荡。
最终不得以地方各自为政,各显神通,如张之洞、李鸿章、沈葆桢、左宗棠等人在直隶、湖广、两广、四川、福建等地开办近代工业、编练军队、兴办近代文化教育,然而地方各自为政的洋务运动却根本无法有效应对外部危机,应对集中统一的日本。清朝在国家转型方面所能投入的实际资源平均来看,要远远少于近邻的日本。最终人心思变,辛亥革命发生。
中国革命的进程
然而满清也留下了有益的遗产,就是集体性的对“中国”的认同。从民国建国起,国家认同、疆域认同和民族认同就不是一个需要建构的议题。无论是李鸿章还是左宗棠,在其相关著述、奏折中往往以“中国”而非“大清”为本位。虽然同盟会等反清革命时曾宣扬过“排满”之类的民族言论,但远非主流,南京临时政府以五色的五族共和旗取代十八星旗便是例证。因此近代中国的革命,并不需要重新发明“中国”的国家概念。
而民国的军阀混战,以及孙中山护国运动、护法运动屡仆屡起,国共合作推进国民革命等,实则是集中战胜分散的一个过程。在技术水平给定的情况下,大体上各个政权间实力是由制度水平和人口规模决定的。孙中山的护国、护法运动之所以迭遭失败,是因为从实力上他所动员的力量远远小于北洋系。
而北洋系的内战中直皖对垒也无法决出胜负,同样是因为体量相当,且直皖两系都是以省为界、各省分站阵营而各自为战。最终张作霖的奉系军阀战胜关内的直皖,正是因为张作霖取消了“省界”,统一了东三省的行政、财政,将军队重新整编编练,组织程度大大提高。
而国民党以广东为大本营的北伐战争之所以势如破竹,同样是更高的组织程度战胜了一盘散沙的结果。过去一些研究认为是苏俄的援助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其实不然。苏俄的援助只是帮助孙中山驱逐了陈炯明,夺取了广东全省。在讨伐陈炯明之前,广州国民政府的实际统治范围仅在广州市周围,在苏俄的军事和经济援助后,开设黄埔军校、大力建设基层政权和国民党党组织,统一广东之后,国民党政权的财政收入逐年激增。
在1925年税收超过1600万元,是1924年水平(860万元)的近两倍;1926年为6900万元,1927年达9650万元,是1924年的十倍多,也是清末数年广东省岁入(3740万两)的2.4倍(秦庆钧1982)。
多年以来,奉系曾独占鳌头,1920年代中期东三省的年度财政收入超过2700万元,使其在所有军阀势力中最具竞争力,在1924年打败直系并控制北京的中央政权后在华北已无任何对手。但是国民党势力在广东的崛起改变了这一局势,而支撑国民党势力迅速崛起的,则是宋子文任财政部长后所推动和建立的一个高度集中且富有效率的财政机器,调动了该省的财政资源,并使其发挥到极致。
北伐战争的胜利当然与各种因素有关,包括国民党军队高涨的士气、严格的纪律、民众的支持,以及敌人的愚蠢和冯玉祥的合作。但是国民党军从北伐开始时的13万人迅速发展到1927年初的55万人,武器和弹药的充足供应,以及对士兵的津贴,如果没有来自广东省的无可匹敌的财政收入一直支撑北伐,所有这些均不可能发生。而宋子文所建立的这个财政机器,其背后又需要看到的是,以国共合作为背景下高度整合、高效运转的基层政权。
蒋介石篡夺革命成功的基础,是广东涸泽而渔之下已经无法支撑占据了半个中国的国民政府,而获取了江浙沪财阀支持的蒋介石,自然可以横扫仅有湖北半个省的武汉国民政府、占据河南、陕西、甘肃等穷省的冯玉祥、占据广西荒僻之地的李宗仁,压服远在东北的张学良。北伐战争以及随后蒋介石的胜利正是集中对分散的胜利,高组织度对一盘散沙的碾压。
而为了应对日本入侵的威胁,中国也同样不得不加码内部团结,1938年国民党拥戴蒋介石为“总裁”(新设的法西斯化职务),规定每年7月7日为国民党所有党员宣誓效忠总裁的日子。1940年蒋介石不无得意地说:“余为党国奋斗三十年,至今方得全党之认识。本党动摇已十有五年(指从孙中山逝世后),至今方得稳定。”
然而,蒋介石没有认识到的,是他的地位是外敌侵略下形成的。抗战胜利后,一意孤行搞内战的蒋介石,在国民党政权内反对声不断,更遑论全国范畴。直到民国灭亡,民国的组织形态实际上都是承袭自清末以来的“地方化集中主义”,即以地域为单元的整合,未能形成全面整合。
而中国共产党革命的胜利,同样是集中战胜了分散。从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军事路线,到共产国际废黜王明、整风运动确立毛泽东思想意识形态指导地位和毛主席领袖地位,中国共产党形成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组织形态。在解放战争中,首先集中力量解放东北,随后集中力量,战胜国民党反动派,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国民党,正是因为全面集中主义主导了解放区政权的全面整合。这使得最终在力量的对比上以压倒性胜利的结果,消灭了国民党。
在1949年1月,此时共产党的力量已经超过了国民党,但是总体对比还不是压倒性的(军事力量对比约为330万对290万),此时的中共中央认为,在解放西安,南京,武汉等大城市之前还需要打几场硬仗,希望能在这几场硬仗之后解放我国华北、陕西和长江流域地区,将国民党压下湖广和西南地区,1950年完成国内的解放。
但是没有想到共产党在和平谈判破裂、渡江战役后,便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消灭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大陆的统治秩序。在这一解放进程中一共有155个国民党军整编师约177万人,发动了起义或者投降。这一胜利的根源是国民党是分散、各怀鬼胎、各自为政的集合,而解放军是由党领导的高度集中统一组织。
因此,上溯1840年开始,中国的近代化进程、救亡图存的进程、建立人民共和国的进程,就是以集中代替分散的进程,也因此,中国国家建构的基本特征,就是构建具有高度政治权威的国家政权、中央政权,以培养强大的国家能力(应对外部威胁和挑战)。在这一进程中,财政是国家能力的表象,组织程度是财政表象的根源。
社会控制和行政发包制
解放战争的胜利,其社会基础是土地改革,即以激进的土地重新分配为手段,推动解放农民阶级,进而动员农民阶级参与解放战争、从广大解放区农村汲取财源和兵员,通过有效动员形成了对国民党的压倒性优势。
而“前三十年”的基本特征则是农业集体化,农业经济学者往往认为农业集体化是不经济的,超出了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有效性边界。的确,农业集体化并不是农业运动、也不是经济手段,根本性逻辑是社会控制。
中国的农业集体化是在新政权面临着如何保证城市供应这一严重问题时发生的。在解决城市的粮食供应问题时,北京曾一度更多地依靠市场购买,而不是依靠征收粮食税。但是,随着需求增加造成粮食价格的上涨,就不能不寻求新的解决办法了。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是,旧政权所面临的收入来源问题在新政权下改头换面地出现了。工人队伍的迅速扩大,对国家提供粮食供给的能力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由于土改后平均分配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新中农”缺乏为从事有效生产所需的足够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新政权将他们组织为“互助组”。当时的急迫任务是经济恢复。虽然合作化是最终目标,但似乎是一件属于遥远未来的事情。然而,当农村经济开始恢复时,一些过去便存在的政治问题引起了警觉:贫富分化重新露头,一个“新富农”阶级似乎正在从“新中农”中派生出现,并在控制中国乡村以及剩余农产品的问题上成为国家的竞争者。这个问题,首先是在地处华北的山西省被察觉的。
1951年4月,山西省委发出警告道,由于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互助组织中发生了涣散的情形”,实际上已经受到了削弱。农民的自发力量“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方向发展”。如果听任这种趋势继续发展下去,其结果是随着贫农出身的干部转变为“富农”,互助组涣散、解体、变质,党的掌控力量被削弱。省委建议,应当“扶植与增强互助组内‘公共积累’和‘按劳分配’两个新的因素”“引导互助组逐步走向更高一级的形式” “对于私有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当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
在北京的一些领导人看来,山西省委的建议是不成熟的。他们坚持认为,中国经济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要发展生产,仍然需要依靠最有能力的那部分农民的个人积极性,因此,谈论废除私人土地所有制的问题还为时过早。
1953年10月,毛泽东就农村私有制发出警告道:“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而集体化则是“提高生产力,完成国家工业化”的前提条件。两年后,在合作化进程加快的前夕,他提出了严厉批判: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集体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
长期以来,革命者便是农村中介掮客的死敌。共产党人同先前的清政府和民国时期历届政府一样,也将中介掮客视为农民的压迫者,和对于国家的威胁。只不过共产党的斗争力度要远大于之前的政府。土地改革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将农村的精英势力当作一种经济和政治上的敌对力量予以摧毁。
作为一种政治措施,土地改革消灭了一个让很大一部分税赋收入到不了国家手里的“国家代理人”阶级,即小地主、保甲长。共产党人用以取代他们的那些人,是贫农出身的村干部。为了确保城市能够得到低价粮食的供应,1953年下半年采取措施,农产品私人市场被取消了;粮食的收购和销售都要进行“统购统销”。
对于中介掮客们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但更重要的是,这不仅保证了国家对于农民剩余产品的占有份额,而且还更进一步,在实际上增加了这种份额。国家不仅通过指令来规定粮食价格,也通过指令来规定农民向国家出售粮食的数量。
然而,“统购”所无法做到的,是在实际上增加农业的产量。农业剩余产品的增长是缓慢的,难以满足农民和迅速扩大的城市工人队伍的需求增长,这必须由工业特别是育种和化学工业反哺,在此之前则是漫长的“平均主义”。
在农业集体化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现代国家所最为优先考虑的问题。这是由农业收入和工业化需求之间的交叉关系所决定的。集体化为将这两者联系起来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对于新政权所面临的财政收入问题,可以从两方面来加以理解。第一,通过高度组织化的农村,确保对农业剩余的充分汲取,而不是让“掮客”、包税人在中间上下其手、形成浪费;第二,通过资本投入或者对于社会的重新改组,在实际上使得农业的产出得到增加。
在农业总体剩余有限、社会控制力度的需求很大、社会行政成本必须控制的外部约束下,行政发包制这种责任下移、职权下移、收益上移、成本压缩的行政逻辑就自然而然地衍生了出来。而他也带来了影响至今的基层治理惯性:全面承接、全面负责、资源有限、治理义务无限。这是给定前现代化的技术水平下,希求现代化治理结果所产生的特定时期的制度安排。
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包制与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制度不同,清代及产生清制的明代,地方是没有财政自主权的,整个国家的财政处于一种低水平均衡的状态,这一点从明初空印案之后便是如此。
而当代中国的行政发包制则是一种写作单一制,读作联邦的情况,是名义与实际之间的妥协。钱颖一等称作财政联邦主义(1991),郑永年称作行为联邦制(2013),都是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一情况。
(关于行政发包制在我国产生的原因,对中国超大规模复杂社会发展中起到的作用,产生的问题,笔者在过往文章中多有论述,印象不深的读者请还请复习笔者之前的文章,如《中国的超大规模性与结构》和《"一刀切"背后的深层逻辑》等,这里不再赘述。)
这是因为新中国以来的国家建设,始终追求的是高水平均衡,认为当代社会发展是动态增长的,世界是变化的,这和明清时期古典世界观下认为世界是永恒的静态的天下财富均有定数,不在官中便在民间,这样一种古典的静态经济社会思想是截然不同的。因此一定要批判一些以静态的均衡经济思想来认知“国进民退”的贫乏思想。
农业集体化的历史背景是国家有集中一切要素资源以推动工业化,而中国基贫基弱的现状严重阻碍了工业化的进程,我们可以对比,晚清没有办法完成任何有效的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是因为在制度供给和制度水平上同样落后,社会无法有效集中要素资源。百多年过去了,对比历史上来看,我国的社会财富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然而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差的很远。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需要突破“高技术和金融依附性经济体”的命运,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已经不需要再像刚建国的时候那样进行苦难的长征,但在社会意识和政治体系的导向上,仍然需要高度集中统一的导向来指导社会方向,否则不足以追赶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数百年领先所形成的技术优势。在社会阶层分化,和权力结构面临更大压力的新形势下,集中就更成了一种历史性的需要,基层治理将直接体现和承接这种政治控制和政治集中的形势压力。最近美国对中国芯片业制裁的空前升级,我国此前芯片产业政策分散资源发展造成的问题更是说明此点。
今天从国家建构、革命历程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脉络回溯了现代中国国家建构的历史基础,这就是中国的行政发包制,和以政治控制为目的的基层治理的来源。而至于政治竞争、政治参与为特点的现代政治体系,则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治理体系中,当下的控制需求和未来如何推动政治参与,构建基层治理现代化,笔者将在下一篇具体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