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这个好!在农村建立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农村农业部联合五部委发文《关于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在农村建立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这个好!
为什么好呢?
服务是事权,事权派生治权,故服务就是治理。只有把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一切服务都做好了,乡村治理就做好了。如果对农民生产生活所需的服务无能为力、无动于衷,而天天叫喊网格化管理以加强和改善乡村治理,这是南辕北辙或本末倒置,且治理成本会越来越高,治理效果会越来越差。简而言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最好的治理,最经济最高效的治理。没有服务的治理,不叫治理,叫管制,久而久之,人民服务员会异化为官老爷的!
设立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抓住了基层治理工作之根本,为人民服务抓到了点子上。因此,草民激动,毫不吝啬的给农村农业部记表扬一次。
农村农业部牵头的五部委联合发的《指导意见》我认真看了,虽然我为此叫好,但《指导意见》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最关键的不足之处是对现代农事服务中心跟谁姓、姓什么,不够明确、不够鲜明。为了把“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这件好事做好,我提六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坚持乡镇党委政府对“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一元化领导,且一个乡镇只有一个“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主体构建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一切有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的体制力量、社会力量做好为农服务。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服务职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服务职能的综合或联合。
第三,坚持“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绝对的姓社姓农,以巩固完善农村四项基本制度为天职。四项基本制度,即:基本产权制度、基本组织制度、基本经营制度、基本治理制度。对四项基本制度不明白的,请网上搜索陈锡文四项基本制度或乡建院李昌平四项基本制度等关键词就可得到标准答案。各地各级出台的关于农村政策法规决定意见等的照妖镜,就是四项基本制度。不符合四项基本制度的、破坏四项基本制度的,就是妖精。有些妖精很美、装的很善,看不清她的本质,用照妖镜照一下。
第四,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一定要坚持把产权经营和产业经营分开的原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经营产权和特殊服务为主,专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以经营专项服务为主。
第五,乡镇现代农事服务中心,一定要坚持内置“保险部”和“粮食银行”两个特殊服务部门不动摇。这两个部门是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核心、是命根子、是内生力量内生服务能力的启动机。这是我一辈子农村实践得出的基本结论之一。由政策性保险公司为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保险部”提供再保险,由财政部为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粮食银行”的农民储粮提供4%的贴息补助(减少国家储粮),由国家农发银行为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保险部”和“粮食银行”的闲置资金提供托管保值(3%)服务。这对粮食安全、对党的领导、对农民民主自治、对财政减负、对金融保险事业发展、对改善基层治理等有百利而无一害。
第六,国家财政对三农的各项农事服务补贴,要一个漏斗向下,统统进入乡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统筹使用。与此同时,建立乡镇人大代表对资金使用全程监督的制度保障。
我带领乡建院的百号人专业团队、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做农事服务15年了,在全国24省的700多镇村有案例,成功的有,半死不活的有,失败的也有。我上述六条建议是乡建院百号人15年为农服务的汗晶。15年,24省,700多个案例,即使都是失败的,其汗晶也是有价值的。乡建历史肯定会记住乡建院的,因为他们比乡建先贤梁漱溟晏阳初陶行知们做的面广、做的长久、做的扎实。
上述六条建议,我相信会得到绝大多数镇村干部群众认可,乡建院愿意陪伴前行。
有一个词叫服务社会化或社会化服务,它是从服务组织化或组织化服务演化而来的。你是基本政府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当服务组织化演化为服务社会化,你就该退出农村农业了,农民就与你没关系了,党领导下的以基层组织为基本治理主体的乡村治理就是一句空话了!
记住啦,服务是事权,事权派生治权,服务就是治理。基层干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做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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