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阐述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阐述
——以《共产党宣言》为核心的考察
【内容提要】《共产党宣言》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思想: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等。这些都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阐述。《共产党宣言》还阐明了正确对待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方法: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要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发展提供思想引领。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凝练,也是社会主义实践应遵循的普遍准则。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近年来,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行了诸多探讨,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供了参考和借鉴。然而,立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来深入挖掘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仍然是研究中的一个弱项。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科学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蕴含着丰富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思想,恩格斯在《宣言》1888年的英文版序言中就曾指出:“《宣言》的原则在世界各国工人中间都已传播得很广了。”这里,“原则”就是指未来社会的基本要求,即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思想在《宣言》中并不是简单地铺陈开来,而是体现在文本的叙述逻辑中。本文将其置于思想史背景中,在把握《宣言》的基本思想、核心要义的前提下,挖掘其所体现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思想及其方法论意义。
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裁剪的概念,而是具有一定的学理依据。认识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标准是什么?这是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一个前提性问题,只有弄清楚这一问题,才有可能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认识上形成共识。而目前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讨论,之所以众说纷纭、观点迥异,也是因为缺少或忽视对这一前提性问题的探讨。笔者认为,概括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应体现如下标准:一是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应用;二是经过社会主义运动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主张;三是具有普遍和一般的指导意义,是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的普遍遵循。
上述标准为我们认识和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供了依据。那么,究竟该如何概括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呢?这需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既要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中发掘,也需要从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中加以总结和概括。《宣言》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系统阐述,从这一意义上看,通过《宣言》来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和方法论意义,是我们认识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
本文从《宣言》产生的历史背景、理论逻辑及其问题意识中发掘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及其方法论意义。正如《宣言》所指出的:“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那么,我们对《宣言》中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概括,也应如此。
《宣言》作为共产党人的纲领性文件,是共产党的出生证明和诞生标志。其产生的历史背景之一是:揭穿“幽灵”的谎言,证明共产主义的科学性。在当时的欧洲,人们视共产主义为一种不祥的征兆,是危害欧洲资产阶级统治的绊脚石。面对欧洲反动政府对共产主义的诋毁和诬蔑,《宣言》的直接目的就是要击碎有关共产主义的各种谬论,从科学上论证共产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宣言》产生的另一个背景是:为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事实上,1847年的欧洲存在着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潮,如空想的、宗派主义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封建的社会主义思潮。这些有关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严重干扰影响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发展。因此,当马克思恩格斯收到改组正义者同盟和起草同盟纲领的邀请时,欣然同意,他们运用刚刚形成的唯物史观来起草一个全新的党纲。
作为一个公开的党纲,它代表和体现着政党的政治主张、行动意图,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而纲领所带来的革命行动的坚定性与有效性的前提是纲领本身的科学性。因此,作为党的公开的纲领,其首要的前提就是对共产主义给予科学的分析和说明,即在把握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论证共产主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我们决不想把新的科学成就写成厚厚的书,只向‘学术’界吐露……我们有义务科学地论证我们的观点,但是,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的是:争取欧洲无产阶级,首先是争取德国无产阶级拥护我们的信念。”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
1.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原则与价值遵循,这是共产主义社会同其他一切社会的根本区别。
马克思恩格斯对其认识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愈益清晰的过程。早在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马克思就把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工作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选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提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自由发展学说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在《宣言》中,他们更是明确提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入揭示了资本生产的规律以及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提出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劳动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它“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可见,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探讨一直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理论研究的全过程,随着唯物史观的发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最高原则的理论内涵日渐清晰。
首先,这里的“人”不是虚幻的人、抽象意义上的人,而是处于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个人。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有个性的个人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主人,这样的人是消灭了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基础上的自由人。
其次,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只有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整个社会才能得到解放。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展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每个个体发展的关切,也蕴含着实现一切人发展的逻辑前提。共产主义社会作为“真正的共同体”,是以实现每个个体自由发展为特征的共同体。马克思依据人的自由实现的程度将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以人的依赖关系为主的第一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第二阶段和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展现的第三阶段。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
最后,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是因为,人不是孤立的原子式的存在,而是因生产和生活结成了各种关系的群体,“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人,其自身价值需要通过对象化活动来实现。而在资本主义这一虚假共同体中,工人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工人的对象化其实是一种非现实化,因此,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不允许存在一种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而保障少数人特权的社会制度。它所期望建立的新社会是一种维护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制度。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才能得到解放。
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价值理念,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它决定并规范着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即共产主义社会应通过具体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等,来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愿望和诉求,最大限度地增进每个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因此,坚持科学社会主义,首先应当坚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原则,同时,判断一种理论是否符合科学社会主义性质,也要以这一原则为依据。
2. 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
《宣言》概括地论述了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无产阶级力量在逐步壮大,他们反对资产阶级的革命也一刻没有停止过,无产阶级在反抗资产阶级的实际斗争中,逐步认识到无产阶级必须组织成为政党,才能更好地开展反抗资产阶级的斗争。
一方面,无产阶级组织成为政党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无产阶级才能团结为一个阶级,增强反抗资产阶级的组织性、计划性与战斗的坚决性。《宣言》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中论证了阶级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历史作用,指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政党作为阶级组织的最集中最高级的形式,是本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无产阶级政党是在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逐渐形成的。“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无产阶级政党也是在同资产阶级斗争的实践中逐渐壮大的,即“无产者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这件事,不断地由于工人的自相竞争而受到破坏。但是,这种组织总是重新产生,并且一次比一次更强大、更坚固、更有力”。此外,从无产阶级政党所要承担的最终消灭阶级的历史任务看,无产阶级组织成为政党也是必要的。
另一方面,无产阶级政党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先进性,能够担当起团结带领无产阶级,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胜利的历史使命。这首先源自共产党具有先进理论的指导,即自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其科学性就在于:它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发现了剩余价值规律,揭示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奥秘,进而科学地展望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图景。在《宣言》的第三部分,马克思恩格斯用了大量的篇幅总结当时存在着的各种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潮,如反动的社会主义(封建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德国的或“真正的”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以及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些思潮,虽然冠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名称,但实质上却并不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只有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才能成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科学理论武器。
“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正是因为共产党由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他们充分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并能科学把握无产阶级运动的进程和必然趋势。同时,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领导者,它具有革命的先进性,除了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外,它丝毫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无产阶级中最有觉悟的部分,他们始终站在工人运动的前列,认清社会发展的趋势,准确把握革命形势,从而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具有的先进性,能够感召、吸引和团结广大工人群众,使之形成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取得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胜利。
3. 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总量
生产力本来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探讨国民经济财富增长的原因时,触及生产力这一问题,比如斯密、萨伊、李斯特和舒尔茨等都在经济学的意义上提出并发展了生产力的概念,马克思在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的双重视阈中重新改造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生产力概念。随着唯物史观的确立,马克思逐渐形成了对生产力的科学认识,生产力的概念被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体系之中,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力量,不是什么神秘的、精神的东西。社会生产力是人们通过劳动改造自然,并使之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实际能力,在这一过程中人的需要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生产力是由客观的物质要素构成的,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中形成的物质力量。它体现了人类与自然的能动关系,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生产力对于整个人类历史来说,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是人与自然双向运动的过程,也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即“自然的人化”的过程。
另一方面,生产力具有社会历史性。它是一种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力并不是个人劳动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的劳动能力通过一定的社会结合方式,比如协作、分工等中间环节而形成的集体力、社会力。“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成倍增长的生产力。”
生产力具有历史性。它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既得的物质力量,每一代人总是面对既定的现存的生产力,而不能随意自由地选择。生产力既是前人实践活动的客观结果,又是人们当前进行社会生产实践活动的物质基础。因此,人们只有从现实的生产力出发,才能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此外,人的需要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人类面临的永恒的矛盾,这一矛盾不仅是客观的,而且还具有历史性。由于人的需要随着生产的发展在不断增长和扩大,随着人的需要的变化和劳动的发展,生产力具有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力,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
马克思恩格斯已经认识到,资本主义时代虽然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但是,这种由资本主义工业所创造的物质力量,“将炸毁资产者用以把它们同人分开并因此把它们从一种真正的社会联系变为(歪曲为)社会桎梏的那种锁链”。而建立在发达生产力基础上的共产主义将“消除人类不得不作为奴隶来发展自己能力的那种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
由此可见,与以往理论家们从单纯的哲学思辨中引申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生产力和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一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的崭新社会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力仅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发财致富的手段,而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因不掌握生产资料,沦为被剥削、被奴役的对象。社会化的生产力要求有社会化的占有形式与之相适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必然要突破其资本主义私人占有的形式,成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积极力量。
因此,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主题,无产阶级并不是要否定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生产力,而是为更好地促进生产力发展创造条件。《宣言》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以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在后来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促进社会化生产的发展是未来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未来社会进行制度建设的依据。可见,促进并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创造更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物质生产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
4. 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但是生产力并不是凭空产生和发展的,其产生和发展需要有一定的生产关系条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是研究社会生产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积极表现,他们只看到资本主义制度促进生产力的一面,看不到其限制、禁锢生产力发展的一面。他们只看到生产力是增长财富的手段,能给资产阶级带来物质利益,却看不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会变成生产力的桎梏,并由此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运动中指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即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已经限制并阻碍了社会化生产的发展,由此,也指出了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建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与社会化生产相匹配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无产者只有废除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废除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因此,“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里,共产主义所要废除的并不是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意味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废除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关系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建立的前提,这不同于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停留于观念上实现“人的解放”,不同于以蒲鲁东为代表的改良主义者停留于争取法律权利的斗争,也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者停留于小范围内公有形式的生产、分配等。
必须正确理解、科学地看待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的主张。资产阶级私有制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其消灭也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指出:“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今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此外,应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中把握消灭私有制的主张。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与之相适应,生产关系也必然要适应这一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现实,即消灭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实行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国家曾忽略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片面追求生产关系的纯而又纯,结果给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如苏共领导人赫鲁晓夫曾不顾社会发展阶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认为“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在所有制问题上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结果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受阻;到了戈尔巴乔夫时期,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他否定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全面改革所有制关系,其实质是将苏联经济引向全盘私有化。这说明了没有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则的改革注定失败。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中综合把握这一原则。
5. 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总结了无产阶级运动与其他运动的区别,即“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这就指出了无产阶级运动的显著特性和本质要求,也成为指导和引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基本原则。
首先,无产阶级运动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宣言》指出,过去的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用新的私有制形式取代旧的私有制形式,同时建立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经济利益。而无产阶级处在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底层,其本身就是被压迫、受剥削的阶级,它们代表底层人民,它们的阶级地位决定了它们只有消灭一切形式的私有制及其相关的制度和观念,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彻底释放。“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
“共产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那么,无产阶级怎样才能实现自身的解放呢?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世界”才能解放自己本身。“完成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在《宣言》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在1885年恩格斯撰写的《关于共产主义同盟的历史》中,再次强调了这一观点,即“现代被压迫阶级即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摆脱阶级划分,从而摆脱阶级斗争,就不能争得自身的解放”。因此,无产阶级的解放与整个社会的解放是一致的,无产阶级运动代表着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其次,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运动之所以是绝大多数人的运动,就在于无产阶级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以往的一切革命运动都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利益服务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的革命运动,使得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资产阶级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和政治上的权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法律、道德、宗教等都是资产阶级偏见,隐藏在这些偏见后面的全部是资产阶级利益。在这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这种“过去决定现在”的社会里,工人沦为雇佣劳动者,工人所挣得的工资仅能“勉强维持生命”的最低需要。
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无法保障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独立和个性只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共产主义运动消灭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方式,就是剥夺了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这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这里所改变的只是财产的社会性质。它将失掉它的阶级性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社会生产活动成为改善人民生活、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手段。
二、以科学的方法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以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存在误解。如有的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持怀疑态度,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只是一种主观假设,并不是真正的科学。持这种观点的人其实并没有从方法论上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新世界观的说明,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是科学的,其原因在于它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有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作支撑,并有充分的实践依据。正如列宁强调的:“马克思没有丝毫的空想主义,就是说,他没有虚构和幻想‘新’社会。相反,他把从旧社会诞生新社会的过程、从前者进到后者的过渡形式,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来研究。他以无产阶级群众运动的实际经验为依据,竭力从这个经验中取得实际教训。”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中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加以提炼和升华,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性的集中体现。《宣言》不仅蕴含着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容,而且还包含着认识和对待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正确方法。尤其是《宣言》的七篇序言,包含着丰富的方法论意涵,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指导。
1.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绝不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某些“条条框框”,我们绝不能教条式地理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它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准则,为共产主义运动提供理论指导和方法指引。因此,我们要把它当作行动的指南。这是对待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应坚持的一个基本方法。
作为行动的指南,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揭示了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准则。比如,社会主义建设应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不动摇;无产阶级政党要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当前运动中代表着运动的未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使其发展成果成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同时,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用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来改造旧文化,培养具有共产主义理想的一代新人。
作为行动的指南,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蕴含着认识和对待社会主义的科学方法,比如在认识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要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要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坚持用历史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来看问题,等等。总之,我们既要掌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各种论点,更要理解其中蕴含的思考问题的方法,用这一方法去分析实践中社会主义建设遇到的各种问题。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这是我们对待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应始终坚持的基本方法。
同时,还需要强调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教条,更不是僵化的公式。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指出的:“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符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是对事物的唯一唯物主义的观点。”列宁也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α)历史地,(β)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并不是固守僵化的教条,而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各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探索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每个国家的实现形式。
2.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丰富发展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谈到的:“不管最近25年来的情况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个《宣言》中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某些地方本来可以作一些修改。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是抽象的概念的集合体,而是对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它来自实践,也必将发展于实践。因此,决不能将其简单机械地照搬。我们要根据实践和时代的发展,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这一点马克思恩格斯为我们作出了表率。他们向来是彻底的发展论者。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认识,他们从来都不是机械、僵化、一劳永逸地加以对待,更没有将获得的认识凝固化,将其视为定论来裁剪历史,而始终是开放地面向实践的,随着实践的发展,新材料的发现,不断充实完善甚至纠正已有的认识。例如,他们根据巴黎公社的实际经验,进一步修正了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认识,明确提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认识,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认识。他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发展史的角度总结概括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涵,同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进一步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提出“五个必由之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六个必须坚持”等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实践过程”。因此,我们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要把经过社会主义实践检验是正确的内容加以概括,进而丰富与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3. 要从整体上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精神实质
在认识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时,我们应坚持整体性思维。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深入认识其中的每一条原则的基本含义,还要从整体上认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内部的不同层次结构和逻辑联系,把握其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只有将其中的各个部分和方面进行系统综合的考虑,才能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
从整体性、系统性视角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包含一个核心原则和若干基本原则组成的立体结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处于最高层次的内容,对其他原则具有统领和指导作用。为了达到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在经济领域,我们坚持的基本原则是解放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坚持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原则;在政治领域,我们坚持人民民主的基本原则;在社会领域,我们坚持实现社会公正的原则;在文化领域,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基本原则;在生态领域,我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在党的建设领域,我们坚持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原则,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同时,在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时候,还要注重系统性、全面性和整体性,不能孤立地运用其中每一项原则,而始终要从整体上思考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当代价值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遵循,也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因此,无论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看,还是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来看,这一概念的提出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首先,从理论上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重在强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不可移易、不能丢的核心要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凝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实践化表达,使其成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突出的是实践性,因此,它对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实践的指导作用更强。
当下,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应集中力量,加大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理论内涵的研究,通过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总结,争取在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理论内涵的认识形成共识,这对于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于指导21世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价值。
其次,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本遵循。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属性。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因此,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属性决定了它必须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事实上,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过程,也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指导,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发展。这些都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的应用。
同时,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既遵循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一般要求,又体现中国特色、中国实际,创造性地运用并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如,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中,我们进一步提炼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一崭新概念,并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几个方面对其内涵进行概括。这既是对中国式现代化探索历程的理论总结,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创造性发展。
再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发展提供思想理论指导。它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进行高度总结和科学抽象,它所蕴含的理论逻辑对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各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的新发展又进一步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论认识。
最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概念为世界上信仰共产主义的进步人士搭建了交流沟通的平台。当今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重大课题:一是已经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如何尽快实现现代化的问题,二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如何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问题,三是原苏联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力量如何凝聚的问题,四是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如何顺利发展的问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指出了社会主义运动应遵循的一般规律,并且,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剔除掉了以往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错误观念,以全新的视野把握住了科学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基本遵循。如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概念,为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国家间交流思想、启迪智慧提供了统一的话语概念,让那些致力于从事共产主义事业的进步人士,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基本理论的指引下,平等交流、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协同发展,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现、促进人类更美好的未来的实现提供新的思想指引,有力推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发展。
共产主义是世界无产阶级运动蓬勃发展的精神指引,这一信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从一般意义上指出了社会主义运动发展中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社会主义科学性的集中体现,不仅具有价值理念上的崇高性,还具有实践中的指导性。因此,在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坚持以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顺利开展,这对于巩固壮大社会主义力量、促进科学社会主义的大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的:“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我们坚信,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共产主义不是对遥远世界的幻想,而是现实世界不断趋近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江流:《社会主义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
[2] 孙代尧、薛汉伟:《与时俱进的科学社会主义》,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
[3] 韩蒙:《马克思思想变迁的社会主义线索》,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
[4] 秦宣:《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重读〈共产党宣言〉》,《教学与研究》2008年第3期。
[5] 李逢铃:《思想史语境中的〈共产党宣言〉——兼论〈共产党宣言〉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东南学术》2018年第5期。
[6] 吴学琴:《〈共产党宣言〉的马克思主义党建思想探赜》,《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1年第9期。
[7] 刘同舫:《“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命题的前提反思》,《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3年第10期。
[8] 石镇平:《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5期。
[9] 蒲国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首次系统阐发——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暨〈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2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科学社会主义研究室主任;来源:昆仑策网【授权】,转编自“马克思主义研究”,原刊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