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评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胜诉:军魂不可辱!
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起诉《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中侵犯他们父辈名誉权一案,今天已经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法官宣布原告胜诉,判令被告洪振快赔礼道歉。
对洪振快而言,这是他继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原《国企》杂志社研究部主任郭松民、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败诉之后,遭遇的第二次失败;对狼牙山五壮士后人、对所有愿意挺身而出维护革命英烈荣誉的爱国公民来说,则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法庭战场上所获得第二次胜利!
法庭的胜利狙击了一个蓄意已久的阴谋
这次胜利来之不易,这次胜利被期待已久,这次胜利意义重大!
胜利,首先是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的胜利。这次判决,无论是从程序还是从实体的角度看,都完全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严格遵循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与最苛刻的挑剔;
这场胜利,维护了人民英雄的光荣,也维护了人民军队的光荣历史。如果说,第一次胜利,证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不保护任何势力、任何个人肆意诋毁人民英雄的自由的话,那么刚刚赢得的第二次胜利,则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朗朗晴空下,无论何人,只要胆敢侮辱人民英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付出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场胜利,也狙击了一个蓄意已久的阴谋。这个阴谋就是:既然现在还不能通过正面进攻的方式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和国体,那么就绕到历史的“后山小道”吧,岂不闻龚自珍说过“欲亡其国先亡其史”?只要从他们党和军队的著名英雄模范及领袖入手,以契而不舍的精神一点点解构他们的历史,把他们的伟大都说成是渺小,光荣都说成是耻辱,正确都说成是错误,总之,只要把他们从一个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集团描绘成一个有前科的犯罪集团,他们怎么还有继续执政的正当性呢?
当然,说是阴谋,其实已经骗不了任何人,翻翻这些人的刊物,浏览一下他们的网站和自媒体,哪怕是对政治最不敏感的人,也会明白他们想要干什么!
葛长生、宋福保两位英烈后人的胜诉,使这个长期以来一直运转顺利的阴谋遭遇了一次重大挫折。历史虚无主义势力和反军分子向天空吐唾沫,结果所有的耻辱都落回到他们的脸上,并形成了这样几个大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最后,这场胜利为乘胜追击,彻底驱逐历史虚无主义建立了一个有利的出发阵地。法院的判决,就直接的法律效果而言,是维护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但就其政治本质而言,则是维护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革命建国,共和国的合法性与正义性,是建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合法性和与正义性的基础之上的。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虽然这四部宪法起草时的时代背景有很大不同,但都对新民主主义革命做了完全肯定的评价,原因正在于此。
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也是壮士
有了这次胜诉,嚣张一时历史虚无主义势力和反军势力,将被迫转入防御态势。拿起法律和舆论的武器,乘胜追击,是一切爱国拥军力量现在要做的事。
我们要努力推动《革命英烈荣誉保护法》尽快进入立法程序,用法律的手段为英烈们筑起一道不受诽谤的铁壁铜墙。
我们还希望,更多的烈士后人能够像葛长生、宋福保那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已经牺牲的先辈的荣誉。面对侮辱与诽谤,葛、宋二人不是选择明哲保身,不故作大度,而出于对亲人的感情、对英烈的责任、对党、国家和人民军队高度责任感,拍案而起,挺身而出,勇敢的走上自己并不熟悉的法律战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们无愧是英烈的后代,他们像自己的先辈狼牙山五壮士一样,也是顶天立地的英雄!
撼山易,撼解放军难
忽报人间曾伏虎,泪飞顿作倾盆雨!
胜利的光荣属于谁?毫无疑问,光荣应该属于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在内“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判决表明,他们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试图踩着他们的遗骸打开颜色革命大门的图谋是完全不可能得逞的。
诚如本案的主审法官在宣判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的那样,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形象已经“成为人民军队誓死捍卫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的军魂来源之一”——军魂不可辱,辱军魂者,必碰得头破血流。
胜利的光荣应该属于人民军队!判决再次证明了一个铁一般的真理:撼山易,撼解放军难!
最后,胜利的光荣应该属于广大爱国拥军力量,属于成千上万的红色网友,属于全体中国人民!他们是真正有权做出终审判决的陪审团,这次他们裁定:把历史虚无主义钉上历史的耻辱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