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上落马的女副部,被判14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任华受贿案,今日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任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任华曾被视为“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典型”。她不仅违规放贷获利,还接受高档美容等奢靡消费安排。
法院经审理查明,任华受贿4715万余元,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被依法从轻处罚。
任华出庭
公开资料显示,任华出生于1964年3月,山东烟台人,从新疆大学中文系毕业后便留疆工作。她早年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工作,2006年6月调任乌鲁木齐市委常委。
在乌市工作7年后,任华升任文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并于2018年1月晋升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2020年6月1日,任华被官宣落马,同年11月底被双开。通报显示,其除了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放贷并获取大额回报,还接受高档美容等奢靡消费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自发成立的校友会。
2021年7月,任华在苏州中院受审。根据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到乌鲁木齐的第二年便开始利用职务便利搞贪腐。
值得一提的是,任华曾被中纪委列为“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典型”。2021年3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提到,2020年“查处李谦、任华等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典型”。
任华到底贪了多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任华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公司经营、银行贷款、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15万余元。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任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任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任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