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这个反贪局的检察官堪比“侯亮平” 曾与薄熙来交锋

2017-05-02
作者:记者 来源:济南日报

  这是一个低调神秘的群体,却因一部热播剧成为大众热议的焦点。是的,热播剧就是《人民的名义》,这个低调神秘的群体,正是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的检察官们。

  他们交锋过的贪腐官员,可以列出一长串名单,其中不乏薄熙来、苏荣等“大老虎”的名字。采访完毕,他们坚持不肯在文中署下真实姓名的那一刻,记者决定,就叫他们“侯亮平”。

现实办案比电视剧还刺激

  检察官讯问嫌疑人

现实办案比电视剧还刺激

  同录中心留存每一个审讯环节的证据。(图片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历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交锋 “感情牌”撬开国企一把手之口

  如何让嫌疑人开口,是个技术活。

  时间是大年三十。坐在检察官面前的,是在山东家喻户晓的某国企一把手。

  此前,专案组已经奔赴十余省市,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那位曾经的“风云人物”却始终咬紧牙关,案件进展一度胶着。

  “此时此刻,你知道你的家人也在想你吗?”检察官的一句“闲聊”,让对方的表情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这一切没有逃过检察官的眼睛,他们趁热打铁:“你出身寒微,从一个普通员工做起,将厂子由小带大,它也算是你的另一个‘孩子’。如今这‘孩子’面临分崩离析,你的心痛吗?”

  这张关键时刻打出的“感情牌”,成了压倒“风云人物”的最后一根稻草。对方心头牢固的壁垒终于轰然倒塌,大段大段的供述吐露出来,一桩牵涉几百人的大案有了突破口。

  1221人,这是2012年以来,济南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数字背后,既有“芝麻官”,也有“副国级”。5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查大案850件,厅级以上10人。立查了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商河县委原副书记张军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济南某地的一名股级干部,职务不大,贪污金额却达到200多万元,还购置了一辆皮卡专门用来遛狗。刚被带进检察院,他翻来覆去就是三句话:“我没有问题”“是证人诬陷”“你们证据不对”,车轱辘话说了10个多小时。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留给检察官的时间不多了。怎么办?眼光敏锐的“侯亮平”盯上了嫌疑人手腕上的那块万宝龙表。

  “表从哪买的?”“网购。”“那你说说网购的流程。”嫌疑人支支吾吾说不出,又改口说是从商城买的。“多少钱?”“打完折十几万元吧。”

  检察官立刻询问了商城人员,得知这个型号的手表售价为23万余元,并且从来不打折。嫌疑人肯定说了假话。后来,检察官从嫌疑人家里搜出了一张以他人名义开具的停车位收据,又根据该停车位找出了对应的一套房子。经查,房主是已经查证的一名行贿人,他将房子送给嫌疑人用来会情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这位“小官大贪”终于供认不讳。

  与贪官交锋是场“持久战”,拼心理、拼韧劲,与自身审讯能力、知识储备、取证证据等因素密不可分。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与敏锐度,“侯亮平”们总能从一些不起眼的细节中找到突破口。取证 从“无缝天衣”中找出一丝破绽

  这是一起发生在多年前山东某地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

  类似电视剧中“大风厂风波”,该案涉及企业改制、国有资产转移。此前,相关部门成立的专案组已经调查了一年半之久,然而,所有的证据从民事角度看,完全合理合法。就是当时也有争议:这是贪污案件吗?

  嫌疑人贪的,是差价。在这起错综复杂的案件中,嫌疑人通过操控多家公司“连环套”的手段,低价评估、反复流拍,将价值1.1亿元的国有资产以3000万元的低价变卖,转为个人资产。这属于绝对的高智商犯罪。

  在仅有的一个半月重新取证时间内,“侯亮平”们将现有的证据链推翻从头来,试图从刑事角度找到对方贪污的主观故意性。他们成功了。对方花高价请来的大律师也束手无策,最终,按之前证据最高只能判7年的4名嫌疑人,一人死缓、两人无期、一人有期徒刑15年。

  此案最重大的意义,还在于挽回了大量国有资产,并成为全国典型案例,为此后类案的侦查、判决起到范例作用。“任何一种行为发生后,都会留下一丝痕迹,我们就是寻找那丝痕迹的人。”检察官说。

  “其实,每个案子都很难,尤其开头几天没有找到突破口时。”“侯亮平”们孜孜以求的正是打破“僵局”的那把钥匙。有的时候,即使“零口供”,只要能搜集到完整的证据链,照样可将贪官拿下。在一起案件中,几名嫌疑人瓜分了1000多万元贿赂款,面对检察官从头至尾缄口不言。检察官从银行捆钱的一张小纸条入手,找到了涉案银行,随即搜集到涉案账目、分赃时间等一整套证据,问题迎刃而解。潜伏 换了便装就能沉入人海

  在剧中,一群检察官穿着笔挺的制服出警,在高速路上开着警车拦车传唤,很是威风……“现实中,那是不可能的。”“侯亮平”摆摆手,笑了。

  “侯亮平”说,业内有一句话:穿上制服精神抖擞,换了便装就能沉入人海——这才是一名合格的反贪干警。事实上,与嫌疑人接触,已经是进展到中后期了,先期要做大量的工作。首先是线索处理阶段,对收集的线索登记、评估、分流,确定能不能查、谁来查办,然后进行初查,确定是否立案,进入侦查程序。“侯亮平”们要进行大量的秘密侦查工作,踩点、摸排、调查、固定证据……有时,他们也会便装出行,转换各种身份。有一次,他们为了第二天的行动“踩点”,打扮成运货工人出入一家高档小区,因为装扮太过于真实,被保安拦下强调了半天“纪律”,不得已拿出了工作证……

  干这一行,他们把加班称为正常上班,白天取证、晚上突破,几天几夜不回家挺正常。办案区里摆着高低床,累了将就眯一会儿;办公室里每个人都放着一个装有日常用品的包,拎起来就能随时出差出任务。

  有一次,他们去中缅边境蹲守一个隐姓埋名潜逃的贪官,七八个大小伙子白天在外面蹲点守候,晚上就窝在狭小的旅馆房间里吃带来的泡面——因为怕口音暴露外乡人的身份,连吃的都不敢买。就这样蹲守一个多星期后,他们终于获得了贪官的动向:某日某时,此人在某地与当地一群地痞吃饭。

  一场周密的行动开始了:将车辆提前发动好停在饭店门前,几个小伙子若无其事地走到那人背后,趁其不备突然喊了对方的真名。对方条件反射应了一声,立刻被一拥而上的干警严密挟住,一眨眼的工夫就塞进车里带走了。“真实的办案过程刺激程度不逊于电视,甚至更加精彩。”检察官说。

“侯亮平”眼中的贪官百态

  在“侯亮平”看来,电视剧中很多的情节,其实源自生活中的真实案例。

  《人民的名义》中第一个被揪出的贪官赵德汉,家中陈设朴素,吃的是炸酱面,出行用自行车,每个月仅给乡下母亲300元钱补贴,种种迹象看似真是个清官。可实际上呢,在他的别墅里搜出大把大把的钱,冰箱、衣柜、床上都整整齐齐铺满人民币。

  真实的“侯亮平”们也遇到过这样的人。在搜查一名厅级干部的家时,他们一无所获。经过审讯,家属交代是把“东西”放到了农村亲戚家。现场让身经百战的老检察官也印象深刻:金银财宝、首饰、象牙被装进了泡沫塑料盒,深埋到厕所的地下,上面堆满煤块。冬天地面上了冻,他们连续挖了几个晚上,才把东西全部刨出来。再次审讯,对方又交代还有收到的购物卡,检察官第二次赶去,在烧炕的灶台下,将铺好的砖头一个个撬开,才发现埋在炕底共计30多万元的购物卡。“全部都没有用过,收到的钱,他不敢花,也不敢存银行。”检察官说。

  某地一名原县委书记涉案1000多万元,自己预感到“不妙”,想尽方法转移钱财,将赃款装了好几个手提箱,试图转移到其他地方。最后情急之下,竟然将整箱的钱扔进了河里。

  贪官们“消化”赃款的方式多种多样,“笨”一点的,就放在家里、办公室里,“精明”的会换成有价值的字画、玉器、古玩,或者写在别人的名下。然而无论怎样掩饰,最终依然被“侯亮平”们一一查获。

神秘的B1层

  押送的车辆直接开进这里,对坐在里面的一些人来说,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与自由作别——而这,正是他们很多年前那次“伸手”导致的必然结局。

  尽管已是晚春时节,走进市检察院B1层,大家还是忍不住裹紧了衣服,周围的气温仿佛下降了几摄氏度。这里是办案工作区。

  走过一道安检门,四周所有的房门、墙壁都垫着一层厚厚的防火软包装,既防止嫌疑人畏罪自杀,又起到吸音的作用,各办案区之间不受影响。

  同录中心,连接着全市每一个基层检察院,嫌疑人走进讯问室那一刻便开始运转,同步录音录像,留存每一个审讯环节的证据。

  指挥中心,可以同步观看讯问室中的场景,高清大屏幕不放过嫌疑人每一个细微表情,并通过内部网络连接到最高检。

  询问室,检察官询问证人的地方。陈设很简单,一张桌子,三把椅子,这里是一个“平等”的对话场景。

  讯问室,检察官与嫌疑人对话的地方。较之询问室多了两张法警坐椅,嫌疑人的坐椅是一张带锁的专用椅,而检察官的坐席高度要略高于嫌疑人。

  待诊室,能够进行各种应急诊疗,方便嫌疑人得到及时救治。

那些年,“侯亮平”交锋过的贪官们

●济南商贸学校原校长庚强斌受贿案

  2013年12月10日,庚强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6年至2013年,庚强斌在担任山东省商贸学校(后更名为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负责该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市中区林祥南街等处,收受王某新等16人现金及购物卡价值共计22.5万元,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案发后,庚强斌亲属主动退赔赃款22.5万元。

  检察官评析:庚强斌作为学校“一把手”,可谓大权独揽,加上其作风强悍,学校大小事务都由其一人拍板,所谓的内部监督便无从谈起。此案可以说是万千教育腐败乱象的一个缩影,背后折射出的不仅是教育从业者自我人格的蜕变和理想信念的丧失,更是对职业底线的漠视和对党纪国法的罔顾。

●济南市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朱永强受贿案

  2014年12月30日,朱永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7年9月至2014年2月,朱永强在担任高新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商务局局长、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主持本单位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或索要多家企业单位和个人给予的现金、股份、手表等财物合计982331.8元,为他人谋取在高新区管委会征地、申请扶持资金等方面的利益。

  检察官评析:朱永强的落马纵然有制度失范、监管缺失的原因,但究其根源,在于自我信念丧失、心理失衡及私欲膨胀。朱永强上任之初也曾励精图治,掷下豪言壮语,立誓招商引资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然而,看到有了一些业绩,却一直不被提拔,让他心理落差很大,逐渐心灰意冷,转而寻求私利。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对权力、对法纪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不越界越轨。

●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明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2015年5月14日,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赵明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进行宣判,赵明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检察官评析:长期担任一把手的赵明奎,养成了大权独揽、唯我独尊的性格,让权力的行使偏离了正确轨道,不是用来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而是用在了为他人安排工作、晋升职务上,用在了转移、侵吞国有资产上,用在了为个人谋取私利上。放松对自己的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权力观、利益观逐渐发生扭曲错位,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正是赵明奎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根子。

●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原主任侯建军受贿案

  2015年3月10日,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主任侯建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2011年至2014年,侯建军在担任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副主任、主任兼党校新校区基建办主任期间,利用负责新校区基建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济南鸿腾实业公司岳某洪、山东富达装饰工程公司经理姜某、济南第一建筑公司徐某魁等多人给予的现金、购物卡、银行卡等财物,共计184.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及替朋友归还欠款等。

  检察官评析:侯建军利用党校新建工程大肆受贿,不仅背离了一名党员干部的誓言,更是玷污了党的形象。此案再次提醒人们,无论什么单位、无论何处,都必须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制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原标题:现实办案比电视剧还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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