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大冤判!利益集团修改法规,将中医推向深渊……
医疗领域斗争异常残酷,在文章《孙继石被“非法行医罪”刑拘!一声叹息!民间中医太难了!》里面,详细讲述了抗疫英雄被迫害的事实。
金域医学“放毒”事件至今没有动静,却对民间中医如此凶狠,是谁对民间中医如此仇恨?如此不共戴天?
难道葛又文的清肺排毒汤救错了人?
抗疫英雄在疫情还在蔓延之时,就要兔死狗烹,这是要在中华大地不断上演农夫与蛇吗?!
对民间中医下狠手不是个例,而是具有普遍性,我们再回看曾经一个非常出名的,名叫倪海清的民间中医被迫害的大冤案!
倪海清案的出名,是因为西方医药集团和无良媒体合力,制造了震撼中医界和新闻界的判罚。一个救了几百个晚期癌症病人的,无行医资格证的中药郎中。被以卖没有批号的自制中药,判坐牢十年,从重量刑。
为什么从重?因为,他用没有批号的中药救了非常多的人,影响了西药利益集团的生意。
倪海清不仅被抓,还被查封所有药物。因为西方医药集团可以通过此从严从重的案件,杀鸡给猴看,打击、重创全国民间中医的“舍己为人、救死扶伤”之仁心。
于是,有一些得不到药物治疗的重症病人死了。西药利益集团、媒体联合作战,以查处假药为名,搞成倪海清案,实际是扔向中医学界的一枚核弹,目的是消灭整个中医学界。因为,按此案对所谓无批号的中药就是”假“药的定义,连累了所有的民间中医。
因为,按倪海清案的定义,中医历经千年的单方、经方、验方,只要制成药丸、只要没有批号,就是假药。谁用它,谁就是卖假药,谁就得坐牢十年。
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以卖“假”药的名义被抓判刑,只要充当检举方的西药利益集团们觉得有需要。这是要挖掉中医的根啊!
一、病、药、医,哪个不是真的?
人们去医院求医,是为了治好病。于是医生给你开了检查单。你拿着单子去给仪器检查后,拿单子回来,医生看单子开药方叫你去买药。这里有个奇怪的现象:看病不是医生看的,而是仪器看的。药却是这个不会看病的医生开给你的。如果你问医生:“我的病给你治疗,需要多少时间会好?”
医生却告诉你:“这个病是治不好的,你必须一辈子吃药。”这时候,为什么就没有人会想:这是个不会看病的医生!如果没有仪器,他该怎么办?这医生,不会看病,是怎么做医生的?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不是为看病,而只是为卖药。
既然,你求医是为治好病,而医生不会看病却会给开药方,给了药,还说这病治不好,必须长期吃药,要吃到死。这话,就没有人想。你求医治病是想治好病,而医生却明白告诉你:此病治不好!
那么,为什么你会在这里求医呢?推敲起来不是让人笑痛肚皮吗?此现象,有这么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1、这个病不是病,所以治不好;
2、这个药不是治好病的药,所以治不好;
3、这个医生不是医生,所以治不好。
问题很绕口,但是深究之下,只要想明白了,细思恐极。
三者必居其一;或三者必有其二;或三者皆有。
这病如果是病,求医是为了治好病。病人不知道自己生什么病,才听医生的话花钱买单去检查。检查单上告诉你得的是什么病,医生却告诉你此病治不好。
实际是检查使你花了钱,却没有达到目的。因为,得病去检查的目的,不是为知道是什么病,而是为治好病。检查的结果能说得出是什么病,却是治不好的病,那就失去了检查的意义。
很多失去检查意义之事,在医院里无不到处都是,于是,有些人就开始深入思考了。有本书叫《疾病发明者》,是说制药公司雇了医学家去发明病的名称,然后就给它们制订病的标准,继而通过医保把药卖给病人……原来,这些标准统统都在糊人。
比如:
1990年德国规定的高血压标准是160-100mmHg,
但到1994年,德国的对抗高血压联盟却宣布改为140-90mmHg。
然而,到了2017年,包括美国心脏协会在内的11个协会提出了新的高血压诊断标准,即如果收缩压大于或等于13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或等于80mmHg,则被视为高血压;
标准越来越低!
则越来越多的人,都被纳入“高血压”的范畴!
这些组织是西方医药集团共同成立的利益团体。
既然高血压的标准,可以随卖药的利益团体的需要而修改,此病怎么能算个病呢?
既然不是病,医生当然就治不好,病人才需长期吃药。如果此药相当于粮食,长期吃能补充能量,那也未为不可。但是,它却没有我们所想的那么简单。所谓“逢药三分毒”,西药的肝肾毒性极大,长期吃是会吃出病来的。
这种病,叫做“并发症”,是药物长期使用造成的结果。因此,可以说医生在卖药,也同时把戏“并发症”一起卖掉。在医院里死亡的病人,大多数死于并发症。所以,我们就得小心,不能见医生开药就去买来吃,这种用药吃出来的病,要比医生所说的病厉害多了。
假病、假药、假医生,三者之中必有一假;或有二假;或三者全是假。
二、关键法规为什么被可疑的删除了?
我们知道,药物是治病的,它的真假本来就是以能不能治好病为标准的;
但是,在此案里,却被认为是以有没有批准为标准了。
倪海清,用的古方、验方、经方没有批号,就是所谓的“假药”,即使治愈了几百例晚期癌症病人,也没有用。
他的药被判为“假”药,要坐牢10年。
而有批号的“真”药治死病人累累者,天天拿奖金,拿回扣,生活很富裕。
在此案中,不以治病的好坏结果做真假判别,而以有无批号,来作真假的判别标准,真是奇了,怪了!
想不到古代有糊涂官判糊涂案,在现在,竟然更是糊涂到荒谬和魔幻!
按这个标准,笔者查遍天下所有药物,古今中外,竟然没有一种是真的。
所有中药,都是没有经过批准的,就都在用了;
单方秘方,有哪一种是经过批准而后用的?
所有我国的老中医,无不都有一些个人秘方,自制一些没有政府批准的药物,因此,按此案所识,皆得坐牢不误。
说句令人心寒的话:
所有不愿坐牢的老中医,千万不要搞什么个人的单方秘方。
一定要以此判决为鉴,从此之后,不要再动治病救人念头,否则,便有坐牢的危险了。
所以,一种行为,没有证据证明有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反,却有证据证明它可能有益于社会。这种行为是否应应该在量刑的时候,从轻处罚?
药品的定义是什么?防治疾病、病虫害等的物品。
到底是一种药品的一纸批文重要,还是药品防治疾病的实际疗效更重要?
医生的定义是什么?研学习医学科学技术,挽救生命以治病为业的人。
到底是一位医生的医术疗效重要,还是医生的一纸证件重要?
到底哪个才是我们行医济世的初心?
值得我们深思。
有普通常识的人都知道,然而,这所谓的医药相关的法条却不知道。
倪海清的秘方,已经治好几百个晚期癌症病人,对社会来说,也相当于救了几百条人命,其功劳可谓大矣,却被判刑10年。
这一点,似乎有法可依。
据说,乃是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之规定。
但此法原规定的“对生产销售假药罪”,
本来判别真假的条件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现在被删除了。
而改为“药品管理制度”了。
这改动虽然可给该案判罚做依据,但让人生疑。
因为,这个改动,把结果改成行为,本身就不合法。
所以说,某些人若不是获得大利益的,是不会下此狠手的。可见我们的相关修改,已经有了西方医药集团的影响力。
倪先生的研究不仅没有死人事件发生,相反活人无数,给社会带来了正面影响,凭什么认为需要判刑?
三、倪海清大冤案,将彻底地毁灭中医
我国法条正在建设阶段,不完善之处必然存在,这才需要修正。修正,说明法条的不完善性与它的动态性,不能死板套用,尤其是有关医疗、医药的问题。
中医中药与西医西药是两个不同的体系。既然是并重,就得分别考虑,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而不能套用西医西药的方法和条例。
现在这个修正条例,不仅没有并重,而实际是用来消灭中医的。中医中药的单方秘方,都基于生命的特异性原理,是因人而异的;中医中药,因辨证论治,能关照个体生命的特异性。
生命不仅有有其特异性,而且是动态的,因此,方药必须可以随时变化,随证变化,就不可能造成“足以严重危害健康”的现象。这就使得想毁灭中医的西方利益集团无计可施了。
我想,这才是“足以严重危害健康”被删除的原因。而“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这说法,目的很明显,就是可用它来彻底扳倒中医,毁掉中医。
现在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删除,而改为“药品管理制度”。
是不是说明,已经被国际西药集团影响,朝着消灭中医学的方向走了呢?
曾经有一篇文章,叫《天下无癌论》,现代靠癌症发财者全国不是少数,尽管如此利益悠关,却无人敢出面驳斥。
当然,这些因别人生癌症而他们发了财,不是他们拥有治癌的本事,而是靠推销手术、化疗、放疗这三把杀人刀获得病人的财产使自己发财的。
其推销手段,无不都是恐吓和欺骗,。美国有个加州大学的琼斯教授,用了十多年时间,研究了很多癌症病的治疗结果,得到了一个结论:“拒绝化疗和放疗的癌症病人,包括乳腺癌患者,实际上存活的时间比接受治疗者多了4倍。”(《癌症不是病》中南传媒出版集团、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
当然,倪海清不是天上来的神仙,他所谓的晚期癌症病人,只是西医学意义上的晚期,即被西医认为难以治愈或不治的患者,而不是真正晚期而必死无疑的患者。
他们之所以被倪海清治好,是因为患者的生命自组织能力未被所谓的癌症摧毁,而倪先生的药物有维护他们的生命自组织能力的作用,于是,这些人痊愈了,或有效地活下来了。
倪海清这么做,显然地是侵犯了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了。从法律上说,倪先生卖没有批号的中药,应该处以刑罚;从道德上说,倪先生救了无数病人的生命应该给予奖励。
倪先生被判刑是我们的悲哀,因为,我们被一个以杀人发财的西方医药利益集团操纵了。这也是我国中医学的悲哀,它面临被完全毁灭的危险!
四、毁灭中医,就是毁灭中华民族
其实,中医学不仅是医学,是一种济世救人的医学;而且是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中最为成熟、完整、完善、精粹的文化。什么叫文化?这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有许多不同的定义。
从某个方面来看,文化是前人留给后人的一种精神和物质的财富。物质财富是指我们现在所享有的一切物质;精神财富是指前人留给后人一切成功或失败的经验,存在着的历史的记录。
医学是人类构建社会的三个基础结构之一,所以它是社会存在的不可或缺的基础。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成熟、完整、完善而又精粹化。
中医医学之所以成熟、完整、完善、精粹,是因为它的实践方法能够针对个体的人,而不是把人当做一个群体。这也是是中医与会西医的区别。
把人当做统一的群体进行医疗,实际也就是把人当做动物一样,统一使用一种药物或治疗方法。禽流感被宣传起来,为了防止传染给人,养鸡场的鸡,养鸭场里的鸭,被统一宰杀,这就是做动物的命运。
现代医学把一种统一的病名施加于人的群体,进行统一的治疗,也等于把人当成了动物。
例如说癌症,医生把一群人都划为癌症病人,并告诉病人得了这病是会死的。然后,给手术、放化疗治死了,病人家属无话可说,是因为医学已经说明这病生起来就会死的,与治疗无关。
然而,根据上述琼斯教授的结论,既然不治疗者存活的希望比治疗者高4倍,那么,4/5的患者不是因患癌症而死亡的,而是因治疗的错误而死亡的。
这就值得我们反思了:假设一年中有200万癌症患者死亡,其中就有160万人因误治而死亡。这数字是如何惊人!这么多人为什么如飞蛾扑火,自觉自愿?
是因为社会舆论导向、科普教育、法条法规等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几百万人在一年中痛苦死亡。是人,当然生下来就是会死的。生命只不过是一段时间,时间过去了就要死的。但是,因手术、放化疗而死亡却是一种不正常的死亡,死者在痛苦中死亡的。
医生赚了钱不算,还让死者在痛苦中死亡,这是违背良心的行为。如果你没经过洗脑,你是不愿意做医生的。所以,美国医生的自杀率很高,是因为干久了,干多了,忍不下去了。有的则像门德尔松一样,良心觉醒,专门从事揭露现代医学的战斗了。
应该存活的却被治死了的癌症患者,当然都是因治疗的错误。治疗错误如此严重,这说明不是治疗的问题,而完全是医学的问题了。治疗是医学的实践行为,如今这种实践不仅不能救生病的人,而且会弄死人,为什么还会有人如此积极?
这说明不仅只是医学的问题,而是社会的问题了。这里的社会问题险情科学普及、医学教育和舆论导向等等之外,又涉及了法律的制订和修正,说明问题严重了。
西方利益集团之黑手,已经抓个中华文化的命根子了。如果中国人还轻易对待,我们的文化灭亡就不远了。中医学是开启中华文化宝库宝库的钥匙,但掌握它的命根,却是西方的医药利益集团!
中国人如不迅速觉醒,迅速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药物法》、《医师法》、《传染病法》等进行一次严格的审查,凡不利中医中药发展应用的,立即撤消;并迅速建立有利中医中药发展的《药物法》、《医师法》、《传染病法》等。
现代社会的这种形势,西方已由于他们的医学不成熟,靠着政医一体的体制和吸世界人民(包括本国人民)的健康维持生存。但是,西方这种政医一体的体制,已给西方世界带来了根本无法摆脱的医疗经济危机。
由于西方国家的权力体制不同,他们已逐渐把这种危机转嫁给我们了。这才是西方人民把输液看成与手术等同的恐怖,而我们却把输液用于任何疾病,超过了世界平均数的8倍的原因。我们民族正在用生命和健康填补着西方国家的经济漏洞。
我们的民族复兴梦,不仅要靠经济、武力跟西方血拼,做先进技术之梦;
更要以医学比拼,医道比拼,使我国民族迅速复兴。
中国只有发挥自己之所长,才能真正地实现民族复兴,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