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明:农村题材和农村问题


  以前我们经常听到农民作家、工人作家和战士作家这样的称谓,但近三十年来很少听到了。我记得刘醒龙写过一篇小说,题目就叫《农民作家》。最近几年出现了一批打工作家,通过文学表达自己的诉求,反映打工阶层的生活和命运,文学界把他们命名为“打工作家”,我有个老乡王十月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们这些人以前大多是农民或农民子弟,但现在的身份变了,社会上称之为农民工,是一个新的阶层。社会学家陆学艺把中国当代社会分为八个阶层,如中产阶层、知识分子、白领和富人阶层等等。至于工人农民,我们在媒体上经常看到的弱势群体,往往就是指这一阶层。人们常说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毛泽东在《延座讲话》里也说过“文艺首先是为工农兵服务的”。但这么多年来,曾经在新中国文学发展过程中备受关注的农民作家、工人作家差不多已经消失掉了。所以我刚听说要开办“农民作家培训班”时,的确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农民作家以及工人作家曾经作为一个写作群体存在,这恐怕是新中国历史上独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她甚或已经成为一种传统,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文化建构过程中,农民作家工人作家曾经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80年代以前,我们国家对工农兵作家是非常重视的,为什么这么重视呢?我觉得除了意识形态的需要,还跟新中国建立以后,波及全社会的文化普及运动有关,在农村年纪稍大的应该都记得,当时农村和工厂有各种各样的夜校、耕读小学、文化速成班等,那是中国农民和工人的文化素质得到巨大提升的一个时代;另外就是当时文化部门对工人农民的重视,那个时候,写农村写工厂,培养工人农民作家,成为文化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地方都会出现一些农民和工人作家。从中央到县市,都有一个卓有成效的工农作家培养机制。像作协、文联和群艺馆文化馆这样一些专业团体和部门,还有文艺杂志,都自觉地承担了培养工农作者的任务,经常举办各种各样的文学培训班讲习班。正因为有了这种文化普及运动和培养机制,使得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工农兵作者成为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创作力量。

  怎样评价工农兵作者在新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和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甚至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命题,而且是一个社会学命题。需要学者进行专门的研究。比如究竟如何划分农民作家,是指土生土长的农民身份,还是包括出身农村或者有过农村生活经历,后来进城成为专业作家和文化人的,例如赵树理、浩然以及贾平凹、路遥算不算是农民作家?等等,都值得讨论。在今天这样一个培训班上,对复杂的理论问题我们就不展开了。我觉得,大伙作为农民作家,在面对文学时,首先需要有一种清醒的认识。既要认识到自身的优势,同时也要认识到自身的局限。生活在农村的作者在文化素养上,在知识的结构上可能是短处,因为大家生活的环境相对封闭,资讯不发达,不像大都市和高校那样身处信息交流中心,对中国和世界各种各样的文化信息吸收得快,反应的也快。这就使许多人对事物的理解往往局限于个人的经验与感受。这样我们在面对写作时,肯定会有所局限。这种局限不完全是文化素养甚至是文学技巧问题,重要的是对世界的认识,其中当然也包括对文学的认识。所以我觉得大家想学习和掌握技巧的急切心情可以理解,但通过短短几天的培训班来掌握文学技巧不一定会收到好的效果。因为,真正的创作技巧,不是通过讲授得来的,它必须跟具体的创作结合起来才会有效。我觉得一个好的作家或具有生长力的写作者,技巧恐怕只是第一步。尤其在这样一个正在发生剧烈震荡的社会,不仅仅是农民作家,包括一切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应该具备一种在广阔的背景下认识社会认识历史的能力。这将决定着我们的写作能否在更深层面上介入到这样一个时代,决定着作品的深度和厚度。

  所以,我今天主要跟大家谈两个问题,一个是农村题材小说的发展与现状,一个是怎样看待当代中国的农村问题。

  先谈第一个问题,农村题材小说的发展与现状。

  我这些年也一直在思考和关注农村问题。2002年,我准备写一部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已经写了十多万字,但后来去三峡挂职就放下来了,一直放到现在。我希望以后有一天能够重新把它写下去。对当下的文学现状以及整个60年以来的农村小说创作,我觉得我们要有一种整体的把握。去年是改革开放30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年。全国上下包括文学界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但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把这两个时代是割裂开来的,很多人一谈就是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而对前30年避而不谈,或者只谈失误不谈成就。看文学也是这样。我记得80年代的时候我们谈文学就是谈新时期文学,谈思想解放,寻根文学,先锋文学,现代派。我们看前30年,往往是把它看作一个负面的价值,作为一个贬斥和否定的对象。比如那时候谈柳青的《创业史》,谈赵树理的《三里湾》、《锻炼锻炼》、《结婚》,包括浩然的《艳阳天》和《金光大道》等等,都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这是对50、60年代意识形态的一种反拨,并把这种反拨作为新时期社会文化进步的一种标志。因为我们当时的口号是社会要现代化,文艺也要现代化,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这样一种思潮之下,50、60年代的文学被当成了一种负面“资产”。但是经过30年的社会演变,我们再来看30年前的作品,也许会获得一种冷静和理性的认识。前30年中国农村题材小说的创作,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那个时代的作家是自觉地将文学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社会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像柳青、浩然既是作家,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他们从理性和感性上都认同这场影响中国命运的社会实践,肯定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性和进步性。所以把创作的焦点都对准了那个时代的一些重大主题,正面描写了当时的农村变革。这是那个时代许多农村题材小说创作的一个重要特征。

  80年代以后,随着意识形态的转向,前30年那种理想主义或者叫激进政治,以文革作为其高峰,被认为是失败了。经过1978年到今天的一系列社会改革,形成了后30年跟前30年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即从革命话语向改革话语的转型。在这种背景下,我们的社会结构,城市和农村,出现了巨大的变化。文学也是如此。后30年的文学从意识形态的现场退出,开启了一个文学“向内转”的时代,如80年代初期刘再复写过一本谈文学的主体性的书,随后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持续很长的现代主义运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发展,我们的文学已经形成了一套非常完备的价值体系和艺术体系,一方面前30年的遗产进行了剥离和批判,另一方面建立了属于这个时代的文学体系。

  具体到农村题材的创作,与前30年相比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80年代中期以前的农村题材创作,应该说还是50、60年代的惯性滑翔阶段。比如四川作家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周克芹是四川人,也算是广义的农民作家。他这部作品获得了第一届茅盾文学奖,受到过茅盾先生的褒奖,写的是农村在从人民公社化到包产到户这样一个转型过程中许茂一家的命运。这在当时是一个重大题材,而且它在价值取向上迎合(切合)了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70、80年代农村最流行的口号就是“发家致富”、 “先富起来”,这个小说就表现了这样一段历史。虽然它在价值取向上跟前30年小说界迥然相异,但在写作方法上并没有大的区别。再比如高晓声的《陈焕生进城》系列小说,非常艺术化地反映了农民前后两个时期的境遇和命运,走的其实也是赵树理那类农村题材小说的路子。

  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现代派甚至寻根文学的崛起,农村题材的创作才出现真正的变化。比如刘恒的《狗日的粮食》,我觉得是这种变化的一个标志性作品。刘恒是北京作家,曾经作为知青在农村生活多年,很多作品都是写农村的,《狗日的粮食》写的是人的饥饿体验。用现在的主流眼光看,前30年的农民都是吃不饱肚子的,特别是在60年代初期那几年,还发生过饿死人的现象,这成为我们后来很多作家的一个热门素材。《狗日的粮食》的意义是将这种饥饿的体验、吃不饱肚子的问题上升为小说的一个重大主题,写出了人的欲望和生物性本能。他的另外一篇小说《伏羲伏羲》同样写的是人的欲望,人的性欲。为什么我说这两篇小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标志呢?因为在那以前,中国大部分的农村题材小说,都有了一个宏大主题,如《创业史》、《艳阳天》,是用巨型的长篇小说来描写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而1978年以后,这些都成了失败的例证。80年代以后,整个主流意识形态被解体,文学观念也出现重大转变。在经历一段过渡时期以后,便出现了刘恒这样的写作,即从宏大叙事撤退,回到最原始的人性层面。从这以后,大多数农村题材小说都把目光锁定在人性和欲望上,包括其他题材的创作,也都把人的欲望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出发点。我们都知道,80年代初期以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场非常重要的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这场改革的价值出发点跟整个中国社会进程是一致的,即肯定人的主体价值和利益。其中人性的解放是一个重要符号。所以后来我们看到80年代后期一些写农村题材的作品包括长篇小说,像张炜的《古船》、贾平凹的《浮躁》,写农村改革的两种观念,两个时代的碰撞,虽然具有50、60年代那种史诗性长篇小说的特质,但在价值取向上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肯定人的欲望和个体权利。再比如90年代前后出现的新写实小说有一个重要特征,写日常生活,原汤原汁地叙述,价值中立等等,这种特征在农村题材小说上同样存在。大多数笔下的农民也都成为了一个欲望的工具,人的存在仅仅是围绕每一天的饭食、物质欲望、物质条件。这是后30年的农村题材小说跟30年的一个重要变化。

  那么,这种变化的意义以及值得质疑的地方在哪里呢?我觉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人性与人民性的对立。前30年的文学有一个核心词汇“人民性”,在前30年的意识形态中,将人民的利益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文学也是这样,我们表达的社会生活,更多的是人民这样一个大的集体属性,而作为个体的属性往往很淡薄。所以是重人民性,轻个人性。像梁生宝和郭振山的冲突,强调的是阶级属性,用现在的眼光看,我们固然可以认为前30年的小说对于历史、人物的处理有些简单化、片面化,在认定其阶级性的同时,忽略了人性的复杂;但后30年的小说将人锁定在欲望的层面,或者说文化的层面,却忽略了人跟具体的时代、社会的复杂关系,特定时代对人的命运的影响。马克思说过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但在后30年的创作中,我们是否认这样一种人跟社会、政治与时代的关系的。我们是一窝蜂地向内转,强调文学与人的主体性,从而将人性、个人性与人民性截然对立起来。许多小说给人的印象,农民是一个一个孤立的个体,像西方后代主义所说的原子个人主义,认为每个人就是一个世界,作家只要写这样一个个体,写他的七情六欲就够了,你不要写他背后的复杂关系,越纯粹越是高级的小说。在我看来,这种人性与人民性的对立造成了一种对历史的简化,进而也是对文学的简化。出现这种简化的重要原因,是历史观的变化,即在肯定新的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时,将两个时代简单地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了,特别是有些作家通过长篇小说来表现这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时,显得既缺少历史的说服力,也缺少艺术的说服力。不少作品在艺术上、在想象力上非常出色,但在历史观上特别肤浅和幼稚,也就是说它的认知停留在同时代人的平均值上,没有任何超越性的认识和发现。比如近几年出现的几部农村题材的小说,阎连科的《受活》、莫言的《生死疲劳》以及严歌苓的《第九个寡妇》,被称为长篇小说的重要收获。这些作品都是写农民的,它还不仅是写农村题材,是从总体上写中国半个世纪以来的农村变化和社会变迁,这样一个宏大的史诗性构架。但是他们对历史的认识却是肤浅和片面的。作者站在一个被认为是正确的政治立场,对前30年历史还是后30年历史都进行了简单化的处理,用艺术上的探索取代了对历史的掘进和认知。读这些作品,你觉得仿佛进入一个荒诞不经的世界,好像中国近半个世纪的历史,是一场闹剧,人都是疯疯癫癫很不正常的。再如莫言的《生死疲劳》,他借用了佛教轮回这样一种叙述结构,形式上比较奇特,但是他将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农村变迁简单地理解为走集体化和单干的对立,先入为主地认为集体化是一种落后的,应该被抛弃的东西,单干是一种代表农村社会发展的事物。作为一个农村干部和普通农民作这样的判断还可以理解,但对一个作家而言就显得不够了。我们并不苛求一个作家必须走在时代的前面,但一个真正优秀的作家不应该满足于某种政治甚至政策上的结论,尤其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20多年以后,包括农村在内的整个中国社会都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涌现。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对前30年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后30年的农村变革,产生了许许多多新的认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联产承包制不能当作改革的终点,而是一个起点。可这一切,都没有进入文学的视野之中。这不能不说是作家的一种失职。

  这种对历史的简化甚至妖魔化处理,同样表现在对人性的理解上。比较前30年与后30年的小说对人物的不同处理,我们会发现一种强烈的反差。比如前30年小说中的工农兵大都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样一种所谓“高大全”的形象,我们很少能他们身上的缺点,而地富反坏分子都是猥琐的、残忍的、反动的。这是以阶级和政治取代人性。而后30年许多小说全部颠覆过来了,如喜儿愿意嫁给黄世仁了,黄世仁成了乐善好施的绅士,杨白劳成了无赖,大春成了游手好闲的人。我并不是说这样一种颠覆没有一点合理性,但问题是如果所有作品都这样处理,就表明当代作家的历史观、对人性的理解陷入了另一种误区。如果说艺术与政治的重要差异在于政治是简化历史,那么文学的责任恰恰是抗拒这种简化,使历史与人的复杂性得到充分的展现,在尊重人的复杂性前提下,尊重历史的复杂性。也就是说我们在看到前30年的传统社会主义实践存在的负面问题时,也要看到它的历史合理性。

  这样一种在文学中弥漫已久的历史观,应该说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作家对中国半个多世纪历史和人的认识,尤其值得创作农村题材的作家去面对和了解它。因为谁都知道农村在中国社会占着一个巨大的比重。从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时期,国家的主要精力都是放在农村,像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等,都是从农村开始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同样是这样。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农村问题,中国文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同样是怎样书写农村和农民。所以,如何认识后30年农村题材小说创作存在的问题,也是应该清醒面对的。

  下面我谈第二个问题,怎样认识当代中国的农村问题。

  80年代中期以来形成的纯文学观念,就是将文学本质化,许多作家评论家的知识结构、眼光也仅仅停留在这个范围内。而对于世界的变化,中国社会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他们的认知还停留在80年代,比一个大学生知道的并不会多少。他们除了专业的文学知识以外,对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方面的知识肤浅得惊人。这无疑阻碍了文学的进一步发展。作为一个写作者,必须突破这种所谓的纯文学框架,将艺术和思想触角投向广大的社会和历史领域,对我们所处的时代建立一种整体性的认识。而作为农民作家或者从事农村题材创作的人,对中国当代的农村问题同样需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此前,华中科大的吴毅教授给大家讲了三农问题,他是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从学术角度对三农问题有系统的认识和把握,我这里只是从文学角度跟大家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大家知道,2000年前后,对于中国的农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拐点,之前农村出现了许多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农村带来了短暂的繁荣之后,开始走下坡路。80年代前期不仅是农民,乡镇企业也为中国提供了新的经济生长点。但随着90年代初期市场经济的启动,这种局面开始变化,农村不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逐渐被边缘化了。我们知道,50、60年代的中国是世界上工业化最快的国家之一,但这也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比如农产品价格的统购统销。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整个社会走的是一种低消费,高积累,低工资,高就业的路子。这也是为什么前30年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改善和提高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后,承包制实际上是将农民自身的利益提到一个高度,国家暂时停止了对农民利益的索取。所以80年代后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农村出现了很多“万元户”。80年代的许多农村题材小说,也反映了这种充满生机的景象。我觉得80年代是一个各方面得到均衡发展的时期,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了均衡的发展。80年代的中国像50年代一样,是一个黄金时期。一个社会若不均衡发展,就会倾斜,社会就会不稳定,就会发生危机。90年代市场经济启动以后,随着城市化的强力推进,这种危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首先是农村迅速地凋敝,大量农民进城,大量土地荒芜。再加上政府沉重的赋税给农民施加的负担,农村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那个时候我回家乡就经常听到乡镇村干部跟农民发生冲突的事情,殴打,围追堵截,乡镇干部简直变成了以前电影看到过的恶霸地主形象。这在2000年前后成为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安徽作家陈桂棣的《中国农民调查》就是在这个时期出来的,一下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这说明当时的农村问题已经到了一个十分严重的程度,当时湖北监利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了封信,后来出了一本书《我向总理说实话》,将已经困难重重、危机四伏的农村问题提到了高层。中国的农村问题重新进入整个社会的视野就是从这两本书开始的。从这之后,中央连续几年下达一号文件,推出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包括取消农业税,义务教育免费等。这些三农政策有效地缓解了农村问题,使之不至于像个火药库,对中国社会改革产生破坏性影响。2000年还有一个重要的事件就是中国加入WTO,这不仅对整个中国产生重大影响,也对农民的命运产生了巨大影响。这标志着中国农村也要进入世界大市场参与竞争。而中国农村经过前30年以后,怎么走,农民会面临怎样的挑战,国家怎样制定新的农村政策,怎样缓解、化解农村问题,这已经从高层到知识界、社会公众,引起整个社会的空前关注。经济学界也出现了研究农村问题的三农专家,如温铁军、徐勇、贺雪峰等人。2000年后中央推出很多稳定农村的政策,跟这些三农问题专家的思考是分不开的。

  不久前,全国人大颁布了土地流转制度,这个制度出台之前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在高层和知识界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争论,在此之前《物权法》的出台,也经过了长时间的酝酿和争论,甚至差点儿流产。这两个法律文件是有相关性的,物权法的出台意味着中国在法律上开始保护个人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实际上把中国30年来的国有经济不断缩小、私有经济不断扩大的趋势从法律上确定了下来,这是引起中国法律界、经济学界激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有部分专家认为《物权法》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不太符合。在30年的改革中,出现了一个富人阶层,他们中的许多人之所以能成为富豪,就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随着大量国有资产私有化,大量的国企工人一夜之间下岗,不少价值几十亿的企业以几千万甚至几百万卖掉了,一些人就是利用这个机会一夜之间成为富豪的。上海的王晓明教授在《90年代与新意识形态》一文中,就谈到过这个问题。有人说这些新富人阶层只占中国人口的5%—10%,但却占有中国社会55%—85%的财富。而国有企业经历了50年代到70年代的积累,它不是某个阶层的资产,而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资产,现在却成了少数人暴富的“第一桶金”。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学者认为,如果推出这样一部法律,就对这些不明不白暴富者的资产进行保护。但《物权法》几经周折最后还是出台了。我没有去比较最初酝酿稿与最终出台稿的差异,但据我所知还是有一些变化的,如要求私有财产必须是合法所得,这也是各种政治势力和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土地流转制度的出台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在经历了近30年的农村承包制以后,一些学者认为土地为集体所有,可以随时收回和调整,这对农村的长期发展不利,制约了生产力的提高和土地资源的利用,所以就提出要土地私有化,让土地像其他商品一样能够进入市场自由流通。这样一种观点在经济学上叫新自由主义,90年代以后所推行的政策实际上就是以新自由主义为主导的。什么叫新自由主义?简单地说,就是一切交给市场,政府尽少的干预,市场有它自身的调节原则嘛。在价值观上主张个人主义,个人的自由发展,每个社会成员和阶层对资源的占有和享用应该自由竞争。所以90年代至今,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农村土地荒芜,越来越空心化。土地流转制度在酝酿过程中受到了另外一些学者如温铁军等的强烈质疑,他们认为如果实行土地私有化,将是中国农村遭遇更大危机的一个开端。因为土地一旦自由流转,就会有大量农民把它卖掉,从而成为无地农民。这些无地农民进入城市也好,从事其他职业也好,一旦生存受到威胁,就没有了退路,从而带来严重的社会危机,成为城市的火药桶,这样一个群体将比现在的农民工更庞大。学界经常提到拉美现象,就是在新自由主义推行以后,大量农民从农村进入到城市,没有竞争能力,造成了很多贫民窟,使大量贫民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因素。所以相当一批学者反对土地私有化。学术界的这两种势力在进行尖锐的交锋以后,使最后出台的土地流转制度与《物权法》,同样是各方力量折中、互相妥协的结果。

  我介绍这两部法律特别是土地流转制度的出台过程,是想说明中国农村现在面临一个新的拐点,即土地流转制度推行以后,将使中国农村的发展变得更加复杂。这种变化是否能为广大农民带来福利或者灾难,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一些主流学者前几年就提出“公司加农户”模式,即农户与公司签订协议,按照协议价格提供农产品,被认为是新时期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形式叫“专业合作社”,2000年前后就开始出现。合作社这个词大家应该比较熟悉, 50年代的农村合作化,后来发展为人民公社制度,作为中国传统社会主义在农村的巨大实践,其成败优劣姑且不论,但是现在出现的这种合作社,比如养殖专业合作社,金融专业合作社,粮食合作社,就是把单个的农民组织起来,在资金、市场等各种资源上互助共享。这种形式不仅是我们国家50、60年代的实践,在韩日等国家早已开始实施,而且提供了比较成功的经验。2000年中国加入WTO之后,通过近10年的探索包括在河南兰考县南马庄的试点,合作社在中国农村越来越多,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中央也在酝酿这方面的政策法规。这两种模式是土地流转制度出台的强大背景。有学者认为土地流转以后,如果还是公司加农户这种模式走下去甚至推进到土地私有化,农民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更加没有保障,不仅他的生存发展没有保障,土地失去以后,他的一切权利都失去了保障,广大农村将更加严重地被抛到现代化进程一边去,成为无辜的牺牲者。北大的学者潘维就提出,土地可以流转,但是不可以向公司和私人流转,应该向集体流转。如果向私人流转,大部分公司和农户之间是不平等的,公司有强大的资源和市场信息作后盾,农民在谈判等利益博弈中天然地处于弱势。而且公司加农户还是那种在中国延续了几千年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从50、60年代过来的人知道,无论怎样评价那个时代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但它是农业实现机械化、规模化的一种必要途径,是有利于农村迈向现代化的。所以近30年的农村承包制,只能是一种过渡,是让农民致富的一种权宜之计。从长远的发展看,如果仅仅维持家庭作业和小农经济,中国的农业会实现现代化吗?所以说土地的流转不能推广公司加农户模式,而应该向集体流转,比如国外早已出现过的一种合作农场。在合作社或合作农场里面,农民不是雇工,而是一个成员,一个占有一定份额的股东,拥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分配权,这样一种形式才能确实保证农民利益,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另外我觉得,如果按照某些农村问题专家的观点,仅仅把农村当作一个负担、累赘乃至被救济和安抚的对象,作为进城农民失败以后“回得去”的地方,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使农民的根本权利和农村的长远发展得到充分的制度保障,并且能够融入到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去。只有这样,农村才不会被现代化进程抛弃,不会像我们现在回到农村,看到的只是一些漂亮的房屋和水泥路,老人、妇女和小孩,没有几个青壮年。人们一脸的茫然,看不到生机和希望。如果农民没有了土地,没有了出路,一个个争相逃离,那么农村肯定会出大问题,这个社会也肯定会出大问题。

  对于中国农村面临的种种问题,我觉得作家不应该漠不关心,不要觉得这跟文学没关系。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农村题材创作曾经有过十分辉煌和深厚的历史传统,在整个文学发展过程中,农村题材创作曾经占据那么重要的地位。近30年来农村题材创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暴露得很充分了,我们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前段时间针对底层文学思潮,有些批评家提出质疑,认为底层文学的许多作家生活在城市,大都是一些专业作家,他们现在的生活条件中产化了,对农村现实很隔膜,他们能够和有资格代表底层人民么?这种质疑也许并非没有道理,因为这涉及到作家的情感资源和生活资源问题。但另一方面,我不赞成生活在城市或者身为知识分子就不能代表农民和底层说话,这是90年代形成的文学写自我、写内心这样一些文学理念的反映。文学如果不能代言,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伦理基础。政治上尚且有代议制,文学为什么就不能代言呢?中国古代文论中一直将“为天地立心,为圣贤立言”作为为文的最高境界啊。所以我倒希望我们的社会,包括文联、作协等文艺部门,在重视农民作家培养的同时,其实也应该重视其他社会阶层的作家,如工人作家什么的。我们曾经在历史上有过这样的传统,如现在很多工农兵出身的作家,都是那个时候成长起来的,近30年把这个传统丢掉了。另外,从社会学角度来讲,如果每个社会阶层都有一些人为其代言,去反映他们的生活,社会就会少一些壁垒,多一些传递意见和诉求的通道。就像人大政协一样,不仅应该有政府官员、资本家和知识分子,工人农民也应该占有相应的席位,这是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政议政和政治民主化的根本保障。所以我觉得,办这样的农民作家培训班,不仅是对一种值得珍视的文学传统的继承,同时也是对占中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的地位、尊严的关注,是对正义、平等和民主这样一些价值理念的呼唤。我真诚地希望在座的各位中间将来出现像柳青、浩然、高晓声和路遥这样的优秀作家,能够写出深刻地揭示中国农村和农民命运的优秀作品。

  今天我就讲到这儿,谢谢大家!

  (本文根据2009年4月14日刘继明在湖北省作协农民作家培训班上的讲课录音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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