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凤冠不老松《渐渐远去的爆竹声》有感
在刚刚的今天上午,我阅读了发表在湖南红网论坛《佳作天地》的凤冠不老松老师的一篇文章:《渐渐远去的爆竹声》(署名:邓工)。在这篇文章中,我看到了作者写出了我国具有2000多年的烟花爆竹的文明史,写出了几千年来烟花爆竹对我国文民进步的促进作用,写出了烟花爆竹对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欢乐气氛增强和添彩作用。
可以说:他的文章证明了:烟花爆竹在我们国家的发展史,进步史上具有积极的进步作用,良好的发展作用。这说明作者确实看到了烟花爆竹的正向功能及作用。
当然,这是作者文章中的上一半部分中的内容,与写作倾向。作为读者之一,我非常欣赏上述文章内容的表达,即:对烟花爆竹的肯定,与认可。
但是,当我们继续阅读作者文章的下半部分时,我们会发现作者在他的文章的下半部分,却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作者在后来的文字中写了许多关于烟花爆竹的负面问题,比如污染空气,比如不安全的问题,等。
在对作者文章的继续阅读中,我们还发现作者例举了烟花爆竹对老年群体的健康有负面作用,其文章中的文字意思是烟花爆竹的燃放所产生的烟雾直接影响老年群体的呼吸困难,容易引发或加重病患。
总之,在作者文章《渐渐远去的爆竹声》的下半部分中,完全充满了对烟花爆竹的否定之声,作者彻底抛弃了自己在文章上半部分中对烟花爆竹美好一面的肯定。因为,作者在文章下半部分中表示了坚决支持一些地方政府对烟花爆竹的完全禁止燃放的态度,表示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政府这样的“禁放”政策的绝对支持!
所以,本读者相信,在所有的看过该作者的《渐渐远去的爆竹声》之文的读者们,都会感到作者凤冠不老松(或邓工),在他的文章中是矛盾的,他在矛盾的天平中,最后倾斜到彻底否定烟花爆竹的地步,即:坚决支持地方政府彻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就是作者在他的文章下半部分的主要态度,与基调。
看完作者这样一篇文章,作为读者的我,对他的文章的走向,及对他在文章中变成一个坚决拥护地方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拥护者,我感到非常的遗憾!因为,他的态度是偏颇的,是跟那些完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政府的偏颇一致的,是错误的!
在这里,我可以肯定地说:只要地方政府适当做好管控,认真分析燃放烟花爆竹的利弊何在,积极利用烟花爆竹的好处,避免烟花爆竹的坏处,那么烟花爆竹就永远是可以燃放的,是永远可以给我们国家,给我们的人民带来经济发展,人民欢乐,社会欢乐的正向的积极作用的!这不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也是几千年来我们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的经验与证明!
不是吗?烟花爆竹可以发展经济,单这一条,它就符合我们国家的大政方针了!不信的话,就让我们看看凤冠不老松,或“邓工”所在的湖南省,看一看湖南省自己本身的烟花爆竹生产情况吧,下面我们仅以2008年,及2013年湖南在这方面的情况为例子:
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湖南省烟花爆竹产业的生产规模、从业人员及产值情况如下:
一、生产企业数量
2008年全省数据:截至2008年,湖南省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2748家。
其中,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有1200家(=即500万乘以1200家)。
7家龙头企业(如金生、东信等)产值突破1亿元(=7乘以1亿=7亿)
9家企业产值超5000万元(=9乘以5000万=4亿5000万)。
2013年长沙数据:
2013年仅长沙市就有烟花爆竹制造类法人单位 1203家,占全市行业法人单位的89.3%2。——由于长沙(含浏阳、宁乡等)和醴陵是湖南烟花爆竹主产区,推测全省企业数量在2013年可能更高,但具体数据未更新。
二、从业人员规模
2008年全省数据:2008年湖南省烟花爆竹产业直接从业人员达 61万人,且多为农村劳动力。
2013年长沙数据:2013年长沙市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为 13.1万人,其中制造类占97.2%(约12.8万人)。
若按长沙占全省主要份额推算,同期全省从业人员可能超过60万。
三、年均产值(GDP贡献)
2008年全省数据:
2008年湖南省烟花爆竹年产值达 120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60%,出口额占全国80%,年创税10亿元。
2013年长沙数据:
2013年长沙市规模以上烟花爆竹制造企业实现产值 389.6亿元(同比增长24.9%),主营业务收入361.9亿元,利润33.6亿元2。若包含中小企业和全省其他地区,全省产值可能更高。
总结
生产规模:湖南烟花爆竹企业数量庞大,2008年达2748家,长沙等地是核心产区。
就业人口:从业人员超60万,是县域经济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
产值贡献:2013年仅长沙规模以上企业产值已近400亿元,推测全省年产值在2013年后可能突破500亿元,但需结合更近期的数据确认。
这些以上的情况,它仅仅是湖南在2008年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与从业人员和销售额的情况。——另外,它仅仅是2013年长沙的烟花爆竹产业的情况!
如今,应该说十多年过去了,现在湖南烟花爆竹生产厂家数量,从业人员,生产销售发展,等,这些方面的情况应该是“天翻地覆”地发展变化了吧!应该是突飞猛进地发展变化了吧!因为:社会在不断发展,最近十年发展更快。
以我的经验和认知,我感到湖南在十年后的今天,湖南全省的烟花爆竹生产营销额至少是翻了十倍不止,也就是说:湖南今天在烟花爆竹的生产发展上,必定是超过年销售额:5000亿以上了!
不言而喻,除了烟花爆竹对发展经济,提高劳动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关于烟花爆竹的好处非常显著之外,烟花爆竹对于我们国家的整体发展是功不可没的!
如果我们仅仅面对湖南来说,烟花爆竹的生产对发展湖南的国民经济,提高湖南人民的生活水平,那也绝对是功不可没的,那也是功劳巨大的!
上面只是说到仅仅湖南的十年前,参与制造烟花爆竹的农村和城市劳动力就高达60万人口之多,那是什么概念呢?——那起码就是一个湖南县的总人口数量吧!想想,它光解决劳动力就达到一个县的总人口之多!那还是在湖南的十年前啊!
当然,制造生产烟花爆竹的好处是巨大的,那么然放烟花爆竹的好处也必然是巨大的。
1、因为,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的需要,它就促进了流通产业(环节)的发展,其中交通运输业也是。
2、而千家万户的销售公司门店从业人员的需要,它就促进了更多的人就业。解决了更多的人的生活收入问题。
3、燃放烟花爆竹带给国家和人民无限的欢乐气氛,无限的欢乐场景,无限的观光风景,无限的美好记忆,无限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总之,无论是从宏观的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国家的文明进步,或者无论是从亿万劳动人民跟国家的发展进步一起共同庆祝美好节日时光,制造更多的美好欢乐方面来说,从总体上看制造烟花爆竹,以及和燃放烟花爆竹,那都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那都是值得我们中华民族这个伟大的国家和人民永远保留和支持发展的好事情,好项目!
所以,我们的地方政府部门,我们的社会大众们,都不可以简单地从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一些不利之处,简单地,机械主义地实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或简单地,机械主义地支持“禁放烟花爆竹”的政策!不然,将会给我们国家和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切记,切记,这是我上海阿蔡的真诚呼吁!
我相信,所谓的燃放烟花爆竹的污染,这绝对不是过去那些所谓的专家说的那么严重,及不可避免的!我相信关于燃放烟花爆竹中不利安全的因素,都是可以预防和给与消除的!至少是,可以尽量避免的!
总之,制造和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都是功大于过的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都是值得我们国家和人民继续发展和发扬光大的大好事!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各个地方政府千万不要简单禁止,千万不要一律禁止,不然,那就是懒政行为,那就是犯了机械主义,形式主义的低水平的行政错误!
至于我们的人民大众,我相信,只要政府部门和我们人民大众好好配合,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烟花爆竹燃放欣赏的空间,与管理空间,那么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的不利问题,都一定会降低到最小部分,都会降低到可不计较的地步的。简言之,那就是真正全面地让人们看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利是大于“弊”的,并且是极大的“利达大于弊”的!整体上就是这样!
事实告诉我们:地方政府们只要努力地认真地去行政,去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我们就能创造更多的利国利民的事业,和项目,让国家和人民大众更加欢乐地去燃放烟花爆竹,去创造更多的欢乐,去创造和享受更多的,无限的欢乐,是可以做到的!只要我们去努力,去科学地对待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利国利民的无限欢乐!
最后,我们再次回到具体的”凤冠不老松“(或作者:邓工)的文章《渐渐远去的爆竹声》。我希望该文的作者在读了我这篇《但愿更多的部门和人们不再矛盾地对待燃放烟花爆竹》的文章之后,也可以改变那个彻底否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的思想,由此也认定发展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促进该产业的发展的好处,这是我专门写这篇文章的希望之一!
阿蔡 写于2025年2月23日下午1点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