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不想写这个话题,一是读者寥寥,二是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论。
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说明白了好。
过去,对行为的判断,有两种标准,论心和论迹。
论心,指的是以主观思想为判断标准。
论迹,指的是以客观行为为判断标准。
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善行要受制于物质基础。穷人家里再孝顺的孩子,也难解决爹娘的温饱。反过来,富人家的老人,温饱不是问题,却未必不受冷暴力和各种虐待。
劣迹要受制于个人理性控制。见到有吸引力的异性,心跳加快,面红耳赤,目不转睛,有生物冲动很正常。违背对方意愿,付诸行动,才是恶行。
古人的意思很清楚,对善行的判断,要考虑物质基础,要考虑很多人心有余力不足,所以应该是论心。
对劣迹,要考虑很多人的理性战胜本能,应该是论迹。
现代法律,其实既论心也论迹,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是论心,各种罪行判的基础是论迹。
故意杀人罪,两个构成要件:故意是论心,杀人是论迹。
杀人是基础,刀砍、枪击、下毒、活埋、绞杀是杀人客观行为。
故意是造成客观行为的主观动机,主观动机是杀死对方,不是过失导致对方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也不是为了制止对方侵害导致对方死亡(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故意的前提是杀人行为。如果没有杀人行为,那么一切都无从谈起。
在大脑里构思了千百回把对方一巴掌抽死,但是没抽这一巴掌,或者抽了对方几巴掌,但是没有使用能够致对方于死地的手段,那就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种事情,估计很多人都经历过。如果论心,那会有多少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人的思维是活跃的,各种念头都会油然而生。但是,经过理性思维的权衡和选择,绝大多数念头都会被筛除,最终落实到行动上的很少,即使落实到行动上,还会受制于物质基础,如果因为有不良念头就进行惩罚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可能没有几个自由人了,大多数人都会被处决或者在监狱里。
大多数人都在监狱的社会没法存在,这也明显违背了罪行相适应原则。
截至目前,人的主观意图没有明显的痕迹,不能准确判断,只能通过客观行为来反映。使用客观行为解释主观意图,则往往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主观意图很容易被曲解,被判定有罪的人也无法自我辩白。
对劣迹的判断,必须建立在客观行为的基础上。
这是第一。
在自家后院挖坑,可以用来活埋他人,也可以用来贮存白菜,也可能是埋藏金银。
我们显然不能以后院挖坑来判断对方要杀人。我觉得你挖坑是要活埋他人,你就是要活埋他人,你要杀人,你肯定不会自己承认,你不承认没关系,我认定就够了。
跟我走一趟吧。
如果从挖矿来认定一个人要故意杀人,那么就没有人敢轻易挖坑了。
在后厨磨刀,可能是用来杀人,也可能是为了做饭方便。
我觉得你磨刀是要杀人,不然你磨这么快的刀干什么?你这刀磨得如同秋水,能吹发可断,你杀鸡用这么快的刀干什么?你说这刀是菜刀,不是战刀?菜刀好隐蔽,说明你是要暗杀。
跟我走一趟吧。
练射击的、买毒鼠强的、买绳子的、买汽油的……一个也跑不了。
买盐,你想谋害的对方一定是有高血压;买糖,你想谋害的对方一定有糖尿病;买火柴,你是想烧死对方;买针,你是想扎小人……
买肥皂,这不是故意杀人,但是你一定是想聚众淫乱,你打算让谁捡肥皂……
你们都跟我走一趟吧。
最后,人人自危,每个人的神经都高度紧张,生怕做出或说出任何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可能引起歧义、授人以柄的时或话。他们要么不断祈祷不断表忠心,要么主动出击构陷可能构陷自己的人。
中世纪的欧洲,宗教裁判所强势的时代,人们一举一动都要考虑圣经上是否有类似的依据,他们要么不断上教堂,要么主动揭发邻居——在他们揭发自己之前,揭发他们,免得他们揭发自己。
许多猎巫行动,都是没有清晰的认定标准,导致了大范围的迫害。你背包的剪子是干什么用的?你携带的道符是干什么用的?你问对方的名字准备干什么?
一旦官府认真发起对妖术的清剿,普通人就有了很好的机会来清算宿怨或谋取私利。这是扔在大街上的上了膛的武器,每个人——无论恶棍或良善——都可以取而用之。在这个权力对普通民众来说向来稀缺的社会里,以“叫魂”罪名来恶意中伤他人成了普通人的一种突然可得的权力。对任何受到横暴的族人或贪婪的债主逼迫的人来说,这一权力为他们提供了某种解脱;对害怕受到迫害的人,它提供了一块盾牌;对想得到好处的人,它提供了奖赏;对妒嫉者,它是一种补偿;对恶棍,它是一种力量;对虐待狂,它则是一种乐趣。
当然也有些人如鱼得水。他们通过迫害他人给自己谋求好处。包括并不限于恶意中伤、敲诈勒索、获取奖金、谋求权势、吸引流量……
把你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发言记录全翻出来,不信拼不出你不爱国的证据。
一旦迫害者能从迫害他人的过程中,获得私人的好处,那么他们就有动力把迫害行为推向高潮。最后,所有人都对他们毕恭毕敬,对他们的要求有求必应。他们掌握判断别人是否受迫害的权力,成为社会事实上的主宰。
当然,这种人最终难逃一劫,必然成为猎巫行动的牺牲品。猎巫者终将被猎,这个话题不展开讲。
对劣迹的认定,应该有明确的标准。不然还是依靠主观判断。这种行为应该是明确的、普遍公认的,这也符合罪行法定原则。
这是第二。
既然对劣迹的判断应该以明确的标准的行为为依据,那么不爱国的行为判断标准究竟是什么?
穿异族服装算不算?和服算不算?中山装算不算?
中山装起源于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学生装,这点大多数人都应该知道。
8月穿和服算不爱国,那么9月呢?9月,有日本投降纪念日和918事变。10月,有八国联军进京,主力是日本人。11月,旅顺口大屠杀,2万人遇难。12月,南京大屠杀。
1894-1945年,日寇不断侵犯中国,每个月都血债累累。每个月穿和服,都能找到对应的日寇侵略事件。
那么和服是不能穿的。
对犯罪行为的惩处,不能畸重畸轻。
既然和服不能穿,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一下其他与日本有关的行为了。
衣食住行,日本的衣,肯定有问题,那么其他的呢?
吃日本食物算不算不爱国呢?比如,吃日料、生鱼、刺身。中华美食博大精深,四大菜系也好,八大菜系也好,吃什么日本料理?
日本房子,大多数人买不到,但是家用电器,不少都是日本的牌子。玩索尼(任天堂)游戏机,算不算不爱国呢?有些人不玩日本游戏机,玩美国游戏机,那问题更大。还有人用电脑玩日本游戏,玩三国志,信长野望。这些游戏也有问题。
开日本车算不算不爱国呢?有国产车不开,为什么开日系车呢?本田、丰田、尼桑、凌志、马自达的车主们,你们爱国吗?
练习日本武术算不算不爱国呢?比如,柔道、剑道、合气道。好好的中国人,练传统武术即可,练什么日本武术?
此外,还有日本刀。中国刀剑这么多,为什么喜欢收藏日本刀?欧阳修、唐顺之、陈恭尹居然还为日本刀做诗!
除了这些,还有日本的电影、漫画和日本的动作片……
在生活中把这些都排除掉以后,就没有不爱国的行为了吗?除了日本,美西方国家至少还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
为了爱国,我们是否应该把与这些国家都有关的生活用品都排除出我们的生活。
西装肯定是不能穿了。西餐不能吃。土豆、红薯、玉米,都是西方传来的,烟草也是。用进口的芯片的电器也不能用。抽水马桶不能用,绝对舶来品。国产车剩不下几个牌子,有限的几个牌子,估计还有进口技术。
经过这样的自我审查和清理以后,估计我们的生活可以和朝鲜人民的生活一样纯洁。
进一步考虑,还有一些行为应不应该算不爱国呢?
比如,翻墙上日本和美西方的网站,主动接受美西方宣传影响。
比如,让自己的子女在日本和美西方求学,最终定居。
比如,在日本和美西方买房。定居自然需要买房。
比如,自己的子女申请并获得日本和美西方身份,比如枫叶卡、绿卡,或者,在日本或美西方的公司担任中华区的要职。
既然穿和服有问题,那么这些行为是不是更有问题呢?好端端的中国人,跑美西方去干什么?是为了深入敌后,潜伏敌营吗?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吗?
这些行为是否也应该列为不爱国呢?或者,穿和服是不爱国,其他行为都是爱国?定居日本和美西方是爱国爱得尤其深重?
或者,有些行为一部分人做就是爱国,另一部分人做就是不爱国?这显然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既然以论迹来判断爱国不爱国,那么究竟什么行为算不爱国,就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标准,才能做爱国的行为回避不爱国的行为。
其后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释之案律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之无道,乃盗先帝庙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差。今盗宗庙器而族之,有如万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如果偷了高庙玉环就灭族的话,那么动了刘邦坟头的土应该怎么治罪呢?
所以,对不爱国行为的判断标准,应该与对多种行为进行互相参考比较。
这是第三。
怎么判断是否爱国这个话题,不展开讲。
国家,这个概念,至少包含三层含义:一定的领土范围、一定的人民组成的群体、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尤其是上层建筑的核心即政权。
《药》之中,革命党夏瑜、刽子手康大叔、牢头红眼睛阿义、花白胡子、驼背五爷,对国家的理解都是不同的。夏瑜觉得阿义、康大叔他们可怜,康大叔、花白胡子他们觉得夏瑜疯了。
按照现在互联网的说法,就是互相认为对方为傻逼。认为对方是傻逼的原因,无非是对国的理解不同。
为了避免评论区成为互道傻逼的留言板,这个话题不展开讲了。
不过有一点要说一句,有人创造了一个词,恨国党。这种做法,在政治运动中其实并不稀罕。树立一个敌人靶子,把一切负面问题都简单归因为对方破坏,某美术落榜生就干过。电影浪潮之中,老师也用了这种伎俩——楼下上无政府主义课程的师生,是我们的敌人,让我们踏步,让他们上不了课!
讲讲对日本的态度。
我们不可能在生活之中排斥一切与日本相关的事物。何况,我们即使排斥了与日本相关的事物,也不能完全排斥与美西方有关的一切事物。
这既不理智,也不可能。
对于由穿着和服引起的爱国判断,我们应该追本溯源。
中国和日本作为东亚两个国家,在近代以前的大多数时间,长期井水不犯河水。
近代以来,日本经过明治维新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开始宣传对外扩张,并付诸行动。日本的资本家需要利润,军阀需要战功和财富,日本民众一部分猪油蒙心,一部分反战,大部分随波逐流。
1894年以后,日本先后侵入朝鲜和中国,开始了51年的军国主义暴走。大批日本青壮年丧命,更多的东亚人民,尤其是中国人遇难。
战后,出于反共的目的,麦克阿瑟对日本进行了改造,上层简直方面,一部分日本军阀被处决,大部分统治阶级被保留下来,经济基础方面,日本经济丧失了独立性,成为美国全球经济产业网的一个结点。
苏联扩张时期,中日关系一度比较友好。日本为中国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一方面中日有共同的敌人需要对抗,一方面当时资本主义各国为了减轻国内矛盾,都给予国民较大的政治权利,左翼力量比较强势。
苏联解体以后,中日关系开始走下坡路。
从日本统治阶级的角度讲,为了提高自身在美日同盟中的地位,提升其在全球经济地位,有必要提高军事实力,这个借口就是针对中国。从美国统治阶级的角度讲,日本的再武装化,有利于减轻自己用于国防的经济负担。
二战结束,日本财阀并未遭到大规模、成体系的清算。目前,从扩展自身势力谋求更大利润和作为美国资本的仆从资本的角度,自然支持日本对外扩张。日本政客投其所好,表现出右翼倾向,就能获得更多的竞选资金和政治资源。
虽然日本政客对再武装化积极性极高,但是有1945年的教训,日本民间对再武装化的态度并不积极——恭请总理先上前线。
很明显,日本政府的外交政策与其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近代需要对外殖民剥削,当代需要把其他国家碎片化,谋求更大利润,转嫁国内矛盾密不可分。
日本政府对日本民众,采取各种欺骗手段,比如当年宣传要从美英的殖民下解放亚洲,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东亚人(尤其是中国人)不识好歹,愚蠢顽劣,只好采用武力教训愚蒙的东亚人(尤其是中国人),所谓膺惩暴支。日本统治阶级及其走狗,使用一切手段贬低中国人,试图证明中国人是劣等民族,为其侵略扩张寻找合法性。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也是各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在一定外部条件下的反映。
任何一个施行资本主义的国家,其上层建筑都有扩张性、压迫性和欺骗性。在冷战时期,迫于苏联的压力,为争取劳动者的支持,这些反动特性处于蛰伏状态。冷战结束,这些反动特性就暴露出来了。日本右翼抬头,不是日本人的问题,而是资本主义的问题。今天,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随着贫富分化不断加剧,都出现经济不断恶化的趋势,都需要对外扩张(或把其他国家碎片化)以谋求更大利润,转嫁国内矛盾,为此都在使用一切手段欺骗国内民众,煽动民族情绪。
近代以来,资本主义是列强(包括日本)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恶根源,既提供侵略战争所需的物质资源,也提供了发动侵略战争的动机。在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前,中日之间可以彼此相安无事很长时间。
至此,从无产阶级的角度出发,我们究竟要反对什么,一清二楚。
中国劳动者与日本劳动者之间,并无仇恨。中国劳动者仇恨的是日本统治阶级裹挟反动的日本劳动者对华发动的侵略战争。抗日战争期间,对放下武器的侵华日军,中共一直采取教育改造团结的政策,而不是斩尽杀绝。许多人经过教育和改造,充分认识日本军国主义的反动、侵略、野蛮本性和对日本人民的欺骗,回国后为中日友好做出重要贡献。
回避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导致的内在矛盾,剥离资本主义侵略战争的本质,单纯地从唯心主义的角度宣扬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是为了隐藏资本在战争中可以获得的好处,让无产阶级死心塌地为资本的利益卖命。
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必然也只能宣传中国人不识好歹,愚蠢顽劣,不懂得追随日本人建设大东亚共荣圈,而绝不会透露日本财阀、军阀在战争中获得的好处,日军在中国无法无天,烧杀劫掠奸淫,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以及中国人民忍无可忍奋起反抗。
三千万遇害者不可复活。为了纪念死者,避免灾难重新降临,要坚决扑灭一切资本主义侵略战争的苗头。
当年的中国劳动者不是要消灭日本劳动者,中国劳动者要消灭的是发动战争的日本财阀、军阀和他们的反动爪牙及走狗。同理,今天的中国劳动者反对不是日本劳动者、日本传统文化、日本产品,而是要走老路的日本统治阶级及其反动势力。
所以,应该坚决反对、批判为日本侵略战争张目,隐瞒日本侵略战争反动本质的行为。
另一方面,泛化反对对象,强调文化、民族冲突,回避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和扩张本性,则是在无意之中掩盖日本军国主义反动本质,实现了与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宣传中国人不识好歹、愚蠢顽劣相近的后果。
这是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