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年毛主席在湖南考察农民运动,为的就是回应当时社会上对农民运动的污名化,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农民运动实在是“好得很”。并且针对当时的反对声音,提出了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绝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绝不能打倒绅权。
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这就是对待敌人,对待反人民的力量,矫枉必须过正。
2)当前反腐败,社会上也有一些声音反对,说现在搞反腐败扩大化,不利于团结。有点矫枉过正了。实际上,人民群众看的清楚,反腐败是过了头了吗?恐怕不是。因为共产党人从第一天起与贪污腐败就是天敌。反腐败是共产党人的天职,是谁也阻挡不了的。我们事实上存在腐败,不反才危险。俞可平说,如果几个官员腐败,那确实是他信仰缺失等等,如果是一片官员腐败,那肯定是制度出了问题,权力监督与制约制度出了问题。正像一个鱼塘,有几条鱼死,那可能是鱼本身的问题;便若有成片的鱼死亡,那必定是鱼塘的水有问题了。要我说,现在不光政治领域要加大反腐,医疗、教育、住房、娱乐、文化、经济等全领域还应该再加大反腐败力度。在关乎生死存亡,人心向背问题上,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3)历史上“矫唐之往,纠唐之过。”这是当时宋朝的基本制度设计理念。因为宋朝当时鉴于唐后期的安史之乱的历史教训,在整个制度设计时,对于隋唐光辉灿烂的326年历史看不见,却只见8年的“安史之乱”。这种矫枉过正的做法就会给王朝治理带来灾难。正如当时的南宋伟大的思想家叶适在《法度总论二》中曾这样沉痛地写道:
昔人之所以得天下也,必有以得之;其失天下也,亦必有以失之。得失不相待而行,是故不矫失以为得。何也?盖必有其真得天下之理,不俟乎矫失而后得之也;矫失以为得,则必丧其得。唐、虞、三代皆有相因之法,而不以桀、纣之坏乱而废禹、汤之治功;汉虽灭秦,亦多因秦旧。然大抵天下之政日趋于细而法日加密矣;惟其犹有自为国家之意,而不专以惩创前人之失计,矫而反之,遂以为功。
......
夫以二百余年所立之国,专务以矫失为得,而真所以得之之道独弃置而未讲。……二百年于此,日极一日,岁极一岁,使天下之人皆以为不知其所终,而不知陛下将何以救之哉?
最终就是“夫以二百余年所立之国,专以矫失为得”,因为惧“乱”、怕“生事”,以至于把选拔“愚人”当作官员任用标准,而宋朝最终所得到的,必然就是矫枉过正,它得到的是历史的讽刺:“唐之失在于强,宋之失在于弱”。
这种在历史的继承和发展上,在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像宋一样的做法的矫枉,那就是过正了,而这种过正恰恰带来的是一个王朝的灾难,是老百姓的痛苦。
4)在国家治理上的“矫枉过正”,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有着惨痛上的教训,前苏联的解体,逐步丢掉了列宁和斯大林这两把“刀子”,把刀子递给了敌人。想起我们的历史,伟人离开后在如何对待这段历史上,我们对50多年的历史只记住了那十年的历史,对那十年念念不忘,抓住不放,甚至推到伟人的正确思想,是不是害了宋历史上“矫唐之往,纠唐之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