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深入了解和研究人民公社体制的现实意义


  在公众号交流时,有位网友说,“希望您把研究的重点放到城市,放到今天。《目前突出的问题是民营企业家如何让老百姓安心》就是一个好文章!农村的人民公社不是什么成功的案例,连教员本人也不敢这么讲。看看《毛泽东年谱》1949-1976,就能知道,具体农村怎么搞,谁也没准谱。教员只是坚持集体生产,不分田单干而已。真正要改变国家面貌和世界格局,推进共产主义运动,还要靠工业和科技。农业是基础,作为口号和态度,没错,但人不能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农业怎么发展?还是要靠工业和科技。农村只要不乱就可以,不能指望在农村搞出什么起示范引领作用的东西。工业搞上去了,拖拉机下乡了,农民进城了,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对此,我想说明的是:在毛主席在世时,他身居高位,又到晚年时,事实上对人民公社的实践,已经缺乏了深入研究的条件。而我们在人民公社过去已经有四十多年之后的今天,特别是与分户单干的实践进行了比较之后,对人民公社的研究,条件已经十分成熟。

  我本人从小学高年级时便到队里参加集体劳动,在读初中、高中时,同时担任着队里的记工员。学校毕业后又回队务农。因为喜欢写日记,并对观察的事物养成了思考的习惯。因此,在长期积累的基础上发现了生产队的变化规律。这是我在仅仅具备哲学专题知识的条件下形成的对生产队规律的认识(高中毕业前后我自学了哲学专题,且实质性地掌握了辩证分析方法)。之后,我自己从新华书店买回了《资本论》开始自学,再之后又开始到常州图书馆借书阅读,开始了解按劳分配方面的理论知识,然后在结合生产队工分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形成了对实践中的按劳分配及其规律的认识。而随着经济学知识的广泛了解,我又先后对生产队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角度,从经济运行和企业学等角度进行了多方面研究。

  在这里我想说几个问题:

一,人民公社的实践为什么值得研究?

  人民公社体制与工商企业制度不同之处在于它是采用了工分分配方式,并同时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在这里,无论在管理上和在分配上,都是以体现劳动所有权核心的。因此,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经济是一种劳权公有制模式,而不是一种产权公有制模式。

  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取得成功。在这一理论指导下,十月革命成功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诞生了。但是,由于社会主义革命是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取得了成功。因此,当劳动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它不可能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它必须经历一个从暴力革命胜利到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阶段,即快速实现工业化的阶段,从而形成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基础。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了苏联模式,即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的计划经济模式。由于过渡时期的特殊性,即为了应对战争和灾难,为了快速积累资金,以尽快实现工业化,因而形成了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以国家为主体的计划模式。很显然,苏联模式性质上只是适合于社会主义国家过渡时期要求的过渡经济模式。因此,它只是一种半社会主义(公有制)、半资本主义(产权制度)的经济模式。只是适合过渡时期的暂时性的生产模式。因此,把苏联模式,当作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对待或研究,是一个重大误区。

  但是,我国人民公社的体制与苏联模式不同。它不是模仿苏联模式的产物,而是在合作化运动中自然出现的生产模式。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从低级社到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我国农村通过逐步过渡的形式完成了从土地和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到集体所在的根本转变。而由于采用了工分的分配方式和劳权管理模式,从而形成了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模式。如果我们把工分制与股份制的企业制度做一个对比,会发现采用工分制的生产队模式,事实上就是与股份制企业相对应的按劳分配制度,是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消费价值生产方式。这就是人民公社制度创新的意义所在,也是我重视研究人民公社体制的意义所在。

二,说“农村的人民公社不是什么成功的案例”,并不符合实际。

  在以往的研究中,我主要只是重视对劳权公有制模式本身的研究。而对于人民公社的整体研究注意较少。但在今年参与头条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的讨论中,自然而然地涉及到了人民公社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你说“农村的人民公社不是什么成功的案例”,这一判断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从我国国家整体发展的进程看,人民公社它本就是一个母体,工业化的中国是从原始种植的农业大国转变而来的。其基本的、主要的力量就是六、七亿农民。我国改革开放的基础,正是在人民公社基础之上实现了工业化之后才具有了基本条件;而改革后的所谓人口红利,所谓的世界工厂,恰恰源于人民公社时期产生和培育的劳动力大军,源于人民公社建立的文化教育体系,,说到底是源于人民公社适宜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经济环境。许多人指责人民公社时吃不饱饭,甚至说饿死人,而基本事实是整个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口增加了3.88亿人;许多人认为人民公社时期很穷,但仅仅靠务农的一对农村夫妇却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许多人责难人民公社物资贫乏,但人民公社所形成了各种基础工程的天量价值却没有人去计算和提及、适宜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丰富的公共产品的供给却是在我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时期。

  很显然,随着对人民公社实践的深入了解和研究,当逐渐还原客观事实真相的时候,我们越来越发现人民公社所具有的巨大优势和对新中国发展不可忽视的基础性作用。

三,研究人民公社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你建议我把研究的重点放到城市。强调农业的发展还是要靠工业的支持。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研究人民公社体制不只是为了还原其本来的面目,而且对于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解决,对国企改革、乃至对苏联模式的错误认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研究人民公社体制,对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的解决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分户种植的长处和不足已经非常明显。作为推行责任制的小岗村,数次到南街村学习取经,再次走集体经营之路。这已经很说明问题。目前对农村恢复集体经济的呼声很高,但问题是对什么是集体经济?什么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这方面的认识非常混乱。许多人是囿于传统观念,搞不清以劳动者为主体的集体经济和以资产者为主体的集体经济的区别所在。因此,弄清生产队模式这种经典的按劳分配的集体经济,对农村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具有最直接的指导意义。

  2,长期以来,研究马克思主义者不计其数,但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至今是不得要领,缺乏一致性认识,这是因为没有与真正的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来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因而缺乏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正确理解,也是对苏联模式的错误难以形成正确认识,对苏东社会主义国家走向灭亡的教训至今没有明确认识的根源所在。因此,认识了现实的、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人民公社体制,才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才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

  3,认识了人民公社体制的性质和特征,我们才能真正认识苏联模式的性质和特征,我们才能解开苏联模式的公有制经济缺乏活力的谜团。因此,只有认真研究并正确认识了人民公社体制的性质和特点,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国营企业的固有弊病,才能解开国企改革中一系列关键问题的结。

  4,正确认识人民公社的性质和特征,从而在结合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才能搞清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这个问题。只有弄清了这个基本问题,我们才谈得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在中央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事实上只怕连起草相关决议的人可能没有搞清,这社会主义的真正的实践模式是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真实涵义又是什么?为什么我国会出现恒大这样的市场黑洞?为什么我国发展起来的亿万富翁纷纷移民西方?所有这些问题事实上都根源于对社会主义基本涵义的确定了解不够。

  理论必须与实践相结合,才具有生命力,才能真正对社会实践起到正确的指导作用。社会主义理论需要与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它才是真正能够解决问题折理论。在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苏联模式只是从资本主义到资本主义之间的过渡经济模式,而真正实现了按劳分配并体现了劳动管理权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是我国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模式。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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