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如何看待多起“民营企业家跳楼身亡”事件
刚刚从头条上看到《又有民营企业家跳楼身亡,民企老板面临巨大心理压力,折射整体经济不明朗局势下民企生存困境》(2025-07-23 22:00·澳门月刊)一文,文章报道了“广东连锁家装品牌“靓家居”创始人曾育周7月17日凌晨在广州坠楼身亡,他的公司也在事发隔天宣布结业。”“6月初,网传消息称刘文超在6月2日坠楼离世。西子电梯6月6日发布讣告,证实刘文超6月2日在杭州离世”。“而就在他离世前一个多月,另一名浙江企业家、绍兴金点子纺织科技董事长毕光钧因长期受抑郁症困扰,在4月16日跳楼身亡。”
在刷视频时,又看到了居然之家董事长汪林朋坠楼身亡消息,……。
有人感叹:“不知道这是第几个民营企业家坠楼了,有的跑路了!他们之中,有的可惜,有的可恨,有的可怜!”
在经济下行调整时,有一批企业必然是要走向死亡的:
从我国目前来看,许多过剩行业的企业,走向灭亡是必然的事情,只是到底是哪个企业先死,哪个企业后亡,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已。
我国房地产行业早已经过剩,从事房地产相关行业的企业,面广量大,这些企业要么顺利转型,要么走向灭亡,并没有第三条可走。
另一方面,随着贸易战的不断升级,国家急需要实现由外循环到内循环的转换。在这个转换过程中,一系列以出口业务为主的企业,由于海外订单的消失,也必然会走向没落,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还有许多处于成长期的企业,还没有进入成熟状态,停滞在成长过程中的某个阶段,这些企业本身就因为其不成熟而必然会夭折。
企业也是一个生命体,也有其生命过程的终结之时:
一般企业的发展也有其发展过程,通常有创业阶段、扩张阶段、规范阶段、巩固阶段、成熟阶段、发展阶段、衰退阶段,直到企业走向终结。并不是每个企业都要走完上述过程的全部阶级才走向灭亡,对有些企业而言,或许在走到某个中间阶段就可能走向灭亡。
从一个企业的发展过程看,它始终存在着一个基本的矛盾,那就是企业本身的发展与企业经营者管理能力不相适应的基本矛盾。
一个企业的成长,从事业结构,是从单产品向单行业多产品、相关行业多产品、非相关行业多产品的路径不断扩张;从地区角度看,是从本地性企业、向区域性企业、全国性企业、跨国企业、全球化企业扩张;从组织结构看,是从混沌状态到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子母公司制等路径不断发展;从资本结构看,是从个体业主制到合伙制、股份制、公众公司制等形式变化。
随着一个企业每一步的不断扩张和发展,都需要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能力来适应。而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能力常常不能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则是常态。一旦企业经营者的管理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时,企业本身的发展也将停顿;在不能较快改变这种不适应状态的情况下,发展中的企业便会走向衰退,及至灭亡。
一个企业寿命的终结并不一定要企业经营者同时走向生命终结。但有一种情况下则是例外,那就是老板型企业。
从一个创业者到一个大企业的经营者,需要实现如下几个转变:
从赚钱到打造一个企业的转变;这一时期是企业初创期,经营者的核心放在赚钱上;
从打造一个赚钱的企业到建立一个管理团队的转变;这一时期经营者的核心放在企业的打造上;
从建立一个管理团队到建立一个工作系统的转变;这个时期经营者把核心放在用人与管理团队上,并重视自己工作系统的建立。
从通过团队管理推动企业发展到通过制度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转变;这一时期经营者的核心放在企业制度与机制的建立上。
从企业经营管理者到企业领导者的根本转变。这一时期经营者要能够成为企业的思想领导者,能够关注未来变化和有效地进行战略管理,对企业主要起方向引导作用。
什么是老板型企业呢?
那就是当企业的扩张和发展达到了需要打造企业和团队管理、制度管理时,企业经营者或团队管理的水平还停留在赚钱的初级阶段。这种企业就是典型的老板型企业。
老板型企业与老板的行为状态紧密相联。一旦企业走向灭亡,作为与企业一体的老板,仍然只能独自承担企业经营的种种压力,从而导致了这些经营者选择企业同归于尽。因此,这种企业的老板自尽现象本身就是管理能力与企业扩张状态的需要不适应矛盾的具体体现。
在现实中,有的企业实际上早已经名存实亡,但在表面上看,它仍然在维持着;而有些企业经营者事实上早已经处于不适应状态,但他仍然占据着经营管理者的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其生命运动决定于它的价值运动。当一个企业处于资不抵债时,这个企业的寿命也就到头了,只是有没有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又是另一回事了;一个企业经营者的寿命,当他和他的团队形成的管理状态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时,他作为经营者的寿命也就终结了,更多的并不需要经营者个人离开其主要经营者位置或通过生命的终结来体现。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