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贵: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的思路
作者提示:2024年5月18日,由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主办的第一届“龙马保险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召开。本篇论文入选论坛交流论文。
内容提要——
这篇论文是作者40年宣传研究“三农”问题的力作,提出了“建立健全农业灾情疫情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成本保险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主要财产保险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伤意外保险机制”的农业保险机制的思路。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值得引起专家学者和决策层的重视。这篇论文获得由中国农业大学和中华联合保险集团举办的“2021三农保险发展论坛征文”优秀论文奖;2022年11月。获得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献礼二十大优秀调研成果优秀奖。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的思路
张宝贵
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面临着旱灾涝灾洪灾风灾雨灾霜灾雪灾雹灾冻灾热灾火灾等风险、虫害鼠害病害草害等风险、家禽牲畜疫情等风险、野生动物危害等风险、市场供过于求亏本风险、销售不畅价格暴跌风险、突发事件产品难以收获难以运输难以出售变质腐烂风险、人为制造事端毁坏风险、人为失误造成减产绝收风险、事故损失风险等风险。
这些风险是悬挂在农业生产经营者头上的利剑,让农业经不起风浪,让农业生产经营者心有余悸,造成了发展现代农业效益风险。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保障农业成本,保障提高农业效益,是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根本所在,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所在。
经过党和政府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保险机制已经初步建立,为农业发展起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是,我国农业保险机制还处于初始阶段,建立健全农业五项保险机制任务繁重时不我待。
一、建立健全农业灾情疫情保险机制。
多年来,主要粮田火灾和自然灾害保险已经普及,为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发展起了很好的保障促进作用。但是,农业灾害保险覆盖面偏小、农业灾害保险赔偿比例偏少、农
业灾害保险深度偏浅、农业疫情保险还未广泛开展问题突出。一旦发生各种灾害灾难或突发事件大宗农产品减产或绝收或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者难以摆脱亏损困境,导致农业生产经营者尤其是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者心有余悸。
因此,建立健全农业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保险机制势在必行,建立健全大宗农产品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保险全覆盖势在必行。
种植业粮油棉菜瓜果茶糖菌花林草药等大宗产品、养殖业鸡猪牛羊鱼虾藻等大宗产品,在遇到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减产或绝收或遭受重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对产品生产经营者给予赔付。缓解农业生产经营者尤其是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用利益导向保障农民尤其是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成本保险机制。
现有的农业保险,赔偿比例偏少大多都是救助性质,起到了减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损失不致血本无归的作用,但解除不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
因此,建立健全农产品成本保险机制势在必行。种植业粮油棉菜瓜果茶糖菌花林草药等大宗产品、养殖业鸡猪牛羊鱼虾藻等大宗产品,在遇到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减产或绝收或遭受重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给予最低成本赔付。
三、建立健全政府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机制。
现有的农业保险,赔偿比例偏少,起到了减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损失不致血本无归的作用,但解除不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为了避免农业生产经营者因灾因祸和突发事件负债累累甚至破产,建立健全政府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机制势在必行。
建议建立健全政府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机制。在发生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滞销价格暴跌时,政府动用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收购贮备大宗农产品。既减少大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损失,又增加政府调控市场的实力;在因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导致大宗农产品减产绝收变质造成生产经营者重大损失时,政府动用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
给予救助。政府对大宗农产品救助保险的金额,以保险公司对大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赔偿最低成本金额与大宗农产品平均成本的差额为宜。
建立健全政府农业应急救助保险基金机制,使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享有成本保障,避免大宗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因灾害灾难和突发事件严重负债和破产。解决农业生产经营者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后顾之忧。用利益导向保障农民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健全农业主要财产保险机制。
现有的农业财产保险覆盖面小,赔偿比例少,大多都是救助性质,起到了减少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损失不致血本无归的作用,但解除不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
随着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的投资越来越大,农业装备设施等财产越来越多,农业风险越来越高,农业主要财产保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因此,建立健全农业财产保险机制势在必行。建议建立健全农业主要财产保险机制。对农业大中型机械设备设施、林果茶园草场、房屋仓库、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等农业主要财产推行财产保险。 一旦农业主要财产因各种意外遭受损失,由保险公司给以赔偿,损失巨大惨重者,政府动用农业应急救助基金给以救助。使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主要财产有保障,避免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财产遭受巨大损失严重负债破产,解决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后顾之忧。用利益导向保障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建立健全农民工伤意外保险机制。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机械设备设施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工伤等意外事故和纠纷越来越多。一个工伤或意外事故的赔偿金额往往数万元、数十万元、上百万元,往
往就会让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一个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负债累累陷入纠纷心有余悸,往往会让工伤或意外事故受害者家庭陷入困境四处奔波讨要赔偿苦不堪言。
因此,建立健全农民工伤意外保险机制势在必行。建议国家实行政府财政出资补贴为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员工、季节员工和临时员工购买工伤意外保险。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员工、季节员工和临时员工一旦发生工伤和意外,由保险公司给以赔付。 既解决了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员工发生工伤和意外伤有所医伤有所保问题,又消除了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后顾之忧,还促进了职业农民队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的发展。
用利益导向保障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的目的,是运用保险机制保护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缓解农业风险高成本高效益低问题,提高生产经营农产品的效益, 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驾护航提供保险保障,用利益导向提高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体和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实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的个人、团体和企业投资农业投身发展现代农业实行农业现代化。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既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化解多种风险的保险保障,又拓展了保险行业的广度和深度,是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大实事。值得引起专家学者和决策层的重视。
【作者张宝贵,陕西省西安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中国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改革发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柳青文化研究会理事、陕西省社区文化促进会顾问、原陕西省县市报协会主席、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政协原秘书长。运用毛泽东哲学思想采写新闻搞社科研究40年,100多次获得中国新闻奖等全国省市新闻奖、社科奖、150多项宣传研究建言成果写入中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