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等“大老赖”不适合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一个伟大的发明还是一个伟大的骗局,老百姓是搞不懂的,但是有一点人们看得很清楚,那些“暴雷”的公司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却交给了国家和人民。
无论“大老赖”们爆多大的雷,但他们从这场金融游戏中攫取的财产却丝毫都不受影响。中国房地产用最短的时间制造了无数的富豪,他们却用令人瞠目结舌的债务来回报我们。
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就是欠债不用还,否则就死给你看。老百姓最悲催的就是没有享受到收益,却在一地鸡毛后承担起了全部债务,身不由己地成了失败的投资者。
“大老赖”们一边把财富转移到国外,用各种名目切割了这些钱和中国的联系,一边用有限责任把自己摘得一干二净。这场金融游戏到底是为了谁,人们正在寻找答案。
我们原本以为人家是民营企业,结果最后发现都是外国公司,都是外国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冤大头就是把钱交到外国人手里,还要自己来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让“冤有头,债有主”失去了当代意义。“肇事者”应不应当被清算,这些“大老赖”该如何接受惩罚,谁才是承担这些债务的主体,正在成为今天的一个必答题。
众所周知,债务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只会转移,问题是转移到谁的头上。有限责任不能成为“大老赖”们的护身符,更没有让已经债务缠身的民众帮扶“大老赖”的道理。
“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不能成为无奈的社会伦理。尽管我们事实上已经不能让“大老赖”们承担无限责任,但是让他们把吃进去的吐出来应该不算过分。
今天对“小老赖”的追索和强制执行成效显著,解决了很多社会问题。这些手段同样适用“大老赖”,不如此,很容易被人误解为“狼吃看不见,狗吃撵出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