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彩礼要不要还
目录
1.不断变化的彩礼
2.爱情还是金钱
3.彩礼与女性地位何干
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微博话题“同居十年生二子分手后男方要求退彩礼”引发网友热议。
“男方国某与女方王某于2009年举行婚礼仪式,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56000元,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开始共同居住生活,后育有二子。2019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等。”
结婚生子,依然是现代主流的生活方式,而彩礼作为我国婚姻制度的传统延续至今,依然或多或少的影响着大部分人的生活;而在性别平等已经成为大众共识的今天,对彩礼的讨论,也是男女平等理念范畴内的重要话题。
因此,近些年来关于“彩礼”的话题不断。
该案中,法院对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网友大多支持法院的判决,对要求退回彩礼的男子骂声一片。
大家对案件中这场“婚姻”交易的男女双方,作了亏或盈的价值估算。
想到女方婚后十年付出的无偿家务劳动,还想到女方生育俩孩子所付出的艰辛,最后再想到女方宝贵的十年青春,大家最终得出了接近一致的看法:这男的很不要脸。
在这个案件中,大家观点一致,站队迅速,因为这一案件无论从什么角度理解,女方都很吃亏。
但是,在社会中关于“彩礼”的是是非非,却并非都如此利损分明。
“彩礼”习俗在我国历史悠久,最早可追究到上古时期,但被正式纳入进婚嫁制度,是在西周时期。
西周时期创立了婚姻礼仪,共有“六礼”,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其中的“纳征”就为现代所说的“彩礼”,或者叫“聘礼”。
在古代,只有依照“六礼”流程实行婚配,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也就是说,当时男方送女方“彩礼”是依法遵法,按流程办事。
西周之后,“彩礼”制度便一直被沿用,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法律中婚嫁制度关于“彩礼”的明文规定才正式被取消。
今天的“彩礼” 对婚约关系的建立无任何法律约束作用,只是作为传统风俗而存在。
“彩礼”制度被沿用了上千年,但“彩礼”的形式一直在发生变化。
汉朝主要的彩礼是黄金,并且需要三十样附带品;宋朝时,茶叶成为了聘礼中不可或缺的物品;由蒙古族统治的元朝,牛羊则成为聘礼中很重要的物品。
《知否》剧照
而新中国成立后,彩礼可谓十年一变。
60年代为脸盆、水壶、搪瓷缸;70年代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80年代成了冰箱、电视、洗衣机;90年代又是彩电、VCD、摩托车。
而在90年代后至今,钱币则成为了主要的彩礼形式。
人们通常用钱币的数量来衡量彩礼的价值,同时还有大家默认的“隐形”彩礼:房子、车子。
彩礼形式的变化有着当代意义,彰显着属于每个时代的特征。
古代,人们重视礼仪;新中国时期 ,人们重视物品;现在,人们重视金钱。
今天的“彩礼”,比以往各个时期都更像是一场交易。
但若婚姻只是一场交易,事情反倒简单,亏盈一算便知。而今天的我们,不允许婚姻观念仅停留在交易之上,我们还更重视婚姻中的感情和平等。
因此,“彩礼”作为当前婚姻中的代表性流程,夹杂着金钱、爱情和平等,彰显着现代人婚姻观的复杂与不确定性。
今天,人们关于彩礼的讨论主要有两个话题,一是关于爱情与金钱的博弈,二是关于男女平等的争论。
婚姻不一定是爱情的果实,还很有可能成为爱情的绊脚石。因彩礼谈不拢而迟迟未能结婚甚至不欢而散的情侣不在少数。
昂贵的彩礼,是情比金坚的证明,还是压垮爱情的巨石?问题到底是出在金钱还是出在爱情?
他们陷入纠结中,上网发帖提问,或寻求答案,或寻找共鸣。
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复杂的一项人生流程,现代虽然倡导结婚自由,但现实中的婚姻确是层层关卡。也许正是观念与现实的矛盾引发了人们的疑惑、纠结和争论。
这些提问的人最后如何选择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在这个时代留下了痕迹,我们隐约听到“结婚不容易”的声音从社会中发出。
其实“彩礼”只是束缚婚姻自由的绳索之一,就算解开了这一根,也还会有更多绳索等着我们。
婚姻后的房子车子、生子育儿、父母养老、生病医疗等样样需要花钱,压力绝不会比彩礼小。
结婚不自由的背后,是人们巨大的生存压力。
当我们怀揣奋斗梦想,渴望通过努力换来美好生活时,发现实现阶层上升的途径何其狭窄,我们面对的,是永无止境的竞争。
鸡汤成功学的神话被现实打破,面对生存困境,个人的努力越发显得无能为力。
而且,在竞争环境的引导下,相比于爱的能力,我们更擅长独善其身。
当代年轻人面对爱情和金钱时的抉择,不仅是其个人的悲欢故事集,更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婚姻焦虑“”问题的缩影,反映着社会进步性的不足。
即使把看待问题的眼光聚集到个人品质身上,我们也应当反思社会竞争对人的异化作用和“金钱至上”的社会风气对人的影响。
社会这个大漩涡,无人能逃离。
前段时间另一个有关“彩礼”的话题同样引起热议。
辩论节目《奇葩说》中的席瑞的一番话引起网友共鸣,在面对“独立女性该不该收彩礼?”这一辩题时,他说:
“是谁在这里划分什么样的人是独立女性?是谁觉得自己有权利可以为独立女性定义标准?”
“以前贤妻良母要求你三从四德,相夫教子,现在,独立女性要求你必须事业有成,叱咤风云,他们本质上都还是在告诉你,什么人就应该做什么事。”
当我们以他人定义的“独立女性”评价自己的独立性时,就不自觉地遵守了他人制定的行为规范,反而丧失了真正的独立。
所以,对“独立女性”贴的所有标签,都会成为对女性的枷锁。
而彩礼在当代的意义又十分丰富,它可以是爱情的试金石,可以是仪式感,可以是小两口美好婚姻生活的开端,也可以被年轻人完全摒弃之。
简单地将“不收彩礼”与“女性的独立”相对应,是在给女性挖坑。
但是,彩礼也可以是靠“卖女儿”赚钱的手段,它与女性地位并非完全没有关联。
从前,男女婚嫁通常为女子进入男子家庭,即从依附一个男子家庭变为依附另一个男子家庭,通过服务男子和生育获得生存,无法独立。
而我们把彩礼视作购买女方身体、青春、劳动力、生育所支付的价钱时,我们看到的是被用于交易的、被物化的女性,此时人们反对彩礼,是为了反对将女性用作交易,反对物化女性。
但是,今天的女性不再需要依附于男子生存,她可拥有自己的新家庭,而非依附于两个家庭之一。结婚的男女双方自主组建新的家庭,共同承担家庭责任与义务,是常见的形式。
但是在农村,很多女孩依然会被归属于两个家庭之一,“彩礼”也更容易被当做两个家庭的“交易”而讨价还价。
(以云南农村为例)
农村家庭中如果生育有多位儿子,在老人去世或者是儿子成家时,需要进行分家产。
而分家产的时候一般不将女子考虑在内,均为男子分,而女子只能在嫁人后,和未来丈夫共同享有他分到的家产。
这就说明,在农村家庭中,女儿一直未被当做自己家庭中独立的一个人,而是被当做属于另一个家庭的人。
这是因为农村依然保留了传统的家庭形式。
女孩出嫁后,直接住入男方家,成为了男方家的人,之后所付出的劳动,统统都贡献给男方家;对于养老,也仅对男方父母负责即可。
因此,农村家庭即使接受了男女平等的观念,对男孩女孩都平等对待,但也普遍认为必须要生一个男孩。
而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父母把女儿当做外人,在她出嫁时,往往会要求高彩礼低嫁妆,主要是为了把女儿“卖“”出一个好价钱,榨取(对于他们来说)女儿唯一的价值。
生于这样的家庭中,女孩不仅婚前生存状况恶劣,婚后情况也不乐观。
她们很容易将自己代入“被购买”的角色,在男方家生活小心谨慎,处处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男方出的“彩礼”价格,评判自己的表现是否可以得到公婆的满意。
也甘愿牺牲“生育自由”换取婆家的满意,甚至很有可能陷入“生男孩”的噩梦循环中。
父母对彩礼的贪婪是导致她们生存困境的直接原因,但并非根源。
传统的父权式家庭依然固留在农村,“重男轻女”的臭味还未消散,即使是带有女权思想的农村女性,也难以突破现实的牢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