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台湾团结法案”
美国要怎么违反中国“一中原则”?
现在脑筋动到了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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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通过了一个法:台湾国际团结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
国会通过法案不稀奇。
但是这个法案实在太荒谬。
因为这个法案,竟然主张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文不涉及台湾。
什么?
美国要立一个法,去反驳联合国的法律?
对,就是这样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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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是什么?
这是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
内容是:
一、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
二、承认她的政府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
三、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一切所属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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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2758号决议文,美国的做法,是直接扭曲:
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联合国内中国唯一合法代表。
事实上,美国从来没有要挑战这一点。
美国有兴趣的是,分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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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重点,当然是把台湾从中国剥离。
美国说2758号决议文,没有处理台湾与台湾人民在联合国,或任何相关组织的代表权问题。
这当然错得离谱。
因为决议文里是把“蒋介石的代表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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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的代表”,就是在中国内战时败退台湾。
从1949年到1971年,”蒋介石的代表”,实际只治理台湾,却一直代表整个中国。
而不管是中国台湾,还是中国大陆,争执的是谁代表中国政府,两边都坚决不认为,中国主权是分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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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美国说2758号决议文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的关系上采取立场,也没有任何关于台湾主权的声明。
这当然也是误导。
2758号决议文之前,是由偏安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决议文之后,变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当时双方都坚决主张的。
联合国何须采取立场?
又有什么权力采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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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美国说美方反对,任何在没有台湾人民同意下,试图改变台湾地位的倡议。
不好意思,先请问台湾的地位是什么?
在中华民国体制下,台湾的地位是中国的一个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制下,台湾也是一个省。
中国根本不容许任何国家改变台湾的地位。
何须美国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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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对于中国领土跟中国内政,美国也没有资格表态。
美国只需要尊重中国主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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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荒谬的法案,还要求美国要在各个国际组织,透过各种方式跟影响力,抵抗中国试图扭曲关乎台湾的决议”的文字、政策或程序的作为。
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是要求美国在全球的国际组织,都要搞台独,都要违反“一个中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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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联合国,而是在任何国际组织,美国都会把台湾从中国剥离出去,以便让台湾可以独立地参加任何国际组织。
只要这法案正式立法,我们会看到,美国会以各种胁迫跟利诱的手段,在国际拉帮结派,护航“台独的国际化”,让台湾加入各种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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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个法案还要经过参议院通过,再由美国总统签署,才能在美国国内“成立”。
但,不管多么无理奇葩。
只要通过立法程序,对美国而言,就是法律。
美国行政部门当然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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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样干,当然不符合国际法。
只有联合国新的决议文,才能推翻联合国的决议文。
可是美国现在以国内法,公然推翻联合国决议文,这代表什么?
就是美国扩张霸权,把无理的“长臂管辖”,进一步扩张到联合国了。
意思是,美国碾压联合国,取代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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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嚣张的是,这法案直接干涉中国内政,侵犯中国主权。
视中国主权如无物。
这个本质,是美国对中国的侵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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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的“美国政府”,其实包括国会跟总统,以及总统指派的官员。
(当然更宽一点,还可以指各个州跟州议会。)
发动对中国恶意行动的,不只是美国白宫跟国务院,更有美国国会。
共和党跟民主党,更互相飙车,竞相提出各种反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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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佩洛西窜访台湾,拜登故作无奈地说,我也管不了她。
美国国会不断地立各种反华台独法案,以法案反华,以法案支持台独。
这样,他们认为,中国大陆将无法反制。
“我们国会立的法,你要我不遵守?”
这是美国必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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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小觑,美国不断地通过立各种反华法案,而对中国造成的长期伤害。
中国工具箱里,当然有足够多的反制工具。
正本清源,只有两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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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所有候选人里面,赖清德当然很欢迎这个台独法案。
但是侯友宜、柯文哲跟可能宣布参选的郭台铭,会质疑或反对美国这个法案吗?
不会。
这就是血淋淋的真相。
所谓的反绿联盟,必须真的反台独,否则都只是个人的争权夺利,
不敢或直面美国,一切都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