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回应“女子与3名乡镇干部夜泳溺亡”:3人事发后已没上班
8月6日晚,湖南双峰县杏子铺镇一女子在水库溺亡,据媒体报道,女子当时是与三名乡镇干部相约去游泳。11日,杏子铺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三名涉事人员事发后已没在镇政府上班。
据上游新闻报道,8月7日凌晨2时许,在江苏打工的曹某接到湖南老家警方的电话,称其32岁的妻子陈某溺水身亡,让他回双峰县杏子铺镇老家认尸。曹某后来了解到,8月6日晚6时许,杏子铺镇干部刘某勇打电话约他妻子陈某去溪口水库游泳。当晚,陈某骑摩托车到达污水站,后上了刘某勇等3名镇干部越野车至溪口水库游泳。此后陈某在水库溺水,刘某勇等三人并未积极采取救护措施,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10,而是拿走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跑到污水站将她的摩托车骑到水库,最后驾车离开。此后,当地一家饭店的老板报了警,但已错失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事发后当地设立的警示牌(图源:网络)
8月10日,双峰县发布通报称,8月6日19时许,双峰县杏子铺镇一女子在水库游泳溺亡。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公安、纪检监察、乡镇等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8月10日,杏子铺镇镇长向媒体表示,几人是相约去游泳,两人下水,另两人在岸上。
1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曹某,他称不愿再接受采访,并称政府已经积极介入处理此事。曹某称,该事件是否涉及刑事案件,目前公安并未给出结论。
极目新闻记者询问杏子铺镇政府工作人员,涉事三名干部是否还在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回复:“现在没在镇政府上班了,应该是控制的。”
双峰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均未透露案件详情,县委宣传部则表示,案件调查清楚之后会及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