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5亿的“大老虎”不愿交代:当时没有负罪感 觉得他们应该给
2022-01-18
作者:记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1月17日,央视播出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3集《惩前毖后》
刘国强,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曾任本溪钢铁集团总经理、本溪市政府市长、辽宁省政府副省长,2017年1月退休,2020年7月被审查调查。2021年8月,法院进行一审,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国强收受非法财物3.5亿余元。
当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办理另一个案件过程中发现刘国强受贿线索,经初核后对刘国强采取留置措施。当时刘国强表态会向组织坦白全部问题,但实际上是避重就轻。
赵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陆陆续续交代了一部分涉嫌受贿的问题,数额比较大,数千万。达到数千万以后,我们发现他就有种试图蒙混过关的心理,他就不再交代新的问题了,而是要与我们办案人员周旋。
刘国强:我并没有感到太多的负罪感,当时怎么说呢,从心理上不是很接受。
刘国强的问题其实相当严重,从2006年至2020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的财物折合人民币达3.5亿多元,受贿金额如此巨大,刘国强却在思想上掩耳盗铃,找借口自我麻痹。
刘国强:他们给我的钱,心里始终老觉得有点儿应该似的,都是我帮助他们由小到大发展起来了,他们发自内心感激我,给我钱,所以当时是这么一种心态,始终没有认识到我自己这点本事、这点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这是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