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魏云武案”第三次开庭
今天(2023年11月28日)下午四点,魏云武“伤害案”将在石河子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
这是一桩13年前的旧案。之所以反复诉讼至今,其争议焦点,在于石河子市公安机关为原告出具的“五份”法医鉴定文书。被告人及其律师坚持认为,这些鉴定都是假的。
此案缘起于2010年8月12日,魏云武在石河子市第三中学校园内,因其负责承建的教学楼外墙保温工程,与项目监理李呈德发生争执。二人撕扯中,魏云武致李呈德右眼受伤。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当时给李呈德的出院诊断结论为:
1、右眼钝挫伤(挫伤性视神经病变);2、右外展神经不全麻痹;3、鼻外伤;4、腹部外伤。
治疗结果:出院时1、2好转,3、4治愈。
石河子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院诊断
但石河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却于2011年11月14日为李呈德出具了一份文号为“公(石)伤鉴(法)字(2010)1412号”的《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认定李呈德右眼“视野缺失”,损伤程度为重伤。
重伤就不仅仅是经济赔偿的问题了,而将面临最高刑期可达十年的刑事指控。
但由于被告人魏云武从一开始看到的这份鉴定报告就是复印件,不是原件,所以他坚持要看到原件。
而受害人李呈德、包括石河子市的公检法办案机关却恰恰拿不出原件!甚至在鉴定单位都查不到这份原件。因而魏云武怀疑,根本就不存在原件!也就是说,他怀疑这份鉴定文书根本就是伪造的!
魏云武的怀疑不是没有根据。
首先,从此案立案至今,十余年间,石河子市办案机关总共拿出过五份鉴定文书,但全部都是复印件,没有过一份是原件。而且这五份复印件虽然都显示为同一文号,但是在内容上,却肉眼可辨有明显不同。
其次,李呈德在“眼被打瞎”之后的2013年,居然还通过了摩托车驾驶证的体检。据律师提取的交警部门档案记载,李呈德换照时的体检记录显示,双眼视力均为5.0。而且也有多人作证,曾看到李呈德在“眼瞎了”以后在石河子街上骑摩托车。那么,就当然存在李呈德眼睛“装瞎”、乃至法医鉴定造假的可能。
魏云武因此要求办案机关对李呈德的伤情重作鉴定。
但,被害人“李呈德明确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实施”。
因此在2021年,石河子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证据不足,判决魏云武无罪。不过要赔偿李呈德各项损失共计18254元。
石河子检察院对这个结果不满,向新疆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经农八师中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
今天下午的庭审,已经是发回重审后的第三次开庭了。
第一次开庭,是在2023年9月18日。
魏云武及其辩护人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校逢一致要求法医李春香出庭作证,并提供鉴定文书的原件。
曾为原告李呈德提供过五份重伤鉴定报告复印件的石河子市公安局法医李春香终于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原件”。
但是刘校逢律师仔细查看后,明确指出,这份“原件”与卷宗里的复印件存在肉眼可辨的区别,等于说是在同一个文号下,又出现了一份报告。律师当庭要求复制这份证据,不被审判长允许;遂当庭举报法医李春香涉嫌伪造证据,又被审判长“不予接受”。但庭审至此,已无法继续,审判长随即宣布休庭。
2023年9月18日庭审结束后,法医李春香(左)与公诉人(中)在石河子法院门口。
第二次开庭,是在2023年10月23日。
在这次庭审中,律师提交了北京云智科鉴中心出具的一份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在综合分析了案件相关材料后,审查意见认为,被审查人李呈德的右眼系眼睑淤血损伤,没有内眼的明显损伤,客观的电生理检查基本正常,缺乏导致右眼盲和视野严重缺失的病理组织学基础;不能排除诈盲的存在;不构成重伤。
同时,律师还提交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法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法医师、中华医学会聘任专家百茹峰,和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副主任法医师狄胜利,以及北京大学医学部眼科学学术委员、原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眼科主任、北京医师协会眼科分会常务理事丁艳平等三位专家联合署名的一份报告。
他们共同认为,在李呈德视力障碍、视野缺损为依据的鉴定中,机械性地仅以一些主观性较强的视力检查、视野检查结果为鉴定判断依据,而缺乏将“外在功能表现”与“内在结构损伤”为一体的鉴定辨识方法应用于本案鉴定工作中,并且还存在鉴定标准适用不当的情形,这些因素都使得鉴定报告书缺乏可采性。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法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任法医师百茹峰还专程从北京赶到石河子,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在法庭上,百茹峰教授一一解答了审判长、公诉人提出的法医专业问题,并且当着石河子市公安局法医李春香的面,明确表示,如果这个案子让我鉴定,仅凭卷宗中现有的检材,肯定是“不予鉴定”。更不可能出具重伤的鉴定结论。
但是,即便在这种情况下,审判长依然驳回了被告人魏云武与辩护律师再次向法庭提出的、为李呈德重新作鉴定的请求。
被告人魏云武申辩无果,情绪激动,当庭晕倒在地。
审判长再次宣布休庭。
今天下午是石河子法院的第三次开庭,法庭上又会出现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原告李呈德到底是“真瞎”还是“诈盲”?
法医李春香究竟有没有鉴定造假?
石河子法院最终会对此案怎样判决?
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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