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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警惕的腐败新动向——
以“反腐的手段”打击反腐败
【引言】近日,关于江西省万年县委毛奇书记被上坊乡美女书记的父亲李长柳实名举报一事,迅速冲上了热搜,也引发了全国人民的关注与议论;此时,鄙人又联想到2023年底,河北省唐山市的马树山,他因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快速惨遭打击报复,也曾冲上了热搜!
这两个案件同与不同:一个发生在河北,一个发生在江西;一个发生在去年年底,一个发生在今年年中;一个是县委书记因被马树山的告状,引发打击报复,一个是因涉及男女关系及腐败触发告状,引来打击报复;两个案件之间,时间之近、打击报复的手段及主体(县委书记)等都惊人地相似!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担忧与深思!
这两个案件,尤其令人震惊与发指的相似是:都是县委书记(县太爷)这个级别的领导干部,私自利用“纪委”,又以“反腐败”的名誉,快速、强力地把“举报对象”抓捕,欲与置于死地,其实际是在打击“人民自发地反腐败”!
此类“新式官员腐败”,民间称之为:“以反腐败”的手段打击人民的“真正反腐败”,其实际是一些手握重拳的县太爷贪官们,正在演绎着超越“腐败”的“高级红腐败”。
对此,请党中央及中央纪委,务必需要高度重视,尽快、从重地彻底清除此类腐败!
一是此类“害群之马”极大地干扰了我国轰轰烈烈“反腐败”的正义性、真实性与可信性;
二是此类“害群之马”,彻底暴露了我国县级党委一把手,目前缺乏严格、有效地监督与管理;
三是此类“害群之马”的所作所为,充分暴露了个别党的“纪委书记”,已沦落成腐败县委书记的“私家打手”;
四是此类“害群之马”县委书记的所做所为,尤其是“土皇帝”的作风,极大地破坏了我党倡导的“民主集中制”;
五是此类县级一级政府,彻底放任党的组织纪律,仅听命于县委书记一个人的领导班子,实际是是“集体腐败”也等于“团伙作案”,更是我党反腐以来,出现的“腐败新动向”;
六是此类腐败分子是标准的、混入我党内部的“两面人”,他们打着红旗反红旗,利用我党的“反腐败”干着党和人民深恶痛绝的、超越常规腐败的“腐败”勾当;
七是此类打着“反腐败”之名的新式腐败分子,他们对人民、社会和我党的形象造成的危害极大,必须严厉打击与彻底清除。
2024年7月28日下午,写于北京云中阁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