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鄙人不经意看到了“环球时报”刊发的《院士终身制,没了!》一文,突感“科技进步”的曙光直射眼帘——国家终于对多年来,颇受“争议的院士进出制度”开始打扫除了!
众所周知,中国科学院及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进而导致很多别有用心的人,不择手段地趋之若鹜、弄虚作假,混入队伍,极大地削弱与歪曲了“院士应有的原本科研属性”!
此值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国家正式出台了“两院院士修改章程”(工程院、科学院)意义重大!
鄙人细读《院士终身制,没了!》一文,发现,这次“两院院士章程修订”重点突出了“进”“出”与“管”三个阶段的“把关”与“审核”;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营造一个风清气正、能进能出的“院士成长、工作与管理的良性机制”,确保我国“两院院士”自始至终“又红又专”,严防滥竽充数或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院士队伍”。
其中,最令人兴奋地是,这次修改后的“两院院士章程”亮点颇多,仅摘录几点如下:
一是,再次强调了“入选院士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遵守本章程;提倡科学精神,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弘扬科学家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学术民主,鼓励学术争鸣;做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表率,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表率,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表率,甘为人梯、奖掖后学的表率;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中国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与评估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参与科普活动;
二是,强调了对违规“院士”处罚及除名办法
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的行为,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由学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报院党组批准。对于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由学部主席团决定劝其退出院士队伍或撤销院士称号,报院党组批准,待召开院士大会时予以追认。院党组可向学部主席团提出撤销院士称号的建议;
三是,强调了“院士”退进出机制条件及其待遇
(1)进入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2)退出条件。对年满80周岁的院士授予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同时特别值得关注的一点:外籍华人院士,也将地位难保,若有“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就会被立马自动丢掉其“院士”称号;
四是,关于“院士”提名、选举、考察、管理、监督及其工作职责范围等,也做出了明确地规定与规范;
此次“两院院士章程的修订”,鄙人认为:它既加强了院士进入制度的审查与把关,严防滥竽充数与别有用心的人混入院士队伍;又明确了“院士队伍的严格管理”,重点强调了对“害群之马”的发现与清除;再就是明确了对高龄院士的“退出”“待遇”及“保护”等;其实际上,也为清除、净化我国院士队伍中的“投机取巧、滥竽充数的假院士”制订了明确的制度与法规依据。
由此,鄙人认为:我国科学的春天及科技大扫除即将到来,值得欢呼与庆祝!那些靠关系、金钱,甚至是敌对势力扶植的“假院士”,应该到彻底清除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