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上的机关单位把原来“为人民服务”的标语改成了“以人民为中心”,在网上引起广泛讨论。
有人认为,"以人民为中心"是对"为人民服务"理念的深化和发展,它更能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本位思想,更能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有人认为,"以人民为中心”这个标语的出现,既是一种表态,也是一种承诺。这个标语的出现,意味着公共单位的工作重心正在逐渐转向人民群众。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种种原因,公共单位的工作重心曾经偏离了人民群众,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现在,公共单位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着手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
有人认为,"为人民服务”已经包含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概念,把“为人民服务"改成"以人民为中心"容易让人产生疑惑和迷茫。
"为人民服务"是指“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思想和行为”,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毛主席最先提出的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特征和规范,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定义务。
“为人民服务”是毛主席在党的发展过程中,通过革命实践逐步确立的宗旨,这简单的五个字将党的宗旨浅显易懂的展现在所有人面前,既方便党员干部的记忆,又方便人民群众的理解和监督。对于中国共产党到底合不合格、适不适合中国,就看这五个字是否落实到位就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写进宪法,就是在告诉全国人民:共产党是人民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公仆政党。
各级党政机关及相关单位在醒目位置写上“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这既是在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国家机关的法定义务是为人民服务的,也是在向人民群众展示党和政府的职能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群众放心。
毛主席践行的"为人民服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
一、"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坚持"为人民服务”,是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必然要求。
二、“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并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就是因为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为人民服务”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谓“宗旨”,就是本质、本色,是必须坚决、坚定、坚持而不能改变的原则。
三、"为人民服务”是对每个党员干部的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所谓最低要求,因为这是每个党员入党时的基本条件,也是每个干部的基本职责;所谓最高要求,因为这是我们终身的奋斗目标,是一辈子也干不完的事情。
窃以为,"为人民服务"这一崇高的政治理念早已深入人心,成为全国人民约定俗成、坚定不移的信念。任何对于这个信念的质疑、动摇和替代都是不被接受的。这不仅是党的根本,更是党的灵魂,其地位和价值无与伦比。
所以,我们必须明确指出,用“以人民为中心”来代替“为人民服务”,是不恰当且不严肃的。这不仅会给人民群众带来错觉和误解,更有可能混淆视听,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另外,二者的内涵、性质和地位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以人民为中心”是一种发展理念、发展思想,它源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主要是为了解决发展观、政绩观等问题。相比较而言,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层次更高、定位更准、涵义更丰富。
总之,我们应该坚定地认为,“为人民服务”这一崇高理念,比任何口号都更得人心、更有力量。它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永久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