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规范本身不尊重现实,忽视重要群体的利益,就很难发挥“良法”的效果,获得应有的公信力。”
最近,《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起快递服务市场的震荡和网络热议,引发争议的主要条款是该《办法》的第五十四条。
快递员认为该规定增加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延长工作时间,还会面临高昂的罚款。
快递站点反映这样会降低配送的效率,导致快件的积压,每个快递件都拨打电话会因为通过数量过多被停机。
一些消费者反映更喜欢快递驿站代为收存的方式,认为更加便捷,个人隐私受到保护,不被打扰。
以罚代管的调整方式不能实现规范的目的
《办法》最早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2012年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于2022年1月7日公布草案进行意见征求,并于2023年12月8日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于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故被称为“快递新规”。《办法》第五十四条主要对三种情形采取罚款等手段进行规制: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该条列出的三种情形实际上是违反快递合同的违约行为,在普遍认为快递企业比消费者强势的情况下,通过规范进行调制是经济法领域的常见做法。但是本条想要进行调制的情形,通过罚款的形式真的能够遏制吗?
答案怕是不能。
其中前两者情形在加盟方式运作的“通达系”快递企业中较为常见。这些企业中的快递员普遍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总部快递企业激烈竞争导致单价过低,快递员日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派送单价低,以罚代管快递员不堪重罚等。现有的驿站和智能柜无疑能减轻快递员挨家挨户上门的压力。
先看快递员日送单量。财经杂志《“通达系”百万快递员生存状况调查:没有社保,没有未来,最怕被罚款》报道,韵达快递“平均每人每天需要派送快递278件。其实,在很多网点,一个快递员日送300件以上很正常。”而郑广怀团队2020年发布的《“平台工人”与“下载劳动”:武汉市快递员和送餐员的群体特征与劳动过程》调研发现,“快递员的最高派单量为500单,派单量在200-225单之间占比最高”
再看快递员的工作时长。财经杂志的报道亦提及“包括韵达在内,多家公司的快递员除了春节的几天,几乎全年无休。快递员往往早上6点半之前开始工作,晚上8点之后才能下班,中午饭就在外面凑合一顿。忙起来可能一整天没时间好好吃顿饭。”郑广怀团队也指出“快递员每天的工作时间高于外卖骑手,快递员工作时间集中在8-15小时,以13小时占比最高”。
最后看快递员的收入。而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并没有收到高昂的回报。在“通达系”激烈的竞争之下,快递员的派送单价收入逐底竞争,一降再降。快递物流信息服务商“快递100”曾于2021年发布《2021年中国快递员权益保障问卷调研》,多数快递员收入在3000-8000元之间,其中收入在3000-5000元占比多达41.15%。
新规出台之前,快递员就要承受如此的工作之重,现在要求强制上门,只会加重快递员的负担,降低效率,减少每日送单量,而在快递企业竞争激烈,派送单价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快递员的收入也会减少。而对企业的罚款更是势必也会传导到快递员身上,加重劳动者的负担,引发更多的矛盾。
第三种情形属于“暴力分拣”。《法治日报》的《暴力分拣、抛扔现象普遍!虽被明令禁止,但为何难以根除?》早就指出来,价格战、承包制度、特殊的用工制度等是导致暴力分拣的多重原因。对快递员来讲,暴力分拣是压力之下的无奈之举,也是对目前让人生厌的劳动的反抗。至于解决办法,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特约研究员刘建新已经指出:
“只有通过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快递从业者收入、采取鼓励政策等措施减少快递员流失,遏制‘以罚代管’,才能促使快递员用心提供优质服务。”
而罚款的方法只会增加快递员的重担和对劳动本身的厌恶和反抗,怕是不能有效遏制暴力分拣的发生。
新规对快递员利益的忽视是系统性的
一是新规的五十四条忽视了快递企业普遍以罚代管,使得快递员最终承担所有损失的普遍现实,会将巨的罚款成本再次转嫁到弱势地劳动者一方,违背经济法实质正义的要求。
事实上,按照快递行业对快递员“以罚代管”的惯例,客户投诉等罚款最终都将转嫁到快递员身上由快递员承担。根据快递100与2021年地调研,只有17.59%的快递员几乎从未遭遇过罚款。而每月罚款的金额在200-2000元区间的快递员超过50%。快递行业“以罚代管”如此普遍,总部快递企业和承包网点的快递企业通过罚款向快递员转嫁利润危机。
第二,还有一个热议声中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快递新规将之前《征求意见稿》中保障快递从业者利益的章节和条款全部删除。
如果大家仔细阅读草案修订草案,就会发现征求意见稿共计十章,而最终公布实施的快递新规只有九章。虽然其他部分章节也做过较大的改动,但是改动最大的还是整体删除了征求意见稿中“第六章 从业人员权益保障”一章。该章虽然条款不多,对快递员权益保障也未必完善,但是至少注意到了在快递市场中,不止有平台公司、快递企业和服务用户等主体,还有多达百万的快递员群体,对他们的权益给予关注和保障是经济法在对公共利益调整时所必须的。
不论如何,从业者和消费者的矛盾不是主要矛盾。快递企业,尤其是总部快递企业在这次的讨论中不应该隐身。而事实上,只有遏制不当竞争,提高了快递员等从业人员的待遇,缓和了快递行业的基本矛盾,惩罚性质的规范才会发挥应有的威慑能力。
人民网曾经提到,“《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过程中,征求了有关部委、行业组织、业内企业的意见,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不知道是否特地去征求了快递小哥的意见?
快递新规“以罚代管”的思路与快递企业对快递员的“以罚代管”不谋而合。这种规制思路实践中多半会制造更大的矛盾,或者因为不符合现实而形同虚设。如果规范本身不尊重现实,忽视重要群体的利益,就很难发挥“良法”的效果,获得应有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高等教育出版社,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第二版)》
2.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郑广怀研究团队《“平台工人”与“下载劳动”:武汉市快递员和送餐员的群体特征与劳动过程》
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政府信息公开-交通运输部(mot.gov.cn)
4.《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解读(spb.gov.cn)
5.国家邮政局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交通运输部(mot.gov.cn)
6.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公布3月1日起施行--经济·科技--人民网(people.com.cn)
7.“通达系”百万快递员生存状况调查:没有社保,没有未来,最怕被罚款_凤凰网(ifeng.com)
8.【关注】快递100发布《2021年中国快递员权益保障问卷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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