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在舆论场上是绝对的反角,她们一旦掉入丑闻,公众投以蔑视,舆论吐唾沫,多属常情常理。但是老胡要说,我反对对“牵手”女主角进行全网最高级别的网暴,反对将她与“小三”身份无关的个人生活情节翻个底朝天,对她进行全网一轮又一轮的游街审判。
无论她是否虚荣、高调,抑或还有其他毛病,她都有权利在东窗事发后的舆论海啸中得到某种保护。文明的舆论场我认为应当在对她的起底和谴责方面有所节制。至于她是否有触犯刑律的行为,那是组织和司法调查的事情。
我知道,会有很多人反对老胡的意见,但我还是斗胆将自己的这一想法说出来。我希望,我们的舆论场在形成几乎一边倒的声讨时能允许老胡此帖的提醒存在。